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程颐提出的一种本体论命题。语出《二程遗书》卷十八。“理一分殊”的命题是程颐最早提出的。佛教华严宗讲理事关系时认为理是完整的,每一个事中都显现一个完整的理,而不是部分的理。“能遍之理,性无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别。一一事中,理皆全遍,非是分遍。”(《华严法界观门》)对于华严宗的这种思想,程颐概括为一句话:“一言以蔽之,不过曰万理归于一理也”。(《二程遗书》卷十八)程颐所言理指万物之“所以然”。所谓万理,即“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同上)所谓一理,即言“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同上卷二上),万国都只体现了一个天理。“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其致一。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能违也。”(《程氏易传》卷三)程颐认为,张载的《西铭》就体现了“万理归于一理”。当杨时认为张载“民胞物与”的观点有走向墨家兼爱说的可能时,程颐驳道:“《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分殊之蔽,私胜而失仁;无分之罪,兼爱而无义。分立而推理一,以上私胜而失仁,仁之方也。无别而迷兼爱,至于无父之极,义之贼也。”(《程氏文集》卷九)理一而分殊是说“天下只是一个理”,体现在不同的事物中,则为不同事物的理,即万理。“分立而推理”即言“万理归于一理”。程颐认为《西铭》的思想与墨家的兼爱说的区别就在于《西铭》主张理一而分殊,“兼爱”主张“二本而无分”,爱无差等是“二本”,不分亲疏是“无分”。“老吾老,糼吾糼”是万理,是分殊,其流弊在于为私心所胜而丧失“仁”,但在“分殊”的基础上推致“理一”,“及人之老”、“及人之糼”,则能防止私心太胜而成就“仁”。所以程颐说:“天下之志万殊,理则一也。君子明理,故能通天下之志。圣人视亿兆之心犹一心也,通于理而已。”(《程氏易传》卷一)“万理归于一理”、“理一而分殊”是程颐“格物穷理”思想的理论前提,对宋代哲学影响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