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思想家、哲学家龚自珍提出的一种具有本体论意味的哲学命题。面对晚清分崩离析、万马齐喑的急剧衰败的局面,龚自珍以公羊世说为其理论基础,积极主张“更法”、变革,并且强调“千夫之议”是这种社会变革的动力,进而提出众人自造一切的观点。在其著《壬癸之际胎观第一》中,龚自珍认为:“天地,人所造,众人自造,非圣人所造。圣人也者,与众人对立,与众人为无尽。众人这宰,非道非极,自名曰我。”显然,在这里龚自珍以“众人”与“圣人”亦即群众的重大能动作用,并且认为“众人”应当自我主宰,并非受一种神秘的存在—“天道”或“太极”所支配,这都表明了龚自珍已经摆脱了宋代程朱理学的束缚,并蕴涵着极其重要的人文主义思想。这些无疑值得予以充分肯定。但是,龚自珍在张扬人的自我主宰的主体性的同时,却片面地夸大了这种主体性,从而走向了极端。在他看来,“众人”的主宰者即自我,而“众人”又是其身及天地万物的创造者,于是,在龚自珍那里,自我便成为宇宙万物的本源,成为宇宙本体。这一点从他所谓的“我光造日月,我力造山川”、“我气造天地”、“我分别造伦纪”等诸多具体而明确的论述中看得更加清楚。显而易见,龚自珍在宇宙观上已经走向了陆王心学及佛教哲学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我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