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庄公二十九年记载:夏,郑人侵许。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夏季,郑国人入侵许国。凡是出兵,有钟鼓之声叫做“伐”,没有叫做“侵”,轻装部队快速突击叫做“袭”。(第244页)
再譬如对鲁文公三年对“溃”“逃”的界定,凡民逃其上曰溃,在上曰逃。凡是百姓逃避他们上级叫“溃”,上级逃走叫“逃”。〔13〕(第528页)
鲁国是周礼保存最完备的国家,《左传》遵循周礼而正名,一本于礼制。我们今天仔细审视,不难认识到正名工作之重要程度。
孟子十分重视正名的工作。《孟子·离娄上》记载:
淳於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嫂子落水的突发事件,叔叔必须霎那间必须作出救与不救的价值判断,孟子认为不管现场情况多么混乱不堪,譬如说,嫂子当时已经落水挣扎以后,已经赤身露体,完全暴露在叔叔的眼前,而且要施救,必然发生肉体的直接接触,必要的可能是采取人工呼吸等等情况。孟子坚持认为叔叔应立即对嫂嫂实施抢救,否则就是豺狼。在这里,孟子坚持了性善论,并进行了变通处理,并把这种做法命名之为“权”。这里孟子辨证地答复淳於髡,“礼”与“权”的真实内涵和精神实质,使两个“名目”上看似矛盾对立的概念统一于实施“仁(爱)”这一共同的“道”之下,事实上对“礼”进行了应有的正名工作,解决了儒家理论与实践上可能发生的背离,坚持了中庸之道或者说中庸的理想。从而正确的坚持了孔子的正名思想。〔14〕(第177页)
衰周之季,百氏争鸣。立说著书,各为流品。《汉志》所列备矣。或其学不传,後无所述;或其名不美,人不肯居;故绝续不同,不能一概著录。〔15〕(第1563页)
张舜辉先生提示:杨朱、墨翟之学,本盛行于一时而衰绝也,孟子尝称“天下之人,不归杨则归墨”,则其盛可知。而孟子竭力辟之,诋为无父无君,至比之于禽兽。由是习者渐寡,竞避其名。故杨朱之说全绝,而墨学亦衰。
“名不美”,学术中有不完备之处,又被抓住了弱点,往死里骂,这学术竟至于灭绝了!这可见“名”之一事之重大,事关生死存亡。
《吕氏春秋·离谓》记载:
子产治政,邓析务难之,……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子产患之,于是杀邓析而戮之,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
夫伤忠臣者,有似于此也。夫无功不得民,则以其无功不得民而伤之;有功得民,则又以其有功得民伤之。
子产治理郑国,邓析刁难他。混淆是非的界限,导致他的政令无法畅通。于是子产采用极刑的办法处死邓析息辩止争。同时文中进一步指出,那些伤害忠臣的人,和这个情况相类似。忠臣无功不得民心的时候,就用无功不得民心的罪名伤害他;有功得民心,就又用他有功得民心伤害他。〔16〕(第509—514页)
这里同样指出正名工作的重要性和难度。
《荀子·正名》也花费很大力气谈正名工作:
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
共则有共,至於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偏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
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於无别然后止。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
之宜,异於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
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
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
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后王之成名,不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