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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来源:哲学网首发  作者:王吉胜  点击:次  时间:2009-02-10 11:16于哲学网发表
 《老子•五十八章》有关对立面相互转化的命题。《老子》认为,互相对立的事物,同时又是相互依存的。对立的事物双方,在其自身内部即已包含着对方的因素。如有与无、难与易,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信赖。有中包含着无的成分,无中包含着有的因素。难中有易,易中有难。当事物的发展达到一定的程度,便会表现出对立的另一方的特点。如“明”到一定程度就会表现出“暗”的特点,“进”到一定程度就会表现出“退”的 特点。直与屈、成与缺、巧与拙等等都是这样。在此基础上,《老子》进一步提出事物向其对立面转化的思想。他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祝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五十八章》福藏着祸,祸靠着福,福与祸可相互转化,其转化的条件是“极”,即祸达到极而变为福,福达到极而变为祸。但什么是它们发展的极,什么是极的恰当准则,是不能确定的。因为正常可以变为异常,善良可以变为邪恶。在此,《老子》既讲了转化,也讲了转化的条件,还讲了转化条件的不确定性。由于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都会向相反的方面转化,因此,《老子》主张以否定的方法来达到肯定的目的。他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三十六章》)“歙”,收敛。“固”,读为姑,姑且、暂且。“张”,扩张。将要收敛,必须暂且扩张。削弱与增强、废弃与振兴、夺取与给予也是这样的关系。又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二十二章》)以至不争则争,无为而无不为。通过否定而达到肯定,可以说是《老子》哲学中最基本的方法。这种否定方法或者说负的方法的提出,对中国哲学甚至对文学、艺术等等,都发生很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正是这种哲学方法,使道家思想与儒家思想互补,构成了中国文化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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