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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的史料来源(1)-历史学
来源:  作者:谢保成  点击:次  时间:2001-07-1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对于国史、实录中人物传记“漏落”的补救措施,后晋史官在制定总体计划时就已经考虑到了,。监修宰臣赵莹在奏报修史计划中,专有一段关于列传的文字:


隋唐已来,勋书王府,故士族子弟多自纪世功,备载简编,以光祖考。……请下文武两班及藩侯郡牧,各叙两代官婚、名讳、行业、功勋状一本。如有家谱、家谍,亦仰送官,以凭纂叙列传。[18]


由此可知,《旧唐书》传述中唐以后人物,以家谱、功勋状等为主,再综合实录、杂史、小说中相关史事,并参取各家文集,条贯而成。

以家谱、功勋状为基本依据的传记,例证比较明显的,赵翼所指“《崔元翰传》谓李汧公镇滑台,辟元翰为从事”,“《薛伾传》谓尚父汾阳王召置麾下”,“此并是元翰、伾家状送入史馆者。”[19]这两个人物,都是中唐以后步入仕途的,宪宗时卒官。正因为肃宗、代宗实录中缺漏人物传记,唐代史官便开始采录家状,以致宪宗之后家状成为史官们的一项重要议论话题。李翱曾专门为行状问题上奏,“请作行状者,但指事说实,直载其词”[20]。宪宗以撰录行状者“多非佐史,既乖事实,又违格文”,特降敕旨,“令门下佐史撰录行状,以凭详覆”[21]。韩愈在宪宗时为史官,杜牧在文宗时为史官,都撰录有供后人“详覆”的行状。被方苞誉之为“韩文之最详者”的《赠太尉董公行状》,与《旧唐书·董晋传》一对照,立刻发现后晋史官一定是“取公之行状为之”,“其增补者不一二尔”。这是因为韩愈曾经作过董晋的观察推官,直至董晋卒去,故其“知晋行治甚详”。[22]也是同一缘故,司马光批评韩愈作行状是“扬美盖恶”,因而在《资治通鉴》中只是“略取《行状》”而已。[23]杜牧的《赠礼部尚书崔公行状》也是一长篇,《旧唐书·崔邠附崔郾传》却简略得多,除去“直取穆宗时事文饰以为郾谏辞”[24]外,基本史实相符。韩愈、杜牧这等一流大手笔所撰行状之外,更多的行状送到史馆以后,即由史官与官方有关文献,若实录、时政记、日历以及各项公文等“详覆”。不符者,以这些文献核准。史事不足者,则以官方文献和其他载籍,如杂史、小说等作补充。有重要论议者,再参照其人文集,酌情采录。核以实录,参取文集,前文分别都已举有实例,此处不再赘述。下面,着重考察用杂史、小说来补充国史、实中“漏落”人物事迹的情况。

限于篇幅,这里只选取三种传世的杂史或小说来与《旧唐书》中的人物事迹作对照。一是《经籍志》“所无者”而本传有记载的郑处诲《明皇杂录》,二是《旧唐书》只字皆无的刘肃及其《大唐新语》,三是连作者和成书时间都需要考定的《大唐传载》。

先说郑处诲的《明皇杂录》。高力士的事迹,在玄宗一朝自然有较为详实的文献记录。而其被贬之后的经历,官方文献不再记述。后晋史官在传写高力士时,并没有局限于官方记载,而是注意到采录杂史作为补充。《宦官列传》中所传高力士,自肃宗时被贬,至代宗初而卒,便是取郑处诲《明皇杂录》补写的。甚至连高力士因伤感而寄意的4句五言诗也都转录过来,陈寅恪先生对此已有考证。[25]

《旧唐书》传记与《大唐新语》的关系,实在值得认真探讨,因为两者的雷同之处确实太多。现择录一段传文,列表加以对照:


《旧唐书》
 《大唐新语》
 
    《李靖传》:太宗初闻靖破颉利,大悦,谓侍臣曰:“朕闻主忧臣辱,主辱臣死。往者国家草创,太上皇以百姓之故,称臣于突厥,朕未尝不痛心疾首,志灭匈奴,坐不安席,食不甘味。今者暂动偏师,无往不捷,单于款塞,耻其雪乎。”于是大赦天下,酺五日。御史大夫温彦博害其功,谮靖军无纲纪,致令虏中奇宝,散于乱兵之手。太宗大加责让,靖顿首谢。久之,太宗谓曰:“隋将史万岁破达头可汗,有功不赏,以罪致戮。朕则不然,当赦公之罪,录公之勋。”
     《容恕》:李靖征突厥,征颉利可汗,拓境至于大漠。太宗谓侍臣曰:“朕闻主忧臣辱,主辱臣死。往者国家草创,太上皇以百姓之故,称臣于突厥,朕未尝不痛心疾首,志灭匈奴。今暂劳偏师,无往不捷,单于稽首,耻其雪乎。”群臣皆呼万岁。御史大夫温彦博害靖之功,劾靖军无纪纲,突厥宝货,乱兵所分。太宗舍而不问。及靖凯旋,进见谢罪,太宗曰:“隋将史万岁破突厥,有功不赏,以罪致戮。朕则不然,当舍公之罪,录公之勋也。”[26]
 


这样的例证,还可以举出不少。如《旧唐书》中《许敬宗传》与《大唐新语》中《谀佞篇》,《狄仁杰传》与《举贤篇》,《韦景骏传》与《政能篇》,《来俊臣传》与《酷忍篇》,《安金藏传》与《忠烈篇》等,所记相关史事,都如出一手。

《旧唐书》列传与《大唐新语》记事如此雷同,原因不外有三:一是都录自国史、实录。但以刘肃的阅历,似无可能完整地接触过国史、实录。二是《旧唐书》录自国史、实录,而《大唐新语》则转录自其他史籍。但是,迄今尚不知有这样的史籍,甚至连一个小小的县令韦景骏的事迹都记述得那样生动、细致。[27]三是《旧唐书》确曾转引过《大唐新语》,以致有如此多的记事竟似出自一手。

就是作者和成书时间都需要考定的《大唐传载》,也有与《旧唐书》列传记事全同的文字,一是关于唐临性情宽仁的,二是说韩皋知音律的。

先看关于唐临的记述。《大唐传载》写道:“唐公临性宽仁,多慈恕,欲吊丧,令家亻童归自取白衫。亻童仆误持余衣,惧未敢进。临祭,公谓之曰:‘今日气逆,不宜哀泣,向取白衫且止之。’又令煮药,不精,潜其故,又谓曰:‘今日阴晦,不宜服药,可弃之。’终不扬其过也。”[28]

《旧唐书·唐临传》云:临“宽于待物。尝欲吊丧,令家童自归家取白衫,家童误将余衣,惧未敢进。临察知之,使召谓曰:‘今日气逆,不宜哀泣,向取白衫,且止之也。’又尝令人煮药失制,潜知其故,谓曰:‘阴暗不宜服药,宜即弃之。’竟不扬其过,其宽恕如此。”

再看韩皋知音律的两处文字。《大唐传载》记述如下:“韩太保皋生知音律,尝观客弹琴为《止息》,乃叹曰:‘妙哉!嵇生之音也!为是曲也,其当魏、晋之际乎!《止息》与《广陵散》同出而异名也。其音主商,商为秋声,天将肃杀,草木摇落,其岁之宴乎!此所以知为魏之季也。慢其商弦与宫同音,是臣夺其君之位乎!此所以知司马氏之将篡也。广陵,维扬之地。散者,流亡之谓也。扬者,武帝后之姓也。言杨后与其父骏之倾覆晋祚也。止息者,晋虽兴终止息于此,其音哀愤而噍杀,操蹙而憯痛,永嘉之乱其应乎!比叔夜撰此,将贻后代知音,且避晋祸,托之鬼神,史氏非知味者,安得不传其谬也欤!’”

《旧唐书·韩滉附皋传》同样写道:“皋生知音律,尝观弹琴,至《止息》,叹曰:‘妙哉!嵇生之为是曲也,其当魏、晋之际乎!其音主商,商为秋声。秋也者,天将摇落肃杀,其岁之宴乎!又晋乘金运,商,金声,此所以知魏之季而晋将代之也。慢其商弦,与宫同音,是臣夺君之义也,所以知司马氏之将篡也。……魏室文武大臣,咸败散于广陵,散言魏氏散亡自广陵始也。止息者,晋虽暴兴,终止息于此也。其哀愤操蹙,憯痛迫胁之旨,尽在于是矣。永嘉之乱,其应乎!叔夜撰此,将贻后代之知音者,且避晋、魏之祸,所以托鬼神也。’”

通过以上的种种比较,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旧唐书》列传中的人物事迹取材广泛,绝不仅仅限于“实录、国史旧本”,家传、行状、墓志、文集,乃至杂史、小说,不论《经籍志》是否著录,本纪、列传是否提到,凡武宗以前的撰述,都可能是后晋史官纂修《旧唐书》人物传记的史料来源。


列传中45个周边政权的史源问题,与人物传记的情况又不相同,依次略加考索。

《突厥传》1卷,分上、下篇,编排、文字与《通典·边防》所记突厥同。具体来讲,上篇记东突厥,自“高祖起义太原,遣大将军府司马刘文静聘于始毕,引以为援”以下,依次叙处罗可汗、颉利可汗、突利可汗什钵苾、思摩、突厥别部车鼻、骨咄禄、默啜、毗伽可汗,至玄宗开元十三年起居舍人吕向上疏,纳其言而“竟不许其和亲”,与《通典·边防》十三、十四《突厥上》、《突厥中》的两卷记述全同。只是本传上篇最末的两段文字,即“十五年,小杀使其大臣梅禄啜来朝”以下,以及登利可汗之事,为《通典》所无。下篇记西突厥,则与《通典·边防》十五《突厥》下全同。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二者都直接录自韦述《唐书·突厥传》,二是后晋史官转录于《通典》。总之,两书的记载如此雷同,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回纥传》1卷,史源待考。仅从其记述内容偏重于与唐的和、战关系看,似当源于中后期的实录。

《吐蕃传》1卷,分上、下篇,基本源自国史、实录。就总体轮廓和文字叙述看,大抵与《唐会要》据97《吐蕃》同,但较《唐会要》所记为详。传末“史臣曰”多次出现“我”字,显然是唐代史官口气。上篇自贞观至永泰初,在天宝十四载之后有一段追述陇右沿革的文字,当叙至肃宗时的变动时,这样写道:“乾元之后,吐蕃乘我间隙,日蹙边城。”这当然是唐代史官的文笔。上篇止于永泰元年,似录自韦述《唐书·吐蕃传》,因而断至代宗。下篇起永泰二年,至宣宗大中三年。其中,仅贞元十七年吐蕃陷麟州,“杀刺史郭锋,毁城隍,大掠居人,驱党项部落而去”,至其年“九月,韦皋大破吐蕃于维州”,与《唐会要》所记全同。其余记事,虽与《唐会要》相类,但更加详细,当另有所本。但大历八年、贞元六年、元和十三年叙事当中,多处出现“我”字,诸如“蹂践我禾稼而去”,“吐蕃陷我北庭都护府”,“吐蕃围我宥州、凤翔”等等,自然也是唐代史官的手笔。此时已无国史可采,故当源自代宗以后诸帝实录。

《南蛮西南蛮传》1卷,记沿边15个政权。其中,盘盘、真腊、堕婆登、东谢蛮、西赵蛮、牂牱蛮、南平獠、东女国、南诏蛮、骠国等10个政权,叙事与《唐会要》卷98、99、100所记相关政权同。应当注意的是,无论《旧唐书》,还是《唐会要》,在南诏事中,于大和三年都有这样一段文字:“杜元颖镇四川,以文儒自高,不练戎事。南蛮乘我无备,大举诸部入寇。”这应当是唐代史官的语气,显然两书同出一源,或是本传照录《续会要》有关文字。还有一值得提起注意的情况,即列传中西赵蛮、南平獠、堕婆登等,又与《通典》所记同。

《西戎传》1卷,记周边的14个政权。其中,泥婆罗、党项羌、天竺、罽宾、康国、波斯、拂菻、大食,与《唐会要》卷98、99、100所记相关内容同,只是相互稍有详略之别,当是同出一源而取舍略异所致。其记高昌,较《唐会要》简略,恰似节录而成。本传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传末记大食沿革,有“一云隋开皇中”以下一大段文字。有人以其是沿引《唐会要·大食国》末段文字,陈寅恪先生特别指出:《唐会要》这段文字前还有“又案贾眈《四夷述》云”[29]。就是说,《旧唐书·大食传》与《唐会要·大食国》的末段文字,都源自贾眈《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一书。贾眈于贞元十七年进献其书,在《旧唐书·德宗纪下》、《贾眈传》中都有记载。《贾眈传》记述这位宰相,不重其政绩而专详其“号地理学”的业绩,并以近半的篇幅全文载录了他进献《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40卷的表章。很清楚,后晋史官是见到其书的,因而用以作为记述周边政权的史料来源并不奇怪。由此,似乎可以补充一句:《旧唐书》记周边政权,凡《通典》、《唐会要》所记互异的,如吐谷浑、焉耆、龟兹、疏勒、于阗,以及后面将要提到的百济、渤海、靺鞨、日本、室韦等,都有可能参取贾眈书這的相关记载。

《东夷传》1卷,记述东边的5个政权。其中,记新罗与《唐会要》卷95《新罗》永徽元年以下叙事同,稍有详略之别,都止于会昌元年。记日本,多与《唐会要》同,只在篇末补入了贞元二十年、元和元年、开成四年之事。传中也出现有“或曰”、“又云”字样,大约也是采录的贾眈之说。

《北狄传》1卷,记北疆的8个政权。其中,室韦、靺鞨、乌罗浑等,与《唐会要》卷96、99相关所记,互有详略。其记室韦,也有“又云”的大段文字。铁勒、契丹、奚、霫等,事与《唐会要》的记载同出一源,而各自取舍互有详略。在叙契丹与唐的和、战关系当中,自贞元四年下有“与奚众同寇我振武,大掠人畜而去”的记述。《唐会要》卷96《契丹》同样有“至贞元四年,复犯我北鄙”的文字,当为《德宗实录》中的载笔。

总归起来,《旧唐书》列传记周边政权沿革,也不止是采用“实录、国史旧本”。而《通典》、两《会要》以及贾眈《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等,也都是后晋史官的取材之源。

如今再来谈论《旧唐书》列传部分的史料来源,不论是人物传记,还是周边政权,都不应再囿于某一、两种传统的说法,而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用更多的例证来加以论列。


《旧唐书》本纪的史料来源,大致如赵翼所说,“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但是,内中也有诸多需加辨析之处。尤其应当注意的是,此一取材情况造成的编纂特点。限于篇幅,这一问题将另文详述。

通过以上几个部分的分别考察,应当得出的结论是:

一、赵翼关于《旧唐书》取材的说法,大体符合代宗以前帝纪、人物传的情况。

二、“十一志”中,除《历志》采用国史旧本、《地理志》存疑外,其余九志不分前后期,基本取自《经籍志》“所无”的“记礼法之沿革”的专门撰述。

三、关于周边政权的各传,则兼采“实录、国史旧本”和记边防、地理沿革之专书。

四、宪宗以后的帝纪未必采用实录旧本,代宗以后的人物传则多取家状、文集和杂史。

 

 

     

 

[1] 《廿二史札记》卷16“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第312页,中华书局1963年新1版。

[2] 《廿二史札记》卷17“新书增旧书处”、卷16“新唐书”,第323、329页。

[3] 李宗侗《中国史学史》,第98页,台北华冈出版有限公司1979年新1版。

[4] 《册府元龟》卷557“国史部·采撰三”。

[5] 《旧唐书》卷46《经籍志》序。

[6] 《册府元龟》卷559“国史部·论议一”。《旧五代史》卷78《晋书·高祖纪四》。

[7] 《旧唐书》卷177《刘瑑传》。卷50《刑法志》载:大中五年,刘瑑等人“奉敕修《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六十卷,起贞观二年六月二十日,至大中五年四月十三日,凡二百二十四年杂敕,都计六百六十四门,二千一百六十五条”。同卷又有大中七年张戣所进《大中刑法统类》十二卷。卷18下《宣宗纪》刘瑑所奏,名《大中刑法统类》。今从《刘瑑传》,以其所撰为《大中统类》。

[8] 《旧唐书》卷157《王彦威传》。

[9] 《旧唐书》卷102《韦述传》。

[10] 《文献通考》卷192《经籍一九》引《崇文总目》。

[11] 参见《直斋书录解题》卷4《编年类》。

[12] 《旧唐书》卷157《王彥威传》。

[13] 《新唐书》卷11《礼乐志一》。

[14] 《唐会要》卷37《五礼篇目》,第73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点校本。

[15] 详见《五代会要》卷18《前代史》,《册府元龟》卷557《国史部·采撰三》。

[16] 韩愈《进顺宗皇帝实录表状》之一,《全唐文》卷547。

[17] 《旧唐书》卷149《令狐峘传》。

[18] 《五代会要》卷18《前代史》,《册府元龟》卷557《国史部·采撰三》。

[19] 《廿二史札记》卷16《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

[20] 《唐会要》卷64《史馆杂录下》。

[21] 《唐会要》卷80《杂录》。

[22] 马通伯《韩昌黎文集校注》卷8《赠太尉董公行状》篇题注,第331页,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

[23] 《资治通鉴》卷233《唐纪》49德宗贞元五年二月《考异》。

[24] 《资治通鉴》卷241《唐纪》57宪宗元和十五年十月《考异》。

[25] 《陈寅恪读史札记》,第19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26] 《大唐新语》卷7,第105-106页,中华书局1985点校本。

[27] 韦景骏乃韦述之父,其政绩、言论自然以韦述所记为详,故这段文字当出韦述所续修《国史》。据此,韦述《唐书》似当在“安史之乱”中流散民间,为世人传抄。

[28] 本文所引《大唐传载》文字,均见“守山阁藏书”本。

[29] 《陈寅恪读史札记》,第2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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