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注册   加入收藏  
 
 
夫道,有因有循,有革有化
来源:哲学网首发  作者:王吉胜  点击:次  时间:2009-02-09 20:03于哲学网发表
 汉代扬雄《太玄•玄莹》中提出辩证法命题。扬雄继承先秦《易传》的思想,认为万物的发展和变化是一个不断更新的过程。“出冥入冥,新故更代,阴阳迭循,清浊相废,将来者进,成功者退,已用则贱,当时则贵。”(《太玄•玄文》)“其动也,日造其所无而好其所新;其静也,日减其所为而损其所成。”(《太玄•玄摛》)这是对《易传》“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的思想的发展。扬雄还认为事物在变化的过程中,既有因(继承)也有革(变化),既有循(坚持)也有化(发展)。他说:“夫道,有因有循,有革有化。因而循之,与道神之;革而化之,与时宜之。故因而能革,天道乃得;革而能因,天道乃驯。夫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故知因而不知革,物失其则;知革而不知因,物失其均。革之匪时,物失其基;因之匪理,物丧其纪。”“道”、“天道”,指事物发展的过程。“与道神之”,指与道通神。“与时宜之”,指与时相宜。在事物的变化过程中,必须有因有循,才能使过程连续不断;必须有革有化,才能使事物与时相宜。“得”,适合、契合。“驯”,渐进之意。有“革”而无“因”,事物不能发生,有“因”而无“革”,事物没有发展。“则”,法则、准则。“均”,调和、和谐。只知因循,不知变革,事物就会失去其法则,只知变革,不知和谐,事物就会失去和谐。扬雄还认识到“因”、“革”都必须合乎自身的规律。“革”要合乎“时”,“因”要合乎“理”,这样事物才可能顺利发展。否则,革而非“时”,事物便会丧失其基础,因而非“理”,事物便会丧失其法度和准则。扬雄特别强调因革之理,是国家之“规范”“矩范之动,成败之效也。”扬雄看到“因”和“革”的辩证关系,认为这是事物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这是对《易传》“革之时大矣哉”思想一个发展。

 

哲学网编辑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上海市虹梅南路5800号2座416室 邮编:200241
ICP证号:晋ICP备 05006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