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也是一部使苦难得到了有效缓解的小说。这次,余华为许三观寻找的缓解苦难的方式是——幽默。中间伴随着因幽默而有的乐观、智慧和平等的思想。许三观一生卖了十几次的血,都是被生活所逼,尤其是去上海的那次,几天时间就卖了好几次血,而且是为了救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许一乐。这种卖血人生本来是够凄凉、悲苦的,可由于许三观的乐观和幽默,他硬是在这种人生中找到了乐趣,使悲苦的人生变得适合于自己继续生活下去。他为了还清因一乐打人而欠下的债,去卖了一次血后,回来对许玉兰叫道:“我卖血啦!我许三观卖了血,替何小勇还了债,我许三观卖了血,又去做了一次乌龟。”他和林芬芳的私情被许玉兰知道后,遭遇惩罚,天天在家里满头大汗地煮饭炒菜,邻居就此笑他,他就说:“没办法,我女人抓住我把柄啦。这叫风流一时,吃苦一世。”困难时期,三个儿子饿得眼冒金星,许三观突发奇想,说:“看在我过生日的份上,今天我就辛苦一下,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一道菜,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了,你们别用嘴,用嘴连个屁都吃不到,都把耳朵竖起来,我马上就要炒菜了。想吃什么,你们自己点。一个一个来,先从三乐开始。”大约为了与许三观的幽默相称,余华的叙述也变得充满了幽默感,比如,他这样写许三观、阿方和根龙三人卖血前喝了太多水之后的走路情形:
们三个人来到了医院的供血室,那时候他们的脸都憋得通红了,像是怀胎十月似的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着,阿方和根龙还挑着西瓜,走得就更慢,他们的手伸开着抓住前后两个担子的绳子,他们的手正在使着劲,不让放着西瓜的担子摇晃。可是医院的走廊太狭窄,不时有人过来将他们的担子撞一下,担子一摇晃,阿方和根龙肚子里胀鼓鼓的水也跟着摇晃起来,让两个人疼得嘴巴一歪一歪的,站在那里不敢动,等担子不再那么摇晃了,才重新慢慢地往前走。(15)
一次卖血,在余华的笔下变成了一幕生活的幽默剧,沉重感被缓解了,生活开始显露出它亲切的面貌。因此,幽默在余华小说中的应用,不仅是一个叙述策略,它更体现为人物的生活智慧,成了人物经历苦难生活必需的润滑剂和佐料。余华说:“我想有朝一日幽默会成为我的一种理想。”(16)《许三观卖血记》开始了他对这个理想的叙述实践。余华是想通过幽默来与现实建立起一种新的关系,他不再对残酷的现实表示愤怒,更不愿意为了现实的苦难和血腥,而仇恨什么,他大概觉得这样对待现实未免显得太过偏狭了,于是,就选择了幽默,以证明自己经历了与现实的各种冲突之后,开始获得宁静、平和与宽广。
回忆、忍耐和幽默,是余华缓解苦难生活所应用的主要的叙述方式,他的三部长篇,使得这三个词在现实面前熠熠生辉,而苦难,却因着它们的有效缓解而敛去了暴力和耻辱的色彩,开始变得遥远,变得温和,变得与受难者血肉相连。与八十年代余华的暴力叙事相比,九十年代的余华对现实显得过于宽容了,甚至还有点含情脉脉,尤其他在《许三观卖血记》里对苦难所进行的喜剧化处理,更是使苦难丧失了给人物和读者带来自我感动和道德审判的可能,它成了生活的馈赠,成了生活中我们必须经历的环节,成了现实得以展开的依据,成了存在的基本内容,我们惟有接受它,如同一个伟大的母亲在爱中接受美丑不一、智商不一的孩子们;母亲如何不能选择孩子,我们也照样不能选择生活的幸与不幸,你所能做的,不过是服从生活给予你的全部事实。而克服生活中的不幸,靠的也只能是生活本身——生活在生产苦难的同时,也生产麻木、幽默和乐观,后者使前者变得可以忍受。这似乎就是余华所发现的“活着”的哲学,它的里面,充满了中国式的智慧,当然,也充满了中国式的思想局限。
5、遭遇不是生存
我要继续追问的是:人类的苦难真的在余华笔下得到了缓解,并消失于乐观和幽默之中了吗?不。苦难如果作为一种遭遇,它的确是会过去和消失的;但如果苦难作为一种存在,它就将贯彻在人的整个生存之中,永不会消失,除非死,才能终止它在你身上的继续存在——而死亡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种更大的苦难呢?因此,苦难是人存在的基本状况,或者说,人就是害怕苦难而又不能不忍受苦难的一种存在,如叔本华所言:“欲求和挣扎是人的全部本质,完全可以和不能解脱的口渴相比拟。但是一切欲求的目的却是需要,缺陷,也就是痛苦;所以,人从来就是痛苦的,由于他的本质就是落在痛苦的手心里的。”(17)一个作家,如果真正看见了这个存在论上的答案,他就不会轻易有乐观思想,也不会轻易让他笔下的人物放声歌唱,因为乐观或快乐,在整个二十世纪的历史现实中缺乏充分的理由。所以,二十世纪的文学史,几乎就是一部人类的苦难史。除了苦难,还有什么更重要的内容值得作家们殚精竭虑地去书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