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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儒家关于‘人’的概念 ──兼论儒墨之争的一桩公案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不论是上述三组对立中的那一种,当时社会中通常把人区分为两个以上的范畴。《左传》隐公十一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序民人’三字,历代注疏语焉不详,我以为民、人为社会中人群的两大范畴,‘人’是统治者,而‘民’是被统治者。荀子则将人分为三个范畴,〈礼论〉云︰

君子上致其隆,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步骤驰骋厉骛不外是矣。是君子之坛宇宫廷也。人有是,士君子也;外是,民也;于是其中焉,方皇周挟,曲得其次序,是圣人也。

礼是封建时代统治者最重要的标志,也是统治者的专利。‘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唯有士君子能进退得礼。到了荀子的时代,礼作为统治者的专利已经崩解。由‘士君子方得行礼’,转而为‘知礼者为士君子’。〈王制〉云︰‘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正反映礼坏乐崩后封建身分伦理的瓦解或转型。

即使是战国儒家的君子小人之判已以道德义为主要标准,但是在儒家理想中道德的高低,与其社会、政治地位应当是一致的。因此儒家经常在道德的批判中,夹带着社会政治身分的影子。孟子以庶民对比君子是一例,此处荀子以民对比士君子亦一例。前引《礼记》〈乐记〉中,以知声、知音、知乐(通伦理、知礼、有德)相应于禽兽、众庶、君子,亦是如此。《荀子》〈荣辱〉亦云︰‘小人也者,疾为诞而欲人之信己也,疾为诈而欲人之亲己也,禽兽之行而欲人之善己也。’在古代儒家眼中,庶民或小人相对于君子是近于禽兽的。[28]这样的理解也许是基于前节所论文化伦理结构不同所致;也可能因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轻贱所产生;在古代儒家,更是有德与无德的对比所产生。但是道德之于古代儒家,正是由仁、义、礼,以五伦为主体所开展出来的成套人伦秩序观。也因此,违背儒家伦常的行为被斥为‘禽兽之行’。〈非十二子〉评它嚣、魏牟‘纵情性,安恣睢,禽兽行’。它嚣、魏牟之说后世无传,因此这几句话的内涵难以确切理解。〈性恶〉云︰‘纵情性,安恣睢,而违礼义者,为小人’,句式相同,则‘禽兽行’或即指‘违礼义’。即王先谦集解‘言任情性所为而不知礼义,则与禽兽无异,故曰禽兽行’之意。依文理看,‘禽兽行’也当是‘纵情性,安恣睢’的结果。[29]

以文化标准分判人兽,固然仍不得不承认生物性标准下的人,如《荀子》〈荣辱〉云︰‘人之有斗,何哉?我欲属之狂惑疾病邪,则不可,圣王又诛之。我欲属之鸟鼠禽兽邪,则不可,其形体又人,而好恶多同。’但是他们另创了真正的‘人’的文化界说,使人类之中出现了不同的几个范畴。于是,如何处理这几个不同范畴之间的关系,便成了另一项重要的课题。同时,必须继续追问的是︰古代儒家所提出的文化界说之合理基础何在?合理的人伦秩序如何具体实践?

〈二〉文化界说的人性论基础
要讨论人的文化界说的合理基础,自然要从古代儒家的人性论谈起。人性论的问题牵涉太多,自非本文所能详论,也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仅就其与本文主题相关者略述一二。

前一小节提到,每一个文化传统,都有其对人性的独特看法,再由其对人性的理解与设定,发展出其伦常观。于是此处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孟子主性善,荀子主性恶,他们如何并立于同一文化传统之中?要解答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他们理想中的人是否一致。因为性善与性恶也许只是进路不同,未必是对立的。

先看孟子,孟子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每个人天生具有此四端,问题在如何将四端‘扩而充之’,也在于人生存在着许多迷障歧途,四端固长在人心,但往往被淹没而不自知,因此须有知言养气的工夫,‘求其放心’,并扩而充之,‘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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