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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感·罪感和底线伦理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底线伦理的构筑与维系,必须要唤醒国民的人性意识,使人们普遍意识到:人是主体,是目的,人具有最高的价值;每个人都是"人",是我们这个类中的一员,有他(她)的人格和尊严;社会必须尊重人,至少把人当"人"。我们要使人们形成一个普遍观念:只有把别人当人,他自己才算进化到了"人"的水平。我们呼吁全社会尊重人的人格、价值、尊严与基本权利,呼吁至少把人当人看待。那些严重侵害人的价值、尊严和基本权利的人们,你们忏悔吧!
底线伦理的构筑与维系,还必须唤醒国民的耻感意识和罪感意识;对那些丑恶的行径,我们要丑其丑,恶其恶,罪其罪。对那些践踏底线伦理的人们,除了法律相应制裁外,道义上要口诛笔伐,使行为者自觉可耻、罪孽。当丑陋者有了羞愧难当之感、无地自容之感,当缺德者有了忏悔意识和负疚意识,当作恶者有了心惊肉跳之感,中华民族的道德和价值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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