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
《韩非子•五蠹》提出的矛盾观命题。《韩非子•难一》篇有“自相矛盾”的寓言。“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有无不陷之矛,则无不可陷之盾,反之,有不可陷之盾,则无无不陷之矛。《韩非子• 难势》篇讲:“以为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为名不可两立也。”韩非子的矛盾之说主要指具有不相容关系的两个命题不能都是真的,一个人如果同时肯定了两个不相容的命题,就是“自相矛盾”。“矛盾之说”主要是逻辑学问题。而韩非又提出“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的命题,则带有更多的哲学意味。韩非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普遍存在着对立。韩非强调世界上许多事物是不两立的,如在自然界,“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韩非子•显学》)在社会,“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韩非子•孤愤》)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势不两立,你死我活,这显然带有形而上学的色彩。但韩非又认为,不相容之事,若能各得其所,则可两存。冰炭同器不可长久,但“冰炭不合形,天下莫得相伤。”(《韩非子•用人》)“形”通“型”。冰炭不处于同一器中,则彼此都可久存。韩非认为,“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韩非子•杨权》)与其把冰炭置于同一器中内耗,使得两败俱伤,不如使其各处于适宜的环境,发挥所长、各得其所。韩非的这个思想是合理。总的来讲,韩非比较多地强调对立而的斗争,因而往往把事情推到极端,转到形学上面去。但他的思想中还是有许多辩证法的思想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