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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存,然后势形乎其间焉
来源:哲学网首发  作者:王吉胜  点击:次  时间:2009-02-09 20:05于哲学网发表
 唐刘禹锡《天论》中提出的关于事物运动变化的辩证法命题。“数”与“势”的概念在先秦哲学著作中就已出现。如《荀子•富国》:“万物同字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人,数也。”《吕氏春秋•贵当》:“性者,万物之本也。不可长,不可短。因其固然而然之,此天地之数也。”此以“数”为自然之道理。《孙子兵法》中有《势篇》,讲“勇怯,势也”。此“势”指事物之间的相对位置。《孟子•公孙丑上》有“虽有智慧,不如乘势。”此“势”指事物的变化趋向。《韩非子•八经》:“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此“势”指权力、威力。刘禹锡用“数”和“势”这两个范畴来说明事物的规定性、规律性和必然性,认为宇宙万物有自己的“数”和“势”。“夫物之合并,必有数存乎其间焉,数存,然后势形乎其间焉。”“数”和“势”都“依乎物而生”,就如形与影、声与响一样,是不可分的。如,天“形恒圆而色恒青,周回可以度得,昼夜可以表候”(《天论》),这是由于“数”的存在;“天恒高而不卑,恒动而不已”(同上),这是由于“势”的作用。水中行舟,装载重量合适,掌握航行规律,则可安全渡过,这就是“适当其数,乘其势尔。”否则,将沉没水中。总之,任何事物都不能“逃乎数而越乎势”。客观事物都必有其存在的规定性和运动变化的规律性,由此而有其发展的必然性,这是不能任意改变的。刘禹锡用“数”和“势”解释事物的联系、变化和复杂性,解决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和掌握,是其“天人交相胜”理论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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