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客观实在与主观意识问题上的一个主观唯心主义的命题。出自《实验主义》一文。胡适说:“我们所谓‘实在‘含有三大部分:(A)感觉,(B)感觉与感觉之间及意象及意象之间的种种关系,(C)旧有的真理”。“总而言之,实在是我们自己改造过的实在。这个实在里面含有无数人造的分子,实在是一个很服从的女孩子,她百依百顺的由我们替她涂抹起来,装扮起来。‘实在好比一块大理石到了我们手里,由我们雕成了什么像’。宇宙是经过我们自己创造的工夫的。‘无论知识的生活或行为的生活,我们都是创造的。实在的名的一部分,和实的一部分,都有我们增加的分子’”。也就是说,“实在”不是客观的实在,而只是感觉、意象和旧有真理等这些主观的东西。这种实在是人的主观意识的产物,只有与人们发生关系时它才存在,离开人和人的意识也就不存在。而作为客体的存在,由于其中无数人造的因素,因而也是人创造的。比如大理石,它只有在人们拿来雕像时才存在,否则就不能认为存在。以此类推,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只有和人发生了关系时才存在,否则就不可能存在。
胡适的这一思想命题是直接从美国实用主义者詹姆士那里照搬来的,甚至在语言上都很少有变动。他关于“实在”所包含的内容,实在与人的关系等等的论述,都是詹姆士哲学实在论中最核心的观点。表面上,詹姆士和胡适提出“实在是经过我们改造过的实在”,包含有辩证的合理的成分,因为它在实在与人的关系问题上突出了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说明了实在已不是原初的实在,而是打上了人的足印的实在。但深入分析就会发现,他们所说的“实在”,一方面不是客观的实在,而是主观性的思想实在,这种实在是人的产物;另一方面,他们所说的“实在”如果包含有客观的部分即实的部分,也是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离开了人的主观意识也就不存在。因此,不论从哪一方面说,他们都否认了实在的客观性,因而是一种地地道道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