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有偏盛,遂为物主
明代唯物论者王廷相提出的关于事物矛盾运动的思想。王廷相发展了张载“一物两体”的矛盾观,认为气含有对立的阴阳两端,万物亦是如此。正是阴阳两端的相互作用造成了气和万物的运动变化。不仅如此.他还指出阴和阳虽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互相依存,但它们并不是均衡的。双方的力量随矛盾的发展不断改变,事物的性质是由阴阳之中居于矛盾主导地位的一方所决定的。王廷相用阴阳两种矛盾势力的发展变化对风、雷、云、水等自然现象的产生作了深刻分析,认为阴阳之间或“遏”,或“伏”,或“乘”,或“挟”,存在着一方箝制着另一方,并将取而代之的矛盾发展趋势。所谓阴类,只是阴盛于阳,而不是纯阴;所谓阳类,也只是阳盛于阴,而不纯阳。正是在对具体事物进行矛盾分析的基础上,王廷相猜测到了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提出了“气有偏盛,遂为物主”(《答何柏斋造化论》)的观点,认为“阴阳之合,有宾主偏胜之义,而偏胜者恒主之”(《慎言• 乾运篇》)。王廷相的这一命题虽然由于时代的局限,带有朴素的直观性,并且没有对矛盾的斗争性进行深入研究说明,但却是中国哲学史上首次提出的关于矛盾主要方面规定事物性质的思想,这既是为张载思想注入了新内容,又为王夫之的“合二为一”和“分一为二”的辩证法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