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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者,道之纪也;道不以权,弗能济矣
来源:哲学网首发  作者:王吉胜  点击:次  时间:2009-02-09 20:07于哲学网发表
 北宋李顜《易论》中的提出的常变观命题。李顜认为任何事物都有着自己发展的自然规律,而《周易》所讲的元、亨、利、贞就体现了事物的发展过程。“元”是事物的开始;“亨”是事物的发育成长;“利”是事物赖以发展的客观重要依据;“贞”是事物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事物都按这样的过程和规律存在变化,所以元亨利贞为“天道”。事物的存在与变化有一定的原则性和规律性,但在存在和变化过程中必然会有特殊情况出现,所以李顜特别强调“常”和“权”的关系。他说:“常者,道之纪也;道不以权,弗能济矣。是故权者,反常者也。事变矣,势异矣,而一本于常,犹胶柱而鼓瑟也。”事物变化的原则性和规律性是“常”。但“常”并不排斥“权”。如果客观形势变了而不能根据客观形势而变化,那是行不通的。因此。李顜主张“量时制宜”。“先时而动者妄也,后时而动者怠也。妄者过之媒,怠者功之贼也。”(《易论》卷六)与“常”与“权”相联系,李顜又提出“心”和“迹”的概念。“时虽异矣,事虽殊矣,然事以时变其迹者也,统而论之者其心也。迹或万殊而心或一揆。……时既屡迁,迹亦皆变,茍不承其心之所归,而专视其迹,则散漫简策,百纽千结。”(《易论》卷十一)所谓“迹”指现象;“心”指本质。现象丰富的变动性必须统一于本质,这样才能变得其宜。李顜认为,如果能变得其宜,则虽“凶”可以成为“吉”;不得其宜,则虽“吉”也可成为“凶”。如五行“用得其宜,则虽相克而吉。用之失其宜,则虽相生而凶。”(《删定易图序论•论六》)李顜强调通变的作用,体现出革新的思想。但他又认为封建社会的纲常为不变的“百代常行之法”。“因时立事,事不局于一时,可为百代常行之法者,如仁、义、忠、信之例是也。”这又表现出了改良主义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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