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外庐坚持要与胡适划清界线,他与胡适的不同,不在其否定方面而在其肯定方面:“胡适派专门干混淆历史的把戏,常把中国的旧唯物论和美国的‘实用主义’唯心论涂抹在一起,进行他的‘媒婆’任务。我们须严格地把二者区别开来。”(37)胡适自由主义的政治立场与经验主义的思想方式,导致他没有对历史提出一个完整的解释系统,因此,当他要把思想还原为历史时,他的叙述是零碎、不成系统的。而侯外庐则在吸收了三十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者关于中国社会史论战成果的基础上,又对中国社会历史性质形成个人相对独立的见解,在这一前提下叙述的思想史,总体上自然有不同的面貌,更有不同的社会功能。例如,他以自己对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独特理解为前提,分析中国古代史的特殊路径,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和解释中国古代思想家的“贤人”(区别于古希腊的“智者”)风格,是自成一格的。再以“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的解释为例,可以看出胡、侯两者价值取向的不同。同样是肯定它,胡适看到的是中国的“文艺复兴”,侯外庐强调的则是中国的“启蒙运动”,前者寻求的是科学,后者赞颂的则阶级觉悟与阶级斗争。
思想史可以包含哲学史,但思想与哲学有些地方不一样,思想可以为大众拥有,哲学必须是专家的事业。思想史可以叙述和解释那些未必有价值,但它在历史上发生影响的思想,哲学史则得选择那些比前人提供更新的见解、而且思考相对系统的思想,正如冯友兰所强调的。至少,它是优先原则。但与意识形态体系配合的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区分与评价原则,没法说明思想的深刻与肤浅。特别是当它的外延被无限放大以后,说一句合乎常识的话,可能就会被封为“唯物主义”者而得到“优待”。这种问题不一定出现在侯著中,但运用这种范式的“哲学史”著述必定会有这种问题。后来终于产生了做农民领袖哲学的文章这种现象。还有,由于这个框架是西洋近代哲学中的问题,与中国传统的义理问题难对上号,于是又发生了同一个作者对同一个对象先后交替使用相反的帽子这种尴尬的现象。这导致这种研究也陷入困境。对这种“外在解释”本身,看来也需要作一种“外在解释”。
五、回归“内在解释”
对胡、冯、侯三个哲学史研究范例的论析,我们可以看到,本世纪在西学东渐的背景下才产生的“中国哲学史”学科的演变,是一个对传统知识谱系进行不断改写的过程。其实在被解释的传统学术内部,也有这样的情形,如宋学与汉学对孔、孟思想的不同解释。所不同的是“哲学史”不同版本所依托的西学背景,不但程度深浅不一,而且选择类型也有区别。如冯比胡、侯,对西洋思想接受的程度就浅得多,或者说是正统得多。而胡、侯虽然在反传统方面一致之处较多,但五十年代以后,各自所依托的体系,恰好处在意识形态对立最尖锐的位置上,固后者得尽力同前者划清界线。所以,这个学科的进展,主要不是取决于史料鉴别的能力或叙述内容的确切程度。虽然这一要求是公共承认的,但只是最基本的。这不同版本的更替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学界甚至是社会的价值选择。这是一种“外在解释”的观点。
因此,唯物、唯心的模式在八十年代受质疑并逐渐退埸的现象,便不能仅仅看作学理漏洞的问题,而要将其同从这一时期开始的社会变革联系起来考察。这是特定模式的“外在解释”的退化,并不意味着一般“外在解释”方法的被放弃。因为新的反传统声浪正在掀起,只要是反传统,“剥皮”主义就会派上用场。它甚至可以被运用到分析“文革”的意识形态上来,这主要表现在思想史或所谓传统文化研究中。与此同时,冯友兰过去成果的重新被评价,港台新儒家在大陆的流行,体现着“内在解释”方法再次受重视,至少在哲学史行当内是这样。现代新儒家治宋学最专精,牟宗三在其《心体与性体》中,为自己提出了解宋学义理之任务时说:“了解有感性之了解,有知性之了解,有理性之了解。仿佛一二,望文生义,曰感性之了解。义义厘清而确定之,曰知性之了解。得其系统之原委,曰理性之了解。”(38)这“理性之了解”实也系为“圣学”“圆理”的方法。这两种解释所体现的立场是冲突的,但差不多又同时流行。正面评价的话,是意识形态松动后,社会价值多元化的结果;反之,则会看作“文革”后学界对社会以至文化价值一时没有共识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