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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下
来源:哲学网首发  作者:王吉胜  点击:次  时间:2009-02-10 11:15于哲学网发表
 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基义》中的命题。董仲舒哲学的最高范畴是“天”。“天者,群物之祖也。故遍覆包涵而无所殊,建日月风雨以和之,经阴阳寒暑以成之。”(《汉书•董仲舒传》)万物存在和变化,都以“天”为根据,由于“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春秋繁露•五行相生》),所以万物也都有对偶,都有配合。“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有顺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昼必有夜,此皆其合也。”“合”即对偶配合之义,万物皆作为对偶而存在。董仲舒认为万物对立面,应该说是一各合理的见解。但在董仲舒哲学中,对立双方的关系不是平等的,而是一种主从关系,并且这种主从关系是不能转化的。董仲舒把万事万物都分于阴、阳两个系列,并根据“阳尊阴卑”的原则赋予事物以不同的价值。他说:“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子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 (《 春秋繁露•其义》)“合”含有配合之义。阴阳作为对偶而存在,但阴只是作为阳的消极配合面而存在的,阳是积极主导的。君臣、父子、夫妇,分属于阳和阴,凡属阴者,只能服从阳。“阴道无所独行,其始悖逆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 。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同上)这样,在董仲舒宇宙图式中,阳永远统治着阴。相应地在社会中,君永远统治臣,父永远统治子,夫永远统治妻,这就是“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就是“道”:“天不变,道亦不变。” (《汉书• 董仲舒传》)董仲舒以此论证封建社会等级秩序的合理性和永恒性。董仲舒看到矛盾对立必有主次之分,可以说还是有合理性的,但他把矛盾主次地位看成是固定不变的,否认一定条件下矛盾双方地位的转化,则是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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