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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实两界的伦理纽带:信息权利(1)-科技哲学
来源:  作者:本站会员  点击:次  时间:2002-01-2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本文的核心议题:网络空间的伦理反思与建构。我认为,虚拟生活与网络交往和真实的生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网络伦理首先应该是一种能够融合虚实两界价值判断体系,故我们首先讨论,在伦理层面上,如何将网络空间与真实空间、虚拟生活与日常生活联结为一个价值整体,即寻求联结虚实两界的伦理纽带。

我认为信息权利是联结虚实两界的伦理纽带。网络空间实质上是一种知识权力结构,当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发生相互作用时,衍生的各种伦理问题都与信息的产生、占有、传播和使用权利的行使有关,我们将这些权利称为信息权利。信息权利是连接虚实两界的伦理纽带;由于潜在的知识权力结构左右着显见的信息权利分配,我们应该在正视这一现实的前提下,建构实现网络信息权利的伦理原则和伦理协调机制。为此,我们将分别讨论现代知识权力结构与现代性伦理、网络的知识权力结构分析、网络信息权利及其诸向度和网络信息权力的伦理考量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现代知识权力结构与现代性伦理

当思想巨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谈及技术这一话题时,他眼中的技术不是纯粹的技术活动,而是具有异质性的、正在由科学武装的工业的主要组份。对此,他提出了极为深刻的洞见:"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i]在他看来,技术在带来人的解放的同时,也可能导致异化。他指出,自然科学"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完成非人化。"[ii]

马克思的论述几乎成为现代性的注脚。自启蒙运动以降,在"知识就是力量(权力)"和"敢于求知"的口号的鼓舞下,人们似乎找到了主体性的力量:控制自然、控制自我。自此,知识与权力相结合构成了支配社会资源和决定社会运作的知识权力结构[iii],其表现形式为资本-市场机制全面展开、"大科学"的出现和科层制度的建立,即社会体制的理性化。这一理性化的结果带来了生产力的解放和社会运作效率的提升,但同时,也因为此种工具理性使主体自身成为"算计"的对象,进而导致了人的异化和人们最为切近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

社会批判理论的代表人物马尔库塞从宏观政治向度对工具理性带来的异化进行了揭示,知识权力结构被夸大为通过对"虚假需求"的满足进行全面极权统治的意识形态,故他开出的药方是仰赖于边缘群体的"大拒绝"──这一乌托邦式的解决办法。这显然无济于事。于是悲观主义和宿命论开始流行,如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鲍德里亚从对消费社会的批判得出"客体"战胜"主体"的悲观前景。这些对现代性的关照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以思想精英自居的反思者由难以消弭的"立法者"的心态为"大众"设置的应然的生活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另一方面,他们的反思的确又是去蔽的,对"权力的诡计"做了虽偏颇但不失深刻的揭示。

他们的共同缺陷是,只看到现代性的知识权力结构的全面统治性的一面,而未看到其解放功能,即现代性带来了丰裕的现代社会。不管现代性的价值取向如何,它依然是一种全体选择,不能在总体上划分出所谓真实和虚假的需求。因而知识权力结构所导致的异化,并不是宏观的解放政治必须立即解决的直接的社会阶级冲突(一阶冲突),而是一种二阶的冲突。如果用对待一阶冲突的办法简单地处理知识权力结构所导致的异化,就有可能导致捣毁机器的卢德主义,其所冒的社会风险难以逆料。

"1968风暴"的昙花一现,使人们认识到现代性的知识权力结构是一种微观的日常生活政治结构,并开始思考如何在这种结构下更好地生活。这种结构的弊端是明显的:自然和人的异化。既然不再也不可能以彻底破坏和毁弃的思路一揽子解决,就必须找到一种非暴力的校正和制衡方案。也许有人会提到法律,法律的确是一种精致的制度安排,但毫无疑问的是,从法的实体到法的程序都是保守性的[iv],知识权力结构下的效率追求是其挥之不去的约束。但法的核心理念"权利"和"公正"又给人以有益的启迪:应该建构一种使权利得到公正分配的制度伦理,依照权利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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