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谭在批判当时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时提出这一命题。当时有人提出“天生杀人药,必有生人药也。”桓谭反驳说:“钩吻(即断肠草)不与人相宜,故食则死,非为杀人生也。譬若巴豆毒鱼,矾石贼鼠,桂害獭,杏核杀猪,天非故为作也。”(《新论·祛蔽》)就是说,钩吻杀人如同巴豆毒鱼等一样,都是宇宙间的自然现象,并不是天有意识有目的的安排。“天非故为作也”是对两汉神学目的论的有力批判。
桓谭在同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的斗争中,提出唯物主义的形神论。当时神仙方士宣称人的精神可以离开形体而独立存在,只要人们能够“养神得真”,就可以灵魂不死,长生不老。桓谭针锋相对地指出,精神不能离开形体,必须信赖于形体而存在,形体决定精神,而不是精神决定形体。他“以烛火喻形神”形象的说明了这一关系。“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燃烛矣。如善扶持,随火而侧之,可毋灭而竟烛。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虚空。”形好比烛,神好比火,烛尽火灭,形毙神亡,没有独立于形体之外的精神存在,这种唯物主义观点被王充和范缜所继承和发展,有较大的影响。但是也应该同时指出,由于桓谭没有指出精神是人体的一种作用或属性,这就为宗教神学开了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