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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之常,一阴一阳,凡物必有合也
来源:哲学网首发  作者:王吉胜  点击:次  时间:2009-02-10 11:20于哲学网发表
 19 世纪末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运动领导者康有为在《春秋董氏学》中提出的关于事物矛盾的学说。康有为吸收了中国古代《易传》中的一些朴素辩证法思想,并且把它同当时从西方传入的自然科学知识结合包来,表露了一些关于事物对立统一的思想。他说:“若就一物而言,一必有两。”(《春秋董氏学》)又说:“物不可不定于一,有统一而后能战,物不可不对为二,有对争而后能进。”(《论语注》)康有为在这里指出任何事物都个有阴阳两方面的属性;矛盾的互相依存是普遍的,离开了一个方面就不成为矛盾,而只有矛盾的“合”,才能构成事物;
事物只有通过矛盾双方的斗争才能发展变化。基于这种矛盾现,康有为主张“维断变法”,他以“强”和“弱”、“盛”和“衰”为例证,说明通过变法就可以使矛盾转化,达到“富国强兵”;同时,他也看到了进行变法时阶级斗争的不可避免性。但是,由于他所代表的资产阶级上层的软弱性,由于他鼓吹庸俗进化论,他关于矛盾的思想是不彻底的,他最终希望调和矛盾,反对革命的飞跃,这表明维新运动注定是要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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