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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之间理当相互宽容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34] 此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会昌佛难”。唐武宗在废佛教书中说:“于九州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愈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尼。晋、宋、梁、齐,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所以,废佛是“惩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法典,济人利众”。(参见《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本纪》)。

[35] 释东初《中国佛教近代史》下册,968页,台北:东初出版社,1974。

[36] 洛克《论宗教的宽容》5-8页,吴云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7] 同[35] 461页。

[38] 同[36] 15-16页。

[39] 同[15] 283和282页。

[40] 同[36] 4和11页。

[41] 霍布豪斯(L.T.Hobhouse)《自由主义》13页,朱曾汶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42] 同[36] 11页。

[43] GREAT BOOKS OF THE WESTERN WORLD, Vol.3, p.593,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Inc. 1952.

[44] 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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