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非情,几乎已是一个人所公认的事实。《老子》一书中,到处不乏无情、非情的主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章)天地因为无情,所以并不存在着那种只有人类才会有的——仁人慈爱的心性和感伤悲悯的情怀,所以,从天地自身的视角看,作为百姓的人与无生命的万物及动物性的刍狗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十二章)五色、五音、五味和驰骋畋猎等生理欲求的过度满足,恰恰就意味着感官功能的丧失。进而,《老子》要求人们“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五十六章),与其不厌其烦地拒绝、抵抗各种来自感性的诱惑,还不如直接把感官与外界接触的路径给封闭、堵塞起来,这样岂不更为彻底、干净!真可谓釜底抽薪、一劳永逸。于是,才有可能达到本体自身的那种“绝仁弃义”、“少私寡欲”(十九章),直至“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五十六章)的最高境界。
比起《老子》,《庄子》把道家的无情、非情剖析得更为明晰,解释得也更为具体。虽然《庄子·大宗师》也曾讲过:“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即坚持和承认了“道”有情有信的观点。但是,庄子更以为,道家的“有情”之“情”,实际上是指道作为超越性或先验性的本体进入现象存在世界后,所具有的一种“可传”、“可得”的实在性或现存性,它是与道的形上性质相对应的情实的方面,显然已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作为情感的情了。《庄子·德充符》记载了庄子与惠施关于“无情”问题的一段对话:
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
庄子曰:“然。”
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
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
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
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惠子曰:“不益生,何以有其身?”
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无以好恶内伤其身。今子,外乎子之神,劳乎子之精,倚树而吟,据槁梧而瞑。天选子之形,子以坚白鸣。”
庄子的态度非常明确,他所说的“情”已不是指那些源自人们感官的基本情感,他所说的“无情”其实也并不否认作为人性本能的一般欲情的存在合法性。然而,庄子所极力声张和大肆鼓呼的是:人可以随自然之性而具有感官的欲求,但却不应该因为这些好恶之情而使自己的身、心受到挫损和伤害。人可以有情,但如果一味地被“情实”所拘泥或局限,又怎么可能去获得大道“逍遥”、“齐物”的真实体验呢?
值得注意并应引发深思的是,佛学“反情”也好,道家“非情”也罢,它们都不切合于中国的国情,都没有被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所选中,因而也就都不可能发展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而为什么只有主张有情哲学的孔门儒家能够在中国长期维持下来?这是中国哲学史的一个大问题。可惜的是,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佛学、道家虽然对本真世界的涉及甚深,但是,本体不可能一直都停留于自己的天地里,总得有所表出,还得要借助于现象而与作为社会性存在的人照面、交往。人应该有本体境界,但也不可能总与现象世界无涉。人还得要实实在在地活在现世中,总得要与表象存在相联系、相沟通。这样,人就离不开能够在实际层面起指导作用的意识形式来对性情予以整治、修理。于是,儒学的立论态度就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和普遍意义。
不同于佛、道二家,孔子的哲学有性有情,有血有肉,栩栩如生。《论语》一书中,既有对道德律令的探讨,也不乏对感性情怀的重视。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由“知”、“好”到“乐”,境界不断攀升,从知性认识阶段,经实践理性而渐趋于审美的领域。世界已经从一个主体认知的对象物,逐步演变为主体组成的一个部分,直至融入到主体生存在世的内容中去。人类在“知”的阶段,可以不需要情的参与,但到了“好”的时期,则绝不可能没有情的介入,而处于最高境界的“乐”,则必定是融知性、情感、意志于一体的综合体验了。这正好反映了人类心灵的历史由科学——道德——艺术的客观现实进程。西方知性形而上学从古代到今天的发展以及今后的走向都在验证着这一点。二十世纪下半叶,后现代主义哲学兴起之后,对传统理性主义哲学、科学主义精神及自然和社会的双重生态危机所做的彻底反思,似乎已经标明了西方哲学由知性形而上学朝着精神心理哲学和感性审美哲学转向的必要性和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