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区位化的网络亚文化群的兴起,意味着虽然网络所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信息量的增加,人们共享的信息却愈来愈少;
(2)网络使那些孤僻的个体和团体聚集到一起,形成更加紧密排他的组织,即未能孕育出包容的社群而只是促成了狭隘的亚文化群的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网际交往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与一些难以融入主流文化的亚文化群体的认同需求不谋而合。这些亚文化群体的行为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怪异性、沉溺性、反潮流、标新立异、非正常心理等,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属于少数族群。由于人们普遍认为他们的行为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标准,甚至可能危害正常的社会秩序,他们很难进行群体的交流活动。这些现实的"压制"使亚文化群体对网际交往倾注了极大的热情。黑客、同性恋者、性倒错者、神秘主义者和邪教组织、各类瘾君子都纷纷上网呼朋引伴,在网络中建立了各种相关网站。各类同道只要在搜索引擎上输入关键词就立即可以找到成千上万含有这些内容的网页。然后,他们既可以在网际便捷地交换心得、有偿或无偿地提供各种相关需求的信息,也可以在网下聚会、直接交易或协作行动。可以说,以现有的社会控制能力,根本无法竭制这些网络亚文化群体的发展。
虽然我在这里忽视了那些建设性的网络亚文化群体,如生态主义者、和平主义者、社群互助者,但那些非建设性的网络亚文化群体的确是更值得关注的方面。对此,电子领域的开拓者戴森(Ester Dyson)曾指出:
"(与其他有力工具一样)网络的好坏两种用途都值得大书特书,它对无力的资助是不对称的。它不分青红皂白地破坏了中央的权威,统一了分散的力量。换言之,互联网对宣传来说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工具,却是同谋犯罪的理想国?44
简言之,网络所带来的自由度,使网络亚文化群体找到了一种低成本扩张的捷径。特别是那些有极端倾向的团体和个人,很容易利用匿名电子邮件等方式迅速传播极端言论和泄愤。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必须防止这种扩张危及基本的社会秩序。但是,对于一些并不直接危害他人的亚文化行为,现代社会的立场依然只能在冷漠的宽容和强制的干预之间徘徊。
2.网际交往的悖逆性特征
网际交往是一种与日常交往极不相同的交往形式,其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一些矛盾性的特征同时存在于其中。我们将网际交往中的悖逆性特征主要概括为赠予与索取、信任与怀疑、合作与冲突、游离与沉溺等四个方面。无疑,在日常交往活动中,这四种矛盾性的共存的现象也可能发生,但并非本质性的特征。然而,在网际交往中,其固有的虚拟性、匿名性等不确定因素,使人们无法在这些矛盾的方面作出准确的判断,进而使这种悖逆性共存变成了网际交往的本质性特征。 赠予与索取
网络社会学家莱恩格尔德(Howard Rheingold)认为,网络社群的人际互动遵循一种"礼物经济学"(a gift economy),人们相互提供帮助或信息而不求直接的回报45。即便是在几乎完全匿名的情况下,如邮件组(Usenet)中,许多人为素昧平生的他人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和帮助。由此,可以认为礼物替代了商品成为网际交往的纽带:
"这是一种不用文字和言语的社会契约,是动机各异的人们之间的紧密与松散结合的折衷,它要求人们付出,以便他们能够得到。"46
同时,这也极其容易使人想到这是利他主义和追求集体成就感的表现。但较为谨慎的一种解释是,这是一种随意的善举──互联网的风格之一47。
正如莱恩格尔德所承认的那样,网际赠予实际上是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的结合。由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指出的是,网际交往中所赠予的帮助和信息大多数是成本低廉的公共物品(public goods),而赠予的目的首先是希望这种善举能够影响到网络社群中其他的成员。其基本心态是:你所帮助的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报,但其他的人或许会这么做。其实质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呢?它并不是人们热衷于讨论的利他主义、利己主义或两者的结合,而是一种新的思路:我将礼物送给大家,大家会送礼物给我吗?如果能够得到回报,我就继续我的善举;如果在我所能够忍受的限度内得不到回报,我就放弃善举;由于这些善举几乎是无成本的或干脆就是一种随意的"粘贴"式转移,我实际上也不会有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