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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史上的所谓“盛世”(1)-历史学
来源:  作者:王曾瑜  点击:次  时间:2001-07-1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盛世”乃一古词,如今不知哪位文人匠心独运,古词新用,遂风靡一时。最有资格对“盛世”一词作出权威性诠释者,当然是史学界。然而史学界却又有人高擎出“盛世修史”的大旗,甚至将所谓“宰相监修国史”的古史学糟粕,也当作优秀传统、时新发明,欲今人发扬光大。所谓“宰相监修国史”,其基本点无非是仰承当政者的鼻息,恣意篡改历史。南宋秦桧“既监修国史,岳飞每有捷奏,桧辄欲没其实,至形于色。其间如阔略其姓名,隐匿其功状者,殆不可一、二数”。[1]秦桧和养子秦熺等编纂的当代史,“多所舛误”,[2]“凡所纪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3]这是“宰相监修国史”的一件代表作。再如清朝修《明史》,竟将清朝祖宗曾经臣属于明朝的史实,随意涂抹干净,这又是篡改历史的实例。纵然有苏秦和张仪的诡辩之才,只怕也难于将“宰相监修国史”的古史学糟粕,说成是值得发扬光大的精华吧。
  事已至此,“盛世”一词,已不可不辨。古书上使用诸如治世、乱世、盛世、衰世之类词汇颇多。如《吕氏春秋·仲冬纪》说:“忠于治世易,忠于浊世难。”同书《先识览》说:“天下虽有有道之士,国犹少。千里而有一士,比肩也;累世而有一圣人,继踵也。士与圣人之所自来,若此其难也,而治必待之,治奚由至?虽幸而有,未必知也,不知则与无贤同。此治世之所以短,而乱世之所以长也。”《荀子·大略》说:“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这是以古时义利之辨为标准的。《周易·系辞下》则用“衰世”一词。《后汉书》卷82《崔骃传》引其赋说:“何天衢于盛世兮,超千载而垂绩。”又说:“今宠禄初隆,百僚观行,当尧舜之盛世,处光华之显时。”同书卷110《杜笃传》载杜笃《论都赋》说:“非夫大汉之盛世,藉廱土之饶,得御外理内之术,孰能致功。”但对“盛世”一词都无解释。
  古人对盛世的内涵没有作出全面的、规范性的诠释,有成百上千的浮词,例如臣僚们自称“叨居盛世”之类,也有许多人的议论,偏重于某些弊病非盛世所当有。如究其规范,盛世大致可有四条标准:一是吏治清明,贪官污吏稀少;二是百姓安居乐业;三是社会犯罪率低;四是容纳和欢迎直言。这四条标准当然是互相关连,互为因果的。

  一、在文明社会,即阶级社会中,要贪官污吏完全绝迹,是不可能的。但在中国古代很少见的盛世中,确是吏治清明,贪官污吏为数甚少。这个简单的道理,古人是早已了解的。马周上奏唐太宗说:“理天下者,以人为本。欲令百姓安乐,惟在刺史、县令。”唐太宗也说:“比见吏部择人,惟取其言词刀笔,不悉其景行。数年之后,恶迹始彰,虽加刑戮,而百姓已受其弊。”[4]可见贞观盛世亦并非没有贪官,只是为数很少,能及时处置,没有给百姓造成大的祸害,这在古代已是十分不易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7宋真宗咸平三年六月孙何奏:

  “分百里之封,或目不知书,或心惟黩货,属当盛世,尤宜厘革。”

《历代名臣奏议》卷313南宋晚期高斯得奏:

  “君臣之间,相觌以货,相赂以利,此元(桓,盖避宋钦宗名讳而改写)、灵污浊之事,岂盛世所宜有哉?”

明朝《名臣经济录》卷26谢铎《维持风教疏》说:

  “近年以来,大开捷径,如纳马纳粟之徒,皆谓其有资国用之缺。殊不知得其利未什一,而受其害者已千百。况今日之纳马纳粟,即他日之鬻爵卖官,此等风声,岂盛世所宜有哉?”

《钦定明臣奏议》卷24周怡《劾严嵩疏》说:

  “又如樊继祖附势媚灶,恶迹秽状,罄竹难书。筑城之役,与前任霸州兵备副使王凤灵上下通同,烧无数砖,冒破得银巨万,不数月而冒破无存,丧师偾军,仍以为利,此诚盛世之贼!”

清《御览经史讲义》卷28说:

  “守令皆贤,则天下咸理矣。盛世不借才而治,天下何患无人,顾用之何如耳。”

  以上言论都旨在从反面说明,如果贪浊之风炽盛,就决不可能有所谓盛世。人们常说政通人和,官清民安,贪官污吏甚众,政既不通,又何以得人和,何以得民安?

  二、百姓安居乐业,民安邦固,作为盛世的标尺,也同样是古人的共识。明朝政治家张居正说,“唯百姓安乐,家给人足,则虽有外患而邦本深固,自可无虞。唯是百姓愁苦思乱,民不聊生,然后夷狄、盗贼乘之而起。盖安民可与行义,而危民易与为非,其势然也”。[5]“黎元穷困,赋重差繁,邦本之虞”。[6]《宋书》卷2《武帝纪》引刘裕上表:

  “臣闻先王制治,九土攸序,分境画疆,各安其居,在昔盛世,人无迁业。故井田之制,三代以隆,秦革斯政,汉遂不改,富强兼并,于是为弊。”

《宋朝诸臣奏议》卷100翁彦国《上徽宗乞今后非有大勲业者不赐第》说:

  “臣闻蒙赐之家,则必宛转计会,踏逐官屋,以空闲为名,或请酬价,兑买百姓物业,实皆起遣居民。大者亘坊巷,小者不下拆数十家,一时驱廹,扶老携幼,暴露怨咨,殊非盛世所宜有。”

宋徽宗在开封赏赐臣僚第宅,造成大片街区的坊郭户民被强制拆迁,“暴露怨咨”,不能安居乐业,故被翁彦国指为“殊非盛世所宜有”。《元史》卷205《卢世荣传》载,元世祖时,右丞相安童上奏:

  “老幼疾病之民,衣食不给,行乞于市,非盛世所宜见。”

《钦定授时通考》卷43引明太祖洪武十八年谕:

  “人皆言农桑衣食之本,然弃本逐末,鲜有救其弊者。盛世野无不耕之民,室无不蚕之女,水旱无虞,饥寒不至。”

《明经世文编》卷127何孟春《省营缮以光治道疏》说:

  “国家无事,百三十年于兹,丰亨豫大之运,宜非汉比,而闾阎之下,愁叹之声,窘蹙之态,殊不称于盛世。昔有子有言:‘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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