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代哲学家王廷相提出的一种本体论命题。王廷相是一个唯物主义的气本体论者、气一元论者。他认为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其运动变化最终根源于一种无形无象、无偏无待、无始无涯、无生无灭的物质实体——元气,“元气之上无物、无道、无理。”在理与气的关系问题上,他坚决反对宋代朱熹等理学家们关于“理为气本”的主张,在其著《王氏家藏集·太极辩》中,王廷相明确指出:“气为理之本,理乃气之载”。在王廷相看来,气乃唯一的普遍的物质性的实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以及理的根本依据或本体。理作为气本身所具有的运动变化的规律,是依赖于气、存在于气中的,既不能产生气,也不能脱离于气,而是“载于气”,即在气中,为气所具有。“气为理之本,理乃气之载”这一命题唯物主义地表述了物质及其运动发展的规律的关系,击中了宋代朱熹等人的理学唯心主义的要害。王廷相认为,程朱学派的观点和佛教把形相和本性绝对对立起来,现实世界为虚妄,以所谓“真性”为真实,以及老子的道生天地说,是同样错误的。(参见王廷相著《慎言·道体篇》)这可以说是对中国古代儒(理学)、道、佛三家唯心主义本体论的总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