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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任职考(1)-历史学
来源:  作者:李新峰  点击:次  时间:2001-07-1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二)乙未年(1355)六月:太平兴国翼大元帅

  至正十五年(1355)六月,朱元璋等部南渡长江,攻克太平。《实录》载:“改太平路为太平府,以李习知府事。置太平兴国翼元帅府,诸将奉上为大元帅。上命李善长为帅府都事,潘庭坚为帅府教授,汪广洋为帅府令史,以陶安参幕府事,命诸将分守各门,修城浚濠,以固守御。”[48]“诸将奉上”云云,当然也是官方的饰词。
  朱元璋任太平兴国翼“大元帅”,是否即任都元帅,取代郭子兴之子成为全军首领呢?青山治郎认为,翼元帅府来源于元代宣慰司都元帅府和元帅府,都元帅就是翼元帅府的首领 [49]。此时“三帅虽共府置事,运筹决策皆自上裁……权归于上矣。”朱元璋虽揽实权,名义仍应是低于郭、张的左副元帅,直到十一月郭、张二帅战殁后,朱元璋才“独任元帅府事”[50]。可见“都元帅”府在设立后“太平兴国翼元帅府”仍然存在,两者并非一事。
  管军的“翼元帅府”和管民的“府”,是依照龙凤政权的统一规制所设 [51]。翼本是对元朝某些万户府下属千户所的称呼 [52],是较低级的单位。上引《实录》所载诸文官官职,与其他史料所载多有出入。如陶安,朱元璋说“初,安历案牍”[53],《国初事迹》则说他初授“太平兴国翼元帅府令史”[54],与“案牍”相合。但上引《实录》则记“以陶安参幕府事”,与“帅府令史”汪广洋分列,可知汪广洋任令史的“帅府”,与李善长等人一样,是“都元帅府”而非“翼元帅府”,陶安则任朱元璋翼元帅府的令史,正是“参幕府事”。潘庭坚所任“帅府教授”,明人作太平府“本府儒学教授”[55],显然,“帅府”不是太平府,更不可能是翼元帅府,而是都元帅府。可见,都元帅府总揽军民事务,下统太平府和太平兴国翼元帅府,前者管民事,后者管军务。“翼元帅府”之名,是龙凤政权综合元朝级别较低的“翼千户所”和级别较高的“元帅府”而独创的。
  朱元璋当以都元帅府左副元帅的身份,兼任翼元帅府元帅。此后,郭、张二帅两次东攻集庆路,而朱元璋不预,当因职责重在守御太平府。次年,何世隆“升右副都元帅,守滁州。”[56]时当郭、张战殁后,何世隆升任张天祐旧官,留守江北重镇,正与朱元璋以左副元帅守太平相类。
  全军占领城市越来越多,都元帅府所统,遂不止太平一城的府和翼元帅府。克太平后两月,“习伯容攻芜湖县,克之,置永昌翼,以伯容为万户”[57],此翼要么为“翼万户府”,要么为翼元帅府,而以万户长之,虚位以待长官。总之,都元帅府总领全军,下统各城市的府和翼元帅府,朱元璋任“翼大元帅”,仍是守御一个大城的军队首领,而非全军首领。

  (三)丙申年(1356)三月:行枢密院同佥

  至正十六年(1356)三月,朱元璋所部攻克集庆路,“是月,亳都升上为枢密院同佥,以帅府都事李士元为经历”[58]。此前朱元璋已经正式成为全军首领,“独任元帅府事”,这次任命应为对朱元璋新角色的确认。红军攻克集庆路后的第一项措施,即“改集庆路为应天府,置天兴建康翼统军大元帅府,以廖永安为统军元帅,命赵忠为兴国翼元帅,以守太平。”[59]此兴国翼即朱元璋任元帅的太平兴国翼,现在改由部将担任,可知朱元璋至迟此时任“同佥”。
  元朝枢密院设多种高官,知院从一品,同知正二品,副使从二品,佥院正三品,同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另外经历从五品,都事正七品 [60]。这些官职,除最高的知院外,后来朱元璋所部中统统出现过,可知为模仿元制。红军诸官品级却与元朝不同,翼元帅初授散官为正三品“昭武大将军”[61],副元帅为从三品“怀远大将军”[62],而到六月,“置行枢密院于太平,以总管花云为院判” [63],“阶安远大将军”[64],为从三品升授散官。后常遇春授“镇国上将军、同佥书江南等处行枢密院事”[65],镇国上将军正是从二品初授散官。参以元朝同佥高于院判一品之制,朱元璋所任同佥,或为从二品,高于各翼元帅一级。当然,散官与职官品级或有参差,但各种史料中常见翼元帅升院判、院判升同佥的记载,可知同佥作为“院”官,级别明确地高于翼元帅。
  行枢密院至六月方设于太平府,但朱元璋早在三月就升任枢密院同佥,是否意味着所任并非行枢密院之职呢?按元制,行枢密院是中央枢密院为主持地方战事所设的派出机构,朱元璋军攻克集庆路,为罕见大功,龙凤政权要授予全军一个高于原都元帅府的名义,非行枢密院莫属。龙凤政权为朱元璋升官只需一纸文书,而新设行枢密院则需时日,六月设院,当属时间参差,“同佥”应即江南行枢密院同佥。
  为什么行枢密院没有设在中心城市应天府,而初设于太平府呢?行枢密院为处理战事而设,地点可以随时移动,江南行枢密院衙署后来就长期随邓愈设在徽州 [66]。此后数年中,江南行枢密院虽然是名义上的最高统军机构,但军务是由江南行中书省办理的 [67],行枢密院只是提供高级武将官衔的空架子。此后红军攻城略地,凡重要城市均设翼元帅府,镇守各将升为元帅,又累积战功升为枢密院判官、同佥之类,但职责仍为镇守各“翼”,各地翼元帅府随之纷纷升格为枢密分院,即“行”“行枢密院”。镇守每一翼者,均院判或同佥在前,元帅在后,“院”官自当节制翼元帅。无论是“院”官还是下属的各级元帅,与行枢密院的事务均毫无关系。
  总之,朱元璋“同佥”一职,是攻克集庆路后全军升格为行枢密院而得授的,朱元璋以此行枢密院官身份统领诸翼元帅。但此官是一个简单的名号,当时并不存在一个朱元璋用来发号施令的衙署,等行枢密院成立后,形势早经更新,已派不上用场了。

  (四)丙申年(1356)七月:江南行省平章政事

  《纪事录》载朱元璋升同佥后:“寻升上为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以故元帅郭天叙弟天祐为右丞,以经历李士元改名善长,为左右司郎中,以下诸将皆升元帅。”[68]《实录》载此事在至正十六年(1356年)七月初,“诸将奉上为吴国公……置江南行中书省,上兼总省事,以李善长、宋思颜为参议……置江南行枢密院,以元帅汤和摄同佥枢密院事。置帐前总制亲兵都指挥使司,以冯国用为都指挥使。置左右等翼元帅府,以华云龙、唐胜宗、陆仲亨、邓愈、陈兆先、张彪、王玉、陈本等为元帅。置五部都先锋,以陶文兴、陈德等为之。”[69]关于“吴国公”,详见下文。元制,行中书省丞相从一品,平章从一品,右丞、左丞正二品,参政从二品,而行省丞相不常设 [70],平章品级与丞相同,常被视为行省最高长官,朱元璋“兼总省事”,即任从一品平章。
  朱元璋任平章,不仅品级上升,身份也由武官转化为文官,由中央派到地方作战的武将变成主持一省军政的大员。此外,朱平章还设立了帐前总制亲兵都指挥使司和参议府等两个元朝行省体制中所未见的机构,强化了自己的领袖地位。
  《实录》未详载帐前总制亲兵都指挥使司的职能和结构,从字面上看,似乎只是朱元璋的侍卫亲兵机构,实际上统帅全军主力,即上引《实录》“左、右”等五翼 [71]。朱元璋的宠将常遇春投入红军较晚,最初地位不高,任帐前五翼中的中翼元帅,不久居然任“江南行中书省都督马步水军大元帅”[72]。此时常遇春仍在五翼军任职,且此后地位仍在帐前都指挥使冯国用之下 [73],此名号虽然令人瞠目,不过指统五翼军中的精锐,或仍五翼之主力中翼而已。但是常遇春虽仅元帅,却可以出外节制地位高于元帅的同佥 [74],究其原因,当在“大元帅”之前的“江南行中书省”之衔。朱元璋军镇守各地,均以枢密分院下统翼元帅府,即皆属行枢密院系统,但是从常遇春的官衔和实际职权看,帐前都司及下属五翼必然直接归属行中书省,从而使朱元璋以平章身份节制行枢密院,又在行枢密院系统之外控制全军主力。
  按《纪事录》所载,李善长在建省之初,只任正五品左右司郎中,升参议是在次年四月 [75]。元制,中书省下设参议府,参议虽仅正四品,却是时人企羡的要职 [76]。但行中书省下并无参议府,自然也不应该设参议一职。朱元璋应当就是在丁酉年(1357)在行中书省下模仿中央体制设立了参议府,以文臣之首李善长为参议,显然,参议府之于朱元璋,略类似于中书省之于皇帝。
  如此“僭越”的设置,似乎暗示朱元璋已经掌控全军,达到独立于龙凤政权的地步。徐达、冯国用等武将在行枢密院和帐前都司任职,归行中书省节制,文臣李善长所长参议府也是行中书省的下属机构,均未得任平章以下的右丞、参政等官,说明其身份与朱元璋有本质区别。但是,“右丞”郭天祐却是仅比朱元璋低一级的行中书省堂官,至少在理论上有与朱元璋同样节制文武诸官的权力。郭天祐应作郭天爵,为郭子兴幼子,继承郭、张二帅的余部,与朱元璋相颉颃 [77]。所以,此时的朱平章,尚且只是全军两位领袖之一。

  (五)己亥年(1359)五月:江南行省左丞相

  朱元璋军开设江南行省之后,以应天府为据点,向外扩张,在东、西方向遭到张士诚、徐寿辉的阻击,在南方则无大抵抗,进展顺利。至正十八年(1358)十一月,朱元璋亲率主力南攻,十二月攻克婺州路,陆续掠取浙南各地,至次年(1359)年底攻克处州路 [78]。《国初事迹》载:“己亥……五月,太祖为仪同三司、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相。”[79]而钱谦益和潘柽章引《纪事录》均作十二月攻克“处州,亳都升上为丞相同佥”[80]。现存《纪事录》此句为:“十二月,克处州及黄龙、白云二寨。俞通海青溪口破双刀赵海船。濠州孙平章出城降。淮安薛右丞守盱眙、泗州,至是渡江。亳都升上为丞相。同佥邵荣总大军攻杭州,不克。”[81]“丞相同佥”一词不伦不类,绝无可能存在,钱、潘一定是将下句邵荣的官衔误读到上句了,“丞相”定即江南行省左丞相。
  《纪事录》所记,其事必非杜撰,且多补官方记载之阙,但日期多有讹误。双刀赵在七月就因战败被陈友谅所杀 [82],而《纪事录》记俞通海十二月破双刀赵海船,“淮安薛右丞”即薛显来降,更晚在辛丑年(1361)[83]。以此类推,升丞相在十二月之说实不可信。《纪事录》并未将升丞相归因于克处州,钱、潘二人之归纳又有误。浙东龙泉县人叶子奇于十一月上书当地官员,则已经称朱元璋为丞相了 [84]。总之,应以《国初事迹》所载五月为是。
  红军占领浙东,是继攻克集庆路后的又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胜利,朱元璋升官自属正常。不过,在出征浙东前,“七月,右丞郭天爵谋叛,诛之。”[85]“谋叛”云云,不必深究,要之,朱元璋是在消灭身旁隐患后,才放心离开应天府出征的。丞相之任,可以视为龙凤政权对朱元璋翦除异己之事的认可。据上引,行省丞相与平章政事均为从一品,丞相例不轻授,重于平章,“仪同三司”在元朝已经是正一品散官,且在六等之中排名第二。朱元璋任官级别虽未升高,但散官升级甚多,对内、对外的名望则愈加尊崇了。
  《实录》载,至正十九年(1359)初,“平章邵荣破张士诚兵于余杭。”[86]即上引《纪事录》载“同佥邵荣总大军攻杭州”事。此时朱元璋仍任平章,邵荣直到至正二十一年(1361)才由枢密院同知改升平章(见下文),此时应为行枢密院官,《实录》当误引了后来的官职。邵荣是朱元璋军中最早升任同佥者 [87],《纪事录》记官职也多错乱,作者俞本可能是以其早期官职相称呼的,邵荣此时或升佥院甚至同知,亦未可知,但不可能为行中书省官。总之,朱元璋消灭右丞郭天爵后,攻克浙东,得升左丞相,成为行省中唯一的堂上高官。不过,与朱元璋升迁同时,在行枢密院系衔的武将们也在迅速升迁,如朱元璋升丞相同月,徐达升为“奉国上将军、同知枢密院事”,[88]按元制,奉国上将军乃从二品加授武散官,同知则为正二品官,后来俞廷玉追赠“龙虎将军……同知枢密院事”[89],龙虎上将军即正二品加授武散官,正与同知品级相同。徐达散官品级低于职官,但职官毕竟仅比朱元璋低一级。而从日后的升迁状况(见下文)看,邵荣还应高于徐达。此时的朱元璋,虽贵为行省丞相,仍然不能从身份、等级上与诸将分别开来。

 名隶龙凤、实已独立时期(13611367

  龙凤政权于至正十九年(1359年)失陷汴梁,退守安丰,三路北伐大军或被击破,或生内乱,疆界日蹙,渐呈不支。朱元璋则于至正二十年(1360)在应天府城下击败劲敌陈友谅,实力蒸蒸日上,次年称公改制,从此虽名义上仍尊奉龙凤政权,实为独霸一方的割据势力,直到至正二十八年(1368)建立明朝。

  (一)辛丑年(1361)正月:吴国公

  实录载,至正十六年(1356)七月建省时,“诸将奉上为吴国公。”[90]而《纪事录》则载辛丑年(1361)“正月,亳都升上为吴国公。”[91]明朝官方一直沿用《实录》的说法,明末钱谦益据《纪事录》,参以时人在辛丑年之前称朱元璋为丞相、元朝以平章一官诱降朱元璋等事,认为“丙申之未开吴国,断可知矣。”[92]清初潘柽章指出,明初人宋濂、朱升称丙申年(1356)、丁酉年(1359)朱元璋为平章,“不闻其称吴公也。”又以戊戌年(1358)攻克婺州后许瑗仅称朱元璋为“阁下”、辛丑年(1361)宋思颜等称朱元璋为“主公”,“则知是年已开吴国矣。”[93]总之,他们皆认为丙申年(1356)“诸将奉上为吴国公”乃史臣讳辞,而《纪事录》所载辛丑年(1361)升吴国公则与时人称呼相吻合。
  《纪事录》作者俞本乃至钱、潘诸人,皆认为朱元璋之吴国公乃“升”来,即高出江南行省左丞相一职,得“开”国公府。按元制,品官皆有对品勋官和封爵,勋十等,爵八等,“若上柱国、郡王、国公,时有除拜者,余则止于封赠用之。”[94]其中上柱国是正一品勋,郡王是从一品爵,国公是正二品爵,皆得生前除拜,“吴国公”有可能是朱元璋任江南行省平章之初就可以得到的封爵,而不必等到辛丑年再“升”。
  晚至癸卯年(1363年)三月十四日,龙凤政权为朱元璋追赠三代:“曾祖考九四公资德大夫、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右丞、上护军、司空、吴国公。曾祖妣侯氏吴国夫人。祖考初一公光禄大夫、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上柱国、司徒、吴国公。祖妣王氏吴国夫人。考五四公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录军国重事、中书右丞相、太尉、吴国公,妣陈氏吴国夫人。”[95]各种史料转引此段,文字颇多出入,但三代祖先均追封吴国公、妣均追封吴国夫人,则毫无二致。元朝规定:“正、从一品,封赠三代,爵国公,勋正上柱国、从柱国,母、妻并夫人。正从二品封赠二代,爵郡公,勋正上护军、从护军,母、妻并郡夫人……封赠者,一品至五品并用散官、勋、爵……从一高。封赠曾祖,降祖一等,祖降父一等,父母妻并与夫、子同。”[96]按此规定,追赠三代时散官、职官按代递降,而勋、爵不降,龙凤政权追赠朱元璋三代,除曾祖勋官稍降外,其余均合元制。再参以“母、妻并与夫、子同”,可知当时朱元璋一定是以正一品官封吴国公。换言之,吴国公是朱元璋任官的封爵,并非高于其官职的称号。时人称其为平章、丞相,乃尊其官职,并不见得就没有得封吴国公。钱、潘忽视了国公乃品官封爵、而非高于丞相这一项来自元朝的龙凤体制,本文所引两篇拙文,也曾据钱、潘结论,推测元明之际史事,实欠细究。
  如此,《实录》所载丙申年(1356)朱元璋为吴国公,是否就曲折反映了他任从一品行省平章,故同时得封吴国公的事实呢?按,郡王、国公尽管是从一品、正二品高官的封爵,却并不一定在初任时即封,一般要等到积有功劳方可得,与推封或追赠一样,都是在升迁之外的赏功酬劳措施,且级别往往低于官品。俞本记朱元璋“升”吴国公,恰恰反映了朱元璋没有在任平章、丞相之初得封,而是在任丞相之后又立大功,方得封爵,时人哄传为“升”而已。
  俞本所记“升”吴国公在辛丑年(1361)正月,虽不能由钱、潘所列证据来证明,却可以通过当时朱元璋所部的制度变迁得到证明。《实录》载,辛丑年(1361)正月,“以佥院邓愈为中书省参政,仍兼佥行枢密院事,总制各翼军马。”二月,“改分枢密院为中书分省。”三月,“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命枢密院同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中书省参议李善长兼司马事,宋思颜兼参军事……时枢密院虽改为大都督府,而先任官在外者尚仍其旧。以枢密院同知邵荣为中书省平章政事,同佥常遇春为参知政事。”四月,“以中书省参议李善长为参知政事。”五月,以“枢密佥院胡大海为中书分省参知政事,镇金华。”十月,“增置大都督府左右都督、同知、副使、佥事、照磨各一人。”年内,徐达转中书右丞 [97]。这些措置可以归纳为三条:高级武将改任职于行中书省,行中书省改统地方军队,设大都督府以处理军务。各地行枢密院改中书分省,高级武将以行中书省高官身份,辅以行中书省文官,镇守各地。大都督府之设,模仿元朝权相燕铁木儿,名义上继承行枢密院,其实高官基本上改任行中书省,其他武将也“仍其旧”,是一个虚位以待的空架子。但高级文臣兼任司马、参军,无疑意味着以往行中书省参议府的职能转移到了省外的大都督府。行中书省下设中书分省以统地方,而相当于枢密院的大都督府拥有一定军权,标志着朱元璋所部由行省体制过渡到模仿元朝中央政府的独立政权体制 [98]。
  这样重大的制度变化,必然来自朱元璋所部和本人地位的改变。对此,合理的解释是:朱元璋军于庚子年(1360)战胜陈友谅后,军威大振,故于辛丑年(1361)初封吴国公。龙凤政权已无力驾驭江南行省的事务,所以朱元璋以封吴国公为名,对所部机构进行了模仿元朝中央体制的更张。如此,朱元璋辛丑年(1361)初封吴国公,的确标志着朱元璋所部转变为名义上隶属龙凤政权、其实独立行动的一方政权。
  不过,在改任行中书省诸将中,代表郭、张二帅残余势力的邵荣任平章,地位直逼丞相朱元璋。面对高级武将纷纷进入行中书省,朱元璋将至少一部分军权转移到了大都督府,又迟迟不令武将在大都督府任职 [99],尽量保持了对军权的垄断。直到壬寅年(1362),朱元璋谋杀邵荣,才最终确立了独一无二的领袖地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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