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从坦
我们要考证的第二个问题,前面已经提到,那就是无论是郭仲元还是郭阿邻的军队,被拆分的原因,二人的本传都显示与约定涿州刺史从坦收复中都有关系,因此对从坦以及其主要经历考证尤其显得重要。按从坦,《金史》有传,说他“贞祐二年,自募义兵数千,充宣差都提控,诏从提举奉先、范阳三都统兵。除同知涿州事,迁刺史,佩金牌,经略海州。顷之,充宣差都提控,安抚山西军民,应援中都。”(72),他有一定的才能,金朝大臣许古当时向宣宗推荐的将领“如河东宣抚使胥鼎、山东宣抚使完颜弼、涿州刺史内族从坦,昭义节度使必兰阿鲁带,或忠勤勇干,或重厚有谋,皆可任之,以扞方面。”(73)看来在涿州刺史任上确实有一定的战绩,此外按照本传记载,从坦担任“宣差都提控”在“涿州刺史”之后,按金史,贞祐三年十二月“壬寅,诏林州刺史惟宏与都提控从坦同经理边事,诸将功赏次第便宜行之。”(74),与《完颜仲元传》不同的是,郭仲元的传记记载约定身为涿州刺史的从坦收复中都被系于贞祐四年,但是按照本纪,贞祐三年十二月从坦已经担任宣差都提控,人在河南,而且本传记载,他也再未担任过涿州刺史这个职务,因此二者必有一误。按元好问给冯壁写的的神道碑写到“(贞祐)三年,迁翰林修撰。山东 河朔军六十余万口,率不逞辈窜名其间,诏公摄监察御史汰逐之。”又说“初,监察御史本温被命汰宗室从坦军军于孟州”云云(75)。此事王庆生先生所著《金代文学家年谱》(76)亦系之于贞祐三年,因此大概可以考订,郭仲元约从坦收复中都,大概在贞祐三年五月二日中都沦陷到十二月从坦就任都提控之间。
另人更感兴趣的是,从坦本来已经是金末女真将领不可多得的人才,但是竟然有人要置之于死地,宣宗初,有诬宗室从坦杀人,将置之死。而且还人不敢言其冤。当时身为太学生的马舜卿(肩龙)“以太学生上书,大略谓‘从坦有将帅材,方今人物,无有出其右者,臣一介书生,无用于世,愿代从坦死,留为天子将兵。’书奏,诏问:‘汝与从坦交分厚耶’舜卿对:‘臣知有从坦,而从坦未尝识臣。从坦冤,人不敢言,臣以死保之。’宣宗感悟,赦从坦。”(77),以此小传比对金史的《马肩龙传》,明显可以看出金史因袭的部分,因为《金史》在编纂过程中确实大量参考了《中州集》(78),而金史的从坦传未叙述被人诬陷的事,看来是因袭实录国史一类的列传部分。可见金史从坦传对于从坦的收复中都计策以及被人诬陷的部分,明显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以致要参考其他传记。另,虽然说“国家百余年,累圣相承,一以人命为重,凡杀人者之罪,虽在宗室,而与闾巷细民无二律。”(79),但只适用于大定明昌承平之世,并不完全适用于金末,况且是诬陷其杀人,即使是真杀人了,如术虎高琪曾经把力劝他契丹军不可信任的生樊知一“以刀杖决杀之”(80)但是仍然得到宣宗的倚重。再如元好问提及的完颜陈和尚。以及金朝捍将纥石烈牙吾塔,严重到用人肉作馒头的地步,仍然“人主倚其镇东,亦优容之也。”(81)即使是汉族大臣,比如雷渊“在蔡州杖杀五百人,时号‘雷半千’”仍然一时罢免后复出。(82)与从坦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且还无人为其申冤,竟然要一个太学生慷慨陈词,我们不能不怀疑这里面另有隐情。
(三)关于一则宋方史料的辨证
关于郭仲元救援中都,在宋人记载还有另外一个版本,见:
“兴定元年,是年易州苗仙武,清州郭仲元共聚兵扼险,又有霸州统军白文哥者,深知和之难信,每厉兵以拟其后,通三人,聚兵八十万,大军(蒙古军)患之,乃问罪于金曰‘汝既讲和,何故使文哥来攻我?’主因遣使收文哥兵权,文哥不服,遂令行元帅府事夹谷监军统三万众讨之。文哥之兵请战,文哥不许曰‘一去接战,便是反背朝廷。’越三日,文哥望金遥拜,文哥自缢死。夹谷就以文哥之首送大军,大军遂剿夹谷之军于霸州城下,仙武 仲元亦招会赐死,其军遂溃。”
崔文印先生校勘记指出 “仲元既上文之郭仲元,金史卷103有传,其人乃‘花帽军’首领郭大相公,并非赐死,疑此处有误,或一人重名?未详。”(83)
这条史料崔文印先生没有在现有的史料里找到史料来源,但是使用者亦少,因为此条确实荒唐,按其记载,郭仲元因坚持抗蒙而于兴定元年招会赐死,但是按完颜仲元传,兴定元年以后郭仲元还在人世,而且不断有他立下战功的记载,除其本传, 《金史》卷一五 《宣宗纪中》,卷一六 《宣宗纪下》,兴定三年和元光二年郭仲元曾出现,此外卷一二八 《纥石烈德传》卷一一三 《赤盏合喜传》分别记载兴定三年郭仲元与其行元帅府事,以及元光间凤翔战役。如果退一万步,金朝的官史一概不可信,那么元好问 《桓州刺史马君神道碑》和杨宏道 《别凤翔治中艾文仲》记载元光间和正大元年郭仲元在凤翔,刘祁 《归潜志》卷六亦记载郭仲元正大时还在人世,按照考据学的原则,孤证不立,因此这个史料错误是显而易见的,整个活脱脱一个金朝版的 《兀术遗桧书》!况且按照上面分析,这事也不应该系于兴定元年。可以判断,这个史料是采蔗宋人笔记小说一类的作品,不会是金人作品或者是严肃的归正人的作品。
在断定这个史料的荒诞之处时,亦可知其有可取之处,首先“清州郭仲元”这个可以从金史得到证实。如李霆“中都食尽,霆遣军分护清、沧河路,召募贾船通饷道。遥授同知清州防御事,从河北路宣抚使完颜仲元保清、沧。”(84),如郭阿邻“宣宗迁汴,阿邻改同知河间府事兼清州防御使,将所部兵驻清、沧,控扼山东。”(85)。可见郭仲元 郭阿邻确实曾经屯住过清州一带。另外几个武装,如苗仙武,显然应该指活跃在中都的武装苗道润部,当时道润兵力颇强,后来河北义军另一首领靖安民“贞祐初,充义军,历谋克、千户、总领、万户、都统,皆隶苗道润麾下。”(86)可见其势力之大。白文哥,本人颇疑是金史中的伯德文哥,这个人物是在宣宗与完颜素兰谈及术虎高琪跋扈时出现的“至于伯德文哥之叛,帅府方议削其权,而朝廷传旨俾领义军,文哥由是益肆,改除之令辄拒不受,不臣之状亦显矣。帅府方且收捕,而朝廷复赦之,且不令隶帅府。国家付方面于重臣,乃不信任,顾养叛贼之奸,不知谁为陛下画此计者。臣自外风闻,皆平章高琪之意,惟陛下裁察。”(87),正好是义军首领,而且颇为不受管制,完颜素兰传也提及另一点就是“臣见文哥牒永清副提控刘温云:‘所差人张希韩至自南京,道副枢平章处分,已奏令文哥隶大名行省,勿复遵中都帅府约束’。温即具言于帅府。然则,罪人与高琪计结明矣。”则伯德文哥初隶属中都帅府,正好在中都附近,且“文哥牒永清副提控刘温”云云,霸州与永清相邻,更增加二者为一人可能性,不过仍然不可轻易下结论,因为材料太少。此外也不排除另外一个可能,信安为霸州属县,那里是河北抗击蒙古坚持最长久的地区,刘晓先生的一则校勘札记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88),郭仲元 郭阿邻欲收复中都,联系信安的义军也在情理之中。
按照金史和宋人记载,金史多避忌和回避,事件清楚但难以梳理,且侧重于联系他们与有军事才能的涿州刺史从坦的关系。而宋人记载过于荒唐,但是点出除正规军尚有河北的义军武装参与收复行动的事实,因此最大限度的辨析史料则可最接近历史事实,看来,收复中都的行动有郭仲元 郭阿邻以及内族从坦还有中都附近的地主武装,这些游历不定的武装结合在一起,不能不引起金廷的顾忌。
三花帽军拆分原因之推测
上面已经分析过了,关于花帽军之拆分的主要史料,或者语焉不详,或者难免有夸大之处。如果在这些史料面前进行考证,必然陷入为考证而考证,后一个考证结果建立在前面不可靠的考证结果之上的结局。因此,我们必须分析当时的局势以及政治军事情况的大背景,从这个大背景下来探讨问题,以及考虑金朝对其他义军是如何处理的,进行综合对比,才能得出接近历史事实的答案。那么首先我们要把眼光放大到金朝末年所有的义军,看看金朝是如何处理他们的:
如《金史》之《完颜伯嘉传》有关于对河东义军程琢的处理的讨论,其中金朝大臣胥鼎的意见是“完颜伯嘉屡言同知西京留守兼台州刺史完颜琢,可倚之以复山西,朝廷迁官赐姓,令屯代北,扼太和岭。今闻诸隘悉无琢兵,盖琢挈太原之众,保五台剽掠耳。如尚以伯嘉之言为可信,乞遣琢出太原,或徙之内地,分处其众,以备不测之变。”(89)这里透露出来的信息是对于程琢的义军,身为金朝大臣的胥鼎对其表示了很大的不信任,认为应该“或徙之内地,分处其众,以备不测之变”从他的这个处理意见来看,和金廷对郭仲元和郭阿邻的义军处置方式是大体一致的。
在胥鼎的传记里,有他处理义军的一个奏章,上面是这么说的“臣所将义军,皆从来背本趋末,勇猛凶悍、盗窃亡命之徒,苟无训练统摄官以制之,则朋聚党植,无所不至。乞许臣便宜置总领义军使、副及弹压,仍每五千人设训练一员,不惟预为防闲,使有畏忌,且令武艺精熟,人各为用。”(90),这里的记载比上面那条更清晰,而且提出的目标是防止其“朋聚党植,无所不至”,看来,让义军保持在金朝政府的控制下,防止其自身势力坐大是这么处理的基本原因。
《必兰阿鲁带传》云“既而诏择义军为三等,阿鲁带奏:‘自去岁初置帅府,已按阅本军,去其冗食。部分既定,上下既亲,故能所向成功,此皆血战屡试而可者。父子兄弟自相救援,各顾其家,心一力齐,势不可离。今必析之,将互易其处,不相谙委矣。国家粮储常患不继,岂容侥冒其间?但本府之兵不至是耳。事势方殷,分别如此,彼居中下,将气挫心懈而不可用。且义军率皆农民,已散归田亩,趋时力作,征集旬日,农事废而岁计失矣。乞本府所定,无轻变易。’诏许之。”(91)这里尤其让人感兴趣的是,对义军的处理和郭仲元 郭阿邻的军队竟然出奇一致,都是分为三等,都是淘汰掉一些人,而且按照必兰阿鲁带的说法,这么做严重削弱了义军的战斗力。而且“今必析之,将互易其处”与胥鼎对义军的处理意见相合,我们不能不怀疑,这个政策是否是真针对郭仲元和郭阿邻呢?看来不是,提到的义军都有大致如此的处理。
另外就是上面提到的从坦,金朝也对他的军队进行了裁减,“初,监察御史本温被命汰宗室从坦军于孟州,军谋为变,本温惧,不知所为。寻有旨北军沈思忠以下四将屯卫州,余众果叛入太行。本温益惧,留宿孟州。枢密院奏公(冯壁)代本温竟其事。公至卫,召四将谕以上意,思忠挟叛者请公还奏之。公责以大义,辞直气壮,将士惭服,不半日就汰者三千人。”(92)这里看出金朝政府这么做的方法差点引起兵变,这个神道碑是讲冯壁奉命汰河北的“不逞辈窜名其间”的军户,但是也并非如此简单。沈思忠,在《金史》里出现过,他是田琢招募的义军手下的一员大将。(93),后归于从坦麾下,也可归入义军的范畴。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金朝政府虽然表面上利用义军,但是对于他们并不怎么信任,要么淘汰掉一部分削弱其力量,要么就分为几等互相驻守不同的地区,分其势。这么来看。宋人史料那则是蒙古将领要求金朝解散消灭义军则更不可信,因为总不至于蒙古要求解散一个义军,金朝就解散一个义军,没有那么愚蠢的君主,因此,这种政策的实施只能从金朝内部找原因。
将义军分散拆分是经过很大的博弈才解决的,在郭阿邻的军队就出现了不满“阿邻有众万五千,诏分五千隶东平行省,其众泣诉云:‘我曹以国家多难,奋义相从,捐田宅,离亲戚,转战至此,誓同立功,偕还乡里。今将分配他军,心实艰苦。乞以全军分驻怀、卫、辉州之间,捍蔽大河,惟受阿邻节制。’阿邻亦不欲分之,因以为请。宰臣奏:‘若遂听之,非唯东平失备,他将仿效,皆不可使矣。’宣宗以为然。”(94),因此当时事件的解决绝非史书中写得那么轻松,必定经过无数的博弈与相互妥协,方才能成。除了强制拆分以外,金宣宗君臣还采用了一些权术的方法,如在赐姓问题上制造郭仲元与郭阿邻的不同造成二人矛盾,以及抬高郭仲元部将李霆的地位等。本人核对了郭仲元 郭阿邻和李霆三人的列传,从贞祐四年开始,他们三人再也没有出现在同一战场上,就任的地点都保持一定的距离。显示金廷对他们三人合力的疑虑。下面让我们具体分析花帽军以及其他义军拆分的大背景问题。
(一)义军与皇权的矛盾(95)
中国古代社会特点体现在国家对社会的支配与控制,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体系和各种社会势力进行全面控制,而国家对社会的支配,实际上就等同于皇权对社会的支配,只不过皇权以公权的名义出现而已。在这一“大公无私”至上理论下,历代皇权总的趋势是不断加强,它们的强化,意味着皇权对各种游离于皇权秩序的任何势力控制的强化,皇权要求对各种社会势力实现绝对支配,不允许任何超越 摆脱 代替皇权支配的力量存在,除对各种社会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外,还表现为开放权力体系,吸收社会势力进入国家权力体系之中“一边拉一边打”。而在民族战争这个特定的条件下,皇权的威力有减弱的倾向,对这些由各种官员及地方势力组成的义军及流民武装,既是政府依靠和争取的对象,又无形之中构成了对皇权的威胁。因此,二者矛盾不可避免。民族战争的残酷并不意味着皇权会放弃重振雄风的可能。举一个南宋的例子,尽管南宋一直受到北方金元的威胁,但是却念念不忘恢复祖宗家法崇文抑武那一套,视武人势力为眼中钉,并在开禧后,全面恢复和加强以文制武体制。(96),南宋的皇权尚且如此,而金朝的皇权却比南宋强大很多,陶晋生先生言,金熙宗和海陵王的改革“其结果是改革了女真族的部落组织形式,建立了汉化的政治制度,而且,其中央集权程度比北宋王朝还高。”(97)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南宋的皇权比金弱很多尚且如此,那么金朝为什么不能有皇权对这些暂时游离于皇权的义军及流民武装的加强控制呢?
中国古代强调君主读经史,目的正如宋高宗对太子言“须是读书,便知古今治乱,便不受人瞒。”(98),古代的君主在处理事务时常常会拿历史的类似情况进行比对,尽管历史不可能完全重演,但是大体相似的地方还是不少的。与金朝的贞祐南渡类似,历史上的东晋南朝以及南宋都出现过因民族战乱而导致大规模流民南下的事,那么当时的朝廷是如何处理的呢?通过一些浅薄的研究,发现与金朝的情况颇有类似之处。东晋南朝的武力支撑主要是南下的流民武装以及边境的豪族,可以说没有他们的支撑,就没有东晋南朝的一切。而南宋的情况也大体如此,北方移民构成了南宋军队的主体。(99)这些与金朝的情况一样,他们对于朝廷既是武力支撑也是对皇权的威胁。况且确实有野心家利用流民武装夺取最高权力的事情,比如刘宋时期萧道成利用宋魏战争时南下的青齐豪族集团篡宋,以及南齐时萧衍利用晚渡北人的主要区域----襄阳聚集的雍州集团而篡齐。(100)这只是极端一点的例子,但是无论是东晋南朝还是南宋,和金朝相比,对于南下流民以及义军武装,猜忌的程度只有大小的区别而无本质区别。比如田余庆先生对于东晋前期对于流民帅的研究指出东晋将流民帅大多羁縻在长江以外,拒绝他们过江南来。(101),先生又在另一篇文章说明这种政策一方面出于司马氏政权的狭隘利益,也是避免他们在江左变成不安定的因素。先生还特别指出“流民散处江淮,有强臣就流民所在统之而用于北伐,如两晋之际祖逖在徐 豫,两宋之际宗泽在汴京,这样最可能发挥流民的作用,但也最易遭南方偏安政权之忌。祖逖受制于王 马,宗泽受制于汪 黄,都怏怏不得志而死,晋 宋南渡后权力结构中的利害冲突,使这种局面难于避免。”(102),我想补充一点的是,与东晋司马氏提前渡江和南宋赵构为漏网之鱼相比,金朝宣宗的政权更加脆弱,因为前者尚且还有正统性作号召,而宣宗按照金人的话来说“宣宗立于贼手”(103)是纥石烈执中武装杀金卫绍王而立,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因此对于宣宗来说,首先就是要保住自己的皇位以及皇权,而由于先天不具备合法性,因此按照本性猜疑的宣宗看来,任何不在他可以掌控的将领立下大功,都有蒸蒸日上之时算旧帐废除他的可能,更何况郭仲元和郭阿邻联合如此众多义军武装,而且夹杂一个宗室丛坦,“宣宗南渡,防忌同宗,亲王皆有门禁。”(104),在京宗室尚且如此,一个在外立功的宗室岂不更容易使他感到威胁?综观宣宗南渡后的努力,完全为维护他的脆弱的皇权,比如重用胥吏,重用近侍,只用自己熟悉的将领,但求苟安,“惩权臣之祸,恒恐为人所摇,故大臣宿将有罪,必除去不贷。”(105)。大臣宿将尚且如此,与自己本来几涉及不深的义军将领们,就也构成了他的威胁之一。因此作得相对其他王朝更加极端,在没有完成对蒙古战争哪怕构成短暂的平衡下就进行大规模的拆分,而其他朝代大体在民族矛盾缓和或者达成议和时,比如南朝时对于屡次威胁建康的上游兵多将广的荆州武装,一遇到民族矛盾缓和的时机,就把荆州划分成多个行政区域以削其势。(106),南宋则在所谓“绍兴和议”后肢解了各路大军,岳家军 韩家军尤其受猜忌,各支大军从总数35万人削至21万4500人。(107)。从这个角度看,宣宗之所为,与历代南渡王朝并无二致,只是更加绝而已,上引金朝政府处理意见,主要是担心他们形成自己的势力,力求控制在政府许可的范围内,与南渡王朝做法相同,而金朝后来“元光间,招义军,置总领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训练官,从八官。”后来这些军队衍生为哀宗初年的都尉,开始大力普及政府组织的义军(108),更证实了我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