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阴一阳之谓道
《易传•系矢上》中提出的矛盾观命题。《易经》以“一”他“-”两种基本符号代表两种不同类型的事物或力量。《易传》进一步以阳他阴名“一”和“-”,并把阴阳作为《易》的基本观念,以此解说万物的存在与变化。《易传》认为,宇宙间万事万物都可归属于阴阳或柔刚两种相互对立的基本类型。“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易传•说卦》)这两种类型的事物的对立和互相作用,是万物的生存的根本。“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刚柔者,立本者也。”(《易传•系矢下》)“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易传•系矢上》)《易传》以震象雷,为刚;离象霆(电),为柔;巽象风,为楘坎象雨、月,为刚;离象日,为柔;乾象男,为刚;坤象女,为柔。自然界以及人类的存在都是阴阳、刚柔相互作用的结果。由于阴阳的相互作用(“阴阳相薄”,《易传•说卦》),万物都处于不停地走好运变化之中。《系辞上》说:“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乾为阳,坤为阴,故“一阖一辟”也就是“一阴一阳”。《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道”即是“变”,指万物的变化过程。这个变化过程,也就是“生生”。“生生之谓易。”(《易传•系辞上》)《序卦》言:“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唯万物。”故天地即以生生或者说以“道”为存在方式。《易传》以阴阳的矛盾统一作为天地万物的生存方式,强调事物作为变化过程而存在,肯定了矛盾的客观性,是对中国古代矛盾观的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