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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爱与肉身——真福与圣言(1)-逻辑学
来源:  作者:孙慕义  点击:次  时间:2001-12-1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救赎是责任伦理的开启:献祭、牺牲、苦刑、宽恕、宣判无罪、赎价、赦罪…通过耶稣的血来实现,十字架作为叙事的隐喻与象征,从此建立一种生命道德秩序;上帝的公正严明;承担世人的罪,赢得称“义”; 抵挡对魔鬼、命运、罪和死亡的恐惧; 生命得救乃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人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做多人的赎价(lutron)。” 
十字架:为上帝为赎回我们的生命与魔鬼所做交易的一部分,上帝用耶稣的血作为诱饵留在十字架上;十字架虽然是以死亡作为显序,但却预示着新生命的来临,预示着基督生命的复活,预示着生命苦难的结束,预示着拯救与真实的爱。十字架事件与基督不可分割,上帝通过十字架陈说自己,陈说对人的希望与爱,陈说救人脱离凶恶的决心;“十字架是基督教与世界宗教的差异的基点,十字架把信仰与迷信区别开来,十字架是与意识形态和人本主义的人的形象的分水岭,十字架也是信与不信的分界。基督教人类学只能是被钉十字架的人类学。” 基督之死,是上帝成为肉身的人再次证明,上帝之中的十字架之死和耶稣惨死之中的上帝,是基督神学的本源,这也是生命神学的伦理基础。道是没有终止的,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是在人向神的过渡中的苦难境遇,这给人一种昭示:凡为善行所遭遇痛苦煎熬的都能获救,这才是好的生命和好的人,灵魂不死是因为生命被十字架事件拯救,也就是被基督拣选;我们的罪也随着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那一刻被赦免了。上帝在十字架上成人,目的是为给人生命以神圣的自由。肉身患病或有缺陷从而遭受痛苦,是钉十字架的苦,是以耶稣为榜样的,耶稣的行动和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经历是值得我们每个肉身的人来效仿的,他的死不可能替代我们的生命过程,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必须使身体完全的经历苦乐辛酸,经历病痛和医疗手段的折磨,这才是正常的人的正常的生命。病人的自由是基督给与的,不是近代人本主义或理性主义的自由,而是对自己身体和生命的自主权和支配权,医疗自主和个人的健康义务也是十字架神学启示与赋予的,那是“上帝”的规范和意愿,更是他所欢喜的。 
     伊甸园中的亚当与夏娃是否追求生命的完满、追求健全的生命和肉体而结果把堕落留给人类,还是因为健康的智慧让人间顿时生动起来,人类从此才有了对幸福的盼望、美妙的性爱和亲情;而这些是文化与文明的奠基。魔鬼是启蒙者,是普罗米修斯?基督教神学对生命的意义从此有了分化的可能;世界也存有了意义,并使人在社会中享有地位,生命在疾病中表达成为卢曼式的演示和反省;   有生命必有疾病或不足,生活有欢乐必有苦难;        “生命就是罪,原罪遗传”,当本当求善(积善-施爱-赎罪)的伦理观念并不可靠,因为神子已经献宝血于十字架上,而且上帝并不要他儿子的生命,是基督自愿在十字架上死,为永远赎世人的罪(安瑟伦理论)。 
“上帝”并不要无辜者的血,有罪者要自己来自体赎罪,每个人对维护生命的权利都有责任,这就是“道”,责任是“道”所示表的;“他死了,我们未必获得宽恕,他为我们的好而死,盼望我们去天堂,但他的宝血只是一种示范”,我们要学着他,一样尽善尽爱。 

二   生命至道与因信称义 
     基督教认为,不称义的人则没有价值;“把不义的人视为义,上帝不归罪,赦免其过,因为基督的义归为罪人” ;“主奇妙地引领他的虔诚人”,人通过信得到义,通过信而得救;信就是对基督对生命的爱。“成义论”是生命神学的重要核心,因为生命要摆脱卑微就必须认信,人如何使自己由罪人成为义人,生命得永生,应始于不动摇的虔信 ,信是我们感知上帝的存在,并充满了恩典和真理,我们并且遇到了一种特殊的灵性的生命,我们完成了生命的全部,不管是基督的生命,还是人的生命,还是病人的生命,最后都成为完整的生命,真正的生命,使人信服的生命,可以显现,不再隐藏,最终实现超升。 路德认为,“因信称义”是一个人精神生命转变为灵性生命的过程,在生命的五个阶段,灵性的生命为最高。生命分为以下五个阶段:蛋白质与核酸之人的生命-自在与物质的(物之理与化之理);肉身之人的生命-自然与生态的(生物之理与生化之理);精神之人的生命-思想、欲念与人性的(心之理与性之理);社会之人的生命-经济、关系与劳作的(伦之理与法之理);灵性之人的生命-觉悟的与宗教的(神哲之理与神灵之理)。路德不断地解说,信仰最初表现在对上帝全能和公正的畏惧以及人在上帝面前的渺小感、犯罪感和内疚之心;物质的存在被上帝所驾驭,用泥土造人,不是为了赎罪,这是一个连续但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上帝虽然预设了这个发展的线路,但他低估了撒旦和罪孽的力量;另外,人开初并没有把自己作为非存在,过于纵容自己肉身的放浪和欲望;因此,由信来彻底放弃自我,人惧怕上帝之后,开始认识爱的重要,产生渴望,最后变成完全的信仰,而成为义人,获得了被免除罪恶的恩典。恩典的获得就是“称义”,这是一个生命的内在转变和再生的过程。人的一生不断地发生转变,这是生命存在的特性,而由犯罪感到确定获救的心理变化、情感转移和精神升华,就是从“罪人”变成“义人”、使生命再生的过程。路德神学强调获救感是基本的确信的意义,就在于对从肉身生命过渡到灵性生命的“成义”化的解释,它解决了灵与肉的传统冲突和搏斗,也缓释了人与神的张力。如此,可以把疾病作为“成义”化的过程,依靠无比虔敬的“信”就能够克服痛苦的考验,在科学医疗的帮助下,恢复健康;这里面有个暗锁,即使种种医疗手段最终无能为力或死亡,也并不失去盼望,因为灵性的生命还存在,我“将因信而获救”,死亡也不可怕,因信可得永生。真理与圣灵一样,判断一切有关生命的问题,我们只能“信”这种判断的“真”而不应怀疑这种判断的可靠性。就像承受的信仰者只能确信上帝已经宽恕了他,但不必去问为什么宽恕他,“人的理性不能探究她的决定的公正性,否则就要多如不信不敬的罪恶。确定的或最感是圣道的直接启示,人不需要任何中介领悟到的圣道使他获得童心,即,脱卸了亚当遗传下的沉重负担,对未来生活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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