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在哲学中之术语言之,则所谓形而上者,超时空而潜存(Subsist )者也;所谓形而下者,在时空而存在(Exist )者也。超时空者,无形象可见。故所谓太极,“不是说有个事物光辉辉地在那里。”此所谓“无极而太极”也。朱子云:“无极而太极,只是说无形而有理。”(28)
理世界为一“无形迹”之“净洁空阔底世界。”理在其中,“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此其所以为超时空而永久(Eternal )也。此具体的世界为气所造;气之造作必依理。如人以砖瓦木石建造一房;砖瓦木石虽为必需,然亦必须先有房之形式,而后人方能用此砖瓦木石以建筑此房。砖瓦木石,形下之器,建筑此房之具也;房之形式,形上之理,建筑此房之本也。及此房成,而理即房之形式,亦在其中矣。(29)
这种阐明或者诠释的方法,实质上可以称为“圆理”的方法。它是用一种更容易理解,更有说服力的论述方式,使经典上的内容看起来更合理,包含的意义显得更丰富,同我们的生活经验联系更密切。这解释得来的意义,未必是原作者心目中所有的,但至少在逻辑上是不冲突的。要赋予经典的思想有更普遍化意义,逻辑上必须把对象抽象化。这同胡适的“剥皮”主义又是形成对照。胡的兴趣是把抽象还原成具体,他最不喜欢的东西中,一定包括有“抽象”。在“问题与主义”的论战中,他反对谈“主义”的理由之一就是它“抽象”。冯友兰则深谙此道,而且终生坚持,即使是在说理最麻烦的情况下也如此。他在1958年发表的那篇引起广泛争议的文章,《关于中国哲学遗产的继承问题》,就是对这种立场的再次表现:
在中国哲学史中,有些哲学命题,如果作全面的了解,应该注意到这些命题的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抽象的意义,一是具体的意义。过去我个人,对于中国哲学史中的有些问题,差不多完全注意它们的抽象意义,这当然是不对的。近几年来,我才注意到这些命题的具体意义。当然,注意具体意义是对的,但是只注意具体意义就不对了。在了解哲学史中的某些命题时,我们应该把它的具体意义放在第一位,因为,这是跟作这些命题的哲学家所处的具体社会情况有直接关系的。但是它们的抽象意义也应该注意,忽略了这一方面,也是不够全面的。(30)
这篇文章虽然也举了象“天下为公”一类认知性质的例子来说明其观点,但他真正想说的问题是,如孔子的“爱人”、孟子的“人皆可为尧舜”之类的命题,应该在悬括其具体意义,即阶级属性的情况下,继承它的抽象意义,即把“人”当人类,把“尧舜”当道德完善的人看待。这确是他前期正统观点的委婉申辩,后来发表的《论孔子》、《再论孔子──论孔子关于“仁”的思想》,便是这一意向的明朗化。冯友兰把抽象与具体两方面说得很辩证,有点又想寻求“合题”的味道。冯氏虽用瓶与酒来说明其对新旧问题的立场,其实,无论是“旧瓶新酒”(《中国哲学史》),还是“新瓶旧酒”(“新理学”),都是不同时期以不同形式来找“合题”的表现。这反映出他在文化传统急变迁时代那种“旧邦新命”的价值立场,只是相对于更激进的人士来说,他才是保守的。
四、意识形态的更叠
在二十、三十年代,分别是胡适、冯友兰的“哲学史”版本走红,但从四十年代后期至五十年代以后,这一领域便是侯外庐的解释独领风骚。侯不只是一个人,而是代表一个学派,这个学派围绕着《中国思想通史》的集体写作而形成。侯氏称自己(包括主编)的作品为思想史,那不是因为他要否定哲学史,相反,是要把哲学史置于更大的背景中来处理,这可以看作对哲学史的一种解释方式。而且,他选择的方式同其对胡、冯的看法很有关系。侯外庐及其同道一开始就自觉把胡适特别是冯友兰当作对手,他晚年回忆说:“我细细研究过冯友兰先生《中国哲学史》所论及的每一个人物,在写《中国古代思想学说史》时,对冯友兰所肯定的人物进行有针对性的批判,例如对孔子、孟子、特别是老子,都是例子。”“我反对冯友兰的唯心主义,也反对胡适的实用主义。胡适所论及的思想家、哲学家,我都逐一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胡适推崇墨子,我对墨子的评价也不低,我认为墨子在知识论和逻辑学上,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唯物主义者。胡适捧戴震,我也肯定戴震。” 但出发点不一样。(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