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次为校《资治通鉴》:“元丰八年九月十七日,准尚书省札子,奉圣旨,重行校定。”(注:《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6月版)书后之《奖谕诏书》。)《资治通鉴进书表》标明进呈时间为“元丰七年十一月”,即成书后不到一年就进行“校定”。后至“哲宗元祐元年三月十九日,宰臣司马光言:‘秘书省校书郎黄庭坚好学有文,欲令与范祖禹及男康同校定《资治通鉴》。’并从之。”(注:《崇儒》四之十。)《通鉴》引书数百种,此处之“校定”,当是以他校为主。而《通鉴》付梓的时间为:“元祐元年十月十四日,奉圣旨,下杭州镂板。”(注:《资治通鉴》书后之《奖谕诏书》。)由此可见,本次校勘的目的就是为刻印之需。
由编纂者亲自上书、要求校定刚刚编纂之书,这在我国校勘史上颇为罕见。
对史书的校勘在南宋仍占有重要地位,达9次之多。
第一次始于绍兴元年:“七月七日,监行在都进奏院章效上欧阳修纂《太常因革礼》一百……仍令秘书省逐旋借本校勘、抄录,藏于本省。”(注:《崇儒》五之三○。这段史料中,“令秘书省”前之“仍”字颇耐人寻味:似表示在这次校勘之前已有先例。然笔者迄今尚未发现此前有南宋馆阁校勘的记载,尚待来日。)此书书名为英宗所赐。(注:《四库全书总目》书后之附录。)本次校勘后仅为“抄录”,而未镂板。
第二次始于绍兴三年:“七月六日,秘书少监曾统等言:‘伏闻前任本省官洪楫有《神宗皇帝朱墨本实录》、神宗、哲宗《两朝国史》、《哲宗实录》、国朝典章故事文字,望取索名件,官给纸札,借本缮写各一部,仍选差官校对,赴本省收藏。’从之。”(注:《崇儒》四之二三。)至“七月十三日,诏:‘昨曾统所进《神宗皇帝实录》……仍专令胡珵、李弥正等校勘。’”(注:《崇儒》四之十三。这段史料在“七月”前尚有“七月”二字,然未载是何年。但诏中有“昨曾统所进《神宗皇帝实录》……”,可见此诏距曾统进《神宗实录》之日甚近,因此本文将其附于曾统上言之后。)
此处所言之“朱墨本实录”,《玉海》中载之颇详:“(范)冲言《神宗实录》自绍圣中已命官重修,既经删改,虑他日无所质证,今为考异,追记绍圣重修本末——朱字系新修,黄字系删去,墨字系旧文……(世号‘朱墨史’。)”(注:《玉海》卷四八。括号中原文为小字。)
这次校勘值得注意之处为:神、哲实录后又重修,其中《神录》成于绍兴“六年正月癸未”,“凡二百卷”;《哲录》成于绍兴“八年……九月甲午”,共“一百五十卷,先后进呈。”(注:《玉海》卷四八。)
第三次在绍兴九年:“八月二十三日,起居舍人王@① 言:‘窃见《国朝会要》……比经兵火之余,公私所藏类皆散逸,深虑岁月既久,渐成湮坠。望诏秘书省,令访求善本,精加雠校。’从之。”(注:《崇儒》四之二五。)下诏则在九月:“四日,诏秘书省官雠校《国朝会要》,逐官每月添给茶汤钱二十贯文。”(注:《宋会要辑稿·职官》十八之二七。)
此处之《国朝会要》,显为北宋所修者。北宋年间曾三次纂会要,即仁宗朝所修之《庆历国朝会要》150卷、神宗朝“元丰增修”之会要300卷(注:《玉海》卷五一。)和“政和末,有司独上帝系、后妃、吉礼三类,总一百一十卷”。(注:《通考》卷二○一。)其中后两种会要于绍兴元年、三年分别有人上进(注:《崇儒》四之二一、二三。),可能即为本次所校者。
以上三次,所校皆为北宋官修史书,且皆在绍兴年间。
第四次为校《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略作《长编》),李焘之《进书表》中明确记载:“臣先于去年(指乾道三年)八月……奉圣旨依敷文阁直学士汪应辰奏,取臣所著《续资治通鉴》,自建隆迄元符,令有司缮写校勘,藏之秘阁……”(注:《四库》本《长编》前之李焘《进书表》,又见《崇儒》四之十四、五之三七。)《长编》最终成书在淳熙十年三月六日(注:《玉海》卷四七。),即在上述校勘之十五年后。
本次校勘与撰写穿插进行,这显然与《长编》本身卷帙浩繁有关,故不待完书便进行校勘。焘之《长编》引书甚众,因而此次校勘当以他校为主。
乾道五年,又对《徽宗实录》进行整理:“(李)焘又言:‘……近所修《徽宗实录》……疏舛特甚……乞……将《徽宗实录》重加(刑)[删]修,……仔细看详,是则存之,非则去之,阙则补之,误则改之……”。(注:《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卷十五,中国国家图书馆善本书室藏本。)
此处李焘所言之《徽宗实录》,为“绍兴七年诏修,八年秋即史馆开实录院”,后“(逾二十年乃成)。”而此书虽“(再加增润)”,但仍“(犹多疏略)”(注:《玉海》卷四八。括号中原文为小字。),此次“重加删修”中之“阙则补之,误则改之”,显然属于校勘范畴。更为重要的是:乾道七年校勘北宋实录时,不再校勘《徽宗实录》,故而本文将其计为一次校勘。
第六次为校六朝实录:“(乾道)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秘书省修写太祖、太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皇帝实录,精加雠校,逐旋进呈。”(注:《崇儒》四之十四。)
本次校勘值得注意之处在于:雠校前搜求到不少相关资料,如绍兴元年“九月十三日,将仕郎黄濛上《太祖皇帝(五)[实]录》五十卷,《太宗皇帝实录》八十卷,《真宗皇帝实录》一百五十卷,《仁宗皇帝实录》二百卷,《英宗皇帝实录》三十卷,《天圣南郊卤簿册记》一十册”(注:《崇儒》四之二一。);绍兴三年“五月一日,承奉郎林俨上家藏……祖宗实录、国朝会要、国史等,及古文文籍二千一百二十二卷”(注:《崇儒》四之二三。),等等。在上述这些官方、私家所藏丰富文献基础之上所进行的校勘,称之为“精加雠校”,自非虚言了。
第七次为刊正《宁宗玉牒》:“嘉泰四年八月九日进,五十卷。嘉定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刊正辩诬之书上之。”(注:《玉海》卷五一。)而《宁宗玉牒》的最终完成则在淳祐二年(注:《玉海》卷五一。又见《宋史》卷四二《宋理宗本纪》。),即约29年之后。可见本次校勘亦穿插于纂修过程之中,并产生“刊正辩诬”的专书。
最后两次均在理宗朝:“(孝宗)淳熙三年,秘书监李焘编次成(《太上日历》)一千卷”,“淳祐八年,秘书省校雠缮写上之。”(注:《玉海》卷四七。又见《宋史》卷四三《宋理宗本纪》。)另一次为《孝宗日历》:“(光宗)绍熙元年八月戊戌进《日历》二千卷,……淳祐十一年,秘省校雠补写上之。”(注:《玉海》卷四七。)这两次所校皆为前朝之日历,均亡佚已久。史书中虽未载参加校勘的人员,然从数量上看,两次校勘达三千卷之多,亦可见其规模。
二
对两宋馆阁校勘史书的情况进行比较研究,便可发现一些有趣的问题。
首先,从校勘的次数上看,北宋九朝校书之总次数近60次,而史部为12次,约占五分之一;南宋共校书18次,却有9次为史书,占二分之一,故其比重大为增加。
然若将两朝校史书的次数与年数相比照,则北宋167年中,平均约14年校史书一次;而南宋的152年中,约17年才校一次。因此从校勘的密度上看,北宋仍略胜南宋一筹。而南宋校史书比重的增大,不是因校史书的绝对数值增加,而只是因对其它部类书籍校勘次数的减少而显得突出了。
再观察一下各朝的状况。为观察之便,特列表如下:
北宋各朝:
太祖 0次 仁宗 7次 哲宗 1次
太宗 1次 英宗 0次 徽宗 0次
真宗 3次 神宗 0次 钦宗 0次
南宋各朝:
高宗 3次 光宗 0次 理宗 2次
孝宗 3次 宁宗 1次 度宗 0次
从上表中可明显看出:北宋之校史书,高度集中于真、仁两朝,特别是仁宗一朝的次数,超过了其余八朝的总和(其原因见下文)。南宋则相对集中于高、孝、理宗三朝。除这三朝本身的跨度较大以外,高孝两朝恰是封建史家誉为“中兴”的时期;理宗朝也是南宋政局相对稳定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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