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长于蛇
《庄子•天下篇》中所载“辩者二十一事”中的命题。一般认为蛇总是长于龟的,但也有可能大龟长于小蛇,故龟长于蛇是可能的。实际上,龟他蛇不属于一个类,比较其长短是没有什么意思,那为什么辩者要论证“龟长于蛇”呢?可能的原因是辩者试图强调长他短的相对性。一般地看,龟圈蛇长,但是短于龟之蛇及长于蛇之龟都是可能有的,长和短是相对于具体的龟和蛇的。我们应该注意到,“辩者二十一事”的很多命题含有朴素的辩论法思想,这反映了古人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方法。但我们也不要过高评价这一点辩证的思维方法,因为他们并没有能够自觉地把握这一方法.在许多问题上往往陷入诡辩论的泥潭。尤其是其哲学基础大多是唯心主义的,因此对问题并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当然,这些都是由具体的历史环境造成的,我们不能对古人有不恰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