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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
来源:哲学网首发  作者:王吉胜  点击:次  时间:2009-02-10 11:27于哲学网发表
 张载《正蒙•太和篇》中的矛盾观命题。张载认为“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正蒙•乾称篇》)即言所有的存在都是气,气有阴阳、浮沉、升降、动静、聚散、清浊等等的对立,两个对立的方面絪缊相荡,交感屈伸,由此而有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张载称此为“天地之大义”,即是宇宙演变的总规律。气有对立面的矛盾,气聚而成之物,也有对立面的矛盾。“气本之虚则湛,感而生则聚而有象。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对”指矛盾的对立面。“仇”指对立面的斗争。“和”指对立双方统一体的平衡和和谐。二气交感聚而有象,一旦有象便有其对立面,有对立面就会有相反的运动。因而便会有斗争。而斗争的结果便是形成统一体的平衡和和谐。统一体形成平衡与和谐并不是没有对立了,“有象斯有对”,对立是永远的、绝对的,而和谐则是有条件,是对立面斗争的结果。张载的这个命题肯定了任何事物都是处于与它物的对立和斗争之中,这是一个深刻的见解。他强调“仇必和而解“,强调对立双方斗争的结果是平衡、和谐(应该认为统一体的破坏也是对立双方平衡的结果),也包含着非常合理的内容。但“仇必和而解”容易使人们以为对立双方斗争的结局总是折中、和解,这是张载这个命题的理论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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