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
我们已经非常简单扼要地回顾了自由主义运动的各个主要方面。我们已经指出,第一,自由主义运动是和生活共同发展起来的。它关心的是个人、家庭和国家。它涉及工业、法律、宗教和伦理道德。如篇幅允许的活,不难说明一下它对文学艺术的影响,它同习俗、虚假和保护人的斗争,以及它为自我表现、为真实、为艺术家的灵魂进行的斗争。自由主义是现代世界生活结构的一个贯穿一切的要素。第二,自由主义是一支有效的历史力量。它的任务在任何地方都未完成,但它几乎在每一个地方都获得进展。现代国家,如同我们在除俄国以外的欧洲,在英国殖民地,在北美和南美,以及我们开始在俄帝国以及广阔的亚洲大陆看到的,乃是吸收了自由主义原则而或多或少地改变了的旧的专制社会。第三,关于这些原则本身,我们认识到,自由主义在每一要点上都是一项被其名字充分表示的运动——一项解放人民、扫清障碍、为自发性活动开辟道路的运动。第四,我们看到,在许多情况下,从一个方面看是争取自由的运动,从另一个方面看却是争取平等的运动,两者习惯性结合己成定论。最后,我们看到在无数例子下,自由的精确定义和平等的精确意义依然是模糊不清的,我们的任务就在于对此加以探讨。再者,我们主要是从自由主义的早期和比较消极的方面来看待它的。我们把它看作一种在旧社会里活动的力量,通过松开旧社会的结构加诸于人类活动的桎梏来改变旧社会。我们还要问,按照自由主义原则,能形成什么样建设性的社会组织;就是在这一点上,昏由和平等原则具有更充分的意义,并想出办法来应用这些原则。人民主权问题也指出同样的需要。因此,我们余下的工作路线是明确地规定了的。我们必须了解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在它们提供的基础上能建立起什么样的组织。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回顾自由主义思想某些明确的历史阶段。我们将了解历代的思想家们如何钻研上面指出的各个问题,局部的解答如何引起更深入的探索。在各种思想的实际运用的指引下,我们将接触自由主义的核心,并将试图把自由主义学说诸要素作为一种建浚性的社会理论形成一个概念。然后我们将把这个概念应用于当代更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这将使我们最终能够估计自由主义作为现代世界一支活的力量的目前的地位以及自由主义的理想化为现实的前景。
第3章、理论的发展
巨大的变革不是由观念单独引起的;但是没有观念就不会发生变革。要冲破习俗的冰霜或挣脱权威的锁链,必须激发人们的热情,但是热情本身是盲目的,它的天地是混乱的。要收到效果,人们必须一致行动,而要一致行动的话,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理解和共同的目的。如果碰到一个重大的变革问题,他们必须不仅清楚地意识到他们自己当前的目的,还必须使其他人改变信念,必须沟通同情,把不信服的人争取过来。总之,他们必须表明他们的目的是可能达到的,它是与现制度相容的,或至少是与某种可行的社会生活方式相容的。事实上,他们是被他们精心制作思想观念并最终制定某种社会哲学的需要驱使的,推动他们前进的哲学产生于人类感情的实际需要。那些由抽象思考形成、与人类饥渴的灵魂无关的哲学自始至终是无用的和学究气的。
英国人在理论领域中的确比较胆小和笨拙,所以自由主义运动在英国往往想办法屏弃各种笼统的原则、在自由主义运动早期,其形式是比较稳健的,它假借宪政的名义来谋求达到它的目的。针对斯图亚特王朝的要求,既有一个哲学的论据,也有一个历史的例证,早期的议会领袖更多地依靠先例而不依靠原则。这个方法体现在辉格党的传统中,一直延续到今天,成为自由主义者制订行动纲领的要素之一。这可以说是自由主义中的保守主义成分,有助于抵抗侵犯,有助于获得持续的发展。事实上,在改变了的环境下维持旧秩序等于引起一场革命。17世纪的情况就是如此。皮姆及其追随者们能够在我们的宪法史中为他们的论点找到正当理由,但是要这样做的话,他们必须对斯图亚特王朝和都铎王朝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而在1640年运用14和15世纪的各项原则,实际上就是发动一场革命。在当代,维护下院的权利,反对上院,从表面上看,是坚持老的宪法权利,但是要在使下院成为整个国家的代表的新环境下这样做,实际上就是破天荒第一次在牢固的基础上建立民主,而这又是实行一场革命。
现在,那些实行一场革命的人必须了解他们是否在领导世界。他们需要有一种社会理论——事实上,比较彻底的运动的鼓吹者总是有这样一种理论;尽管如我们已指出的,理论来自他们感觉到的实际需要,故而容易赋予仅仅有暂时性价值的思想以永恒真理的性质,但并不因此而被当做不太重要而弃之不顾。理论一旦形成,就对其拥护者产生作用,为他们的工作指示方向,加强团结。它反过来又成为一支真正的历史性力量,其凝聚性和恰当性的程度不只是学术上感兴趣的问题,而且也是具有实际意义的问题。再者,理解一场运动的进程,通过了解其思想家和政治家所抱有的一系列观点,要比通过研究各种迂遇曲折的政治事件以及繁复纷坛的党争来了解明白容易得多。观点自然会影响处理问题的方法,无论是纯理论的问题还是实际的问题。对于历史学家来说,观点是一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各种不同的甚至互相冲突的思想和政策组合起来,显示出它们内在的相似之处。因此,我们现在要求探讨一下自由主义运动所持的各种主要观点,并且把争取自由的热情力求在其中表达的各种主要理论加以区别
第一种理论我们称之为自然秩序理论。
早期的自由主义必须对付教会和国家的极权统治。它必须为人身自由、公民自由及经济自由辩护,在这样做的时候,它立足于人的权利,同时因为它必须是建设性的,又不得不适当地立足于所谓的自然秩序的和谐。政府要求有超自然的制裁力和神圣的法令。自由主义的理论答称人的权利是以自然法则为基础的,而政府的权利则以人的机构为基础。最古老的“机构”是个人,原始社会是个人在家庭感情影响下并为了互相帮助而形成的自然组合。政治社会是个比较人为的安排,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秩序和维持共同安全这一特殊目的而达成的协议。洛克认为,政治社会是建立在国王和人民之间的契约上的,如果一方违反条款,契约也就终止。或者,按照卢梭的观点,政治社会主要是人民相互之间的契约,依靠这种安排,可以从许多相冲突的个人意愿中形成一个共同的或普遍的意愿。政府可作为这种意愿的机关予以建立,但它从人民获得权力,当然必须服从人民。人民是主权者,政府是人民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