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汉族文化、因袭明制,既非新崛起的满族统治者的权宜之计,也非是他们在入关以后实行的政策,而早在努尔哈赤、皇太极时期就已经形成并实行了。就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两个不同的统治时期而言,满族统治者对汉文化的认识与接受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行文化政策亦有不同。本文就清朝入关前努尔哈赤、皇太极两个时期在吸收汉文化问题上的进展与不同谈些意见,以就教于诸位方家。
一 努尔哈赤时期对汉文化的初步吸收
努尔哈赤(1559——1626),爱新觉罗氏,女真族后金政权的创始人。其祖上为元末明初建州女真一个部落首领猛哥帖木尔,即努尔哈赤的六世祖都督、后追尊为“肇祖原皇帝”的孟特木。努尔哈赤祖父觉昌安、父塔克世都担任过明朝建州卫指挥。努尔哈赤初为明辽东总兵李成梁部下,后袭父职,任建州左卫指挥使。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年纪仅有25岁的努尔哈赤因祖父、父亲被明兵误杀,以“十三甲起兵”,率少数人马,攻打陷害祖、父的仇人所占据的秃隆城,迈出了统一女真族、建立后金政权艰辛征战历程的第一步。努尔哈赤此举顺应了当时女真族由乱而治、由分散到统一的历史发展趋势。经过三十多年的征战,努尔哈赤先后统一了建州女真全部和海西、野人女真的大部,基本上结束了女真族社会长期分裂、动荡的局面。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登上汗位,建号金(亦称大金国),建元天命,创立起后金政权。明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攻明。从此时起到明天启六年(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的八年间,努尔哈赤统率骠悍善战的八旗部队把主要的进攻目标指向明朝,经萨尔浒、沈阳、辽阳等战役,攻占了辽东及辽西部分地区,把后金政权的势力从白山黑水之地推进到经济文化水平较为先进的辽沈农耕地区。
伴随着军事上的胜利进军,女真族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也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取得的进步非常明显。正如萧一山所言:“盖满人以渔猎为生计者多,从事耕种者少,故打围之风,至清初犹未泯也。然此仅女真生活之一斑耳,至辽东西原为汉人生息之地,早已进入农业社会。努尔哈赤由兴京迁都辽沈以后,女真汉人,逐渐同化,当非全属白山黑水间之旧俗矣。”[1]女真族社会进步迅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努尔哈赤为首的统治者采取了在军事上与明朝对抗,而在发展经济、政权建设、文化建设各方面注意向汉族学习、吸收汉文化之所长,促进了“女真汉人,逐渐同化”的发展趋势。
努尔哈赤曾经担任过建州左卫都督,比其他女真族人有更多的接触汉文化的机会。他曾多次奉朝命赴明都北京进贡,领略了中原王朝的礼仪制度与政情民俗。据《明神宗实录》记载,在明万历十八年至二十九年(1590——1601)期间,努尔哈赤与其弟舒尔哈齐等女真首领多次赴北京进贡。紫禁城的尊贵威严、汉文化的先进发达,都给这位夙有大志的满族青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他后来萌发吸收汉文化、推行满族内部改革的思想种下根芽。然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能够意识到学习、吸收汉文化并非是轻而易举的事,经过一个曲折的认识过程。
女真族崛起之初,因受落后民族传统的影响,对于征战之后俘获的汉族男丁采取一律屠杀的野蛮政策。后来,努尔哈赤逐渐认识到利用俘获汉人的手艺和劳力为自己服务,可以带来更大的利益,便把过去对俘获男丁的杀戮政策改变为“收养”政策,即保全性命,充作劳役奴隶。努尔哈赤曾直言不讳地对俘获的汉人说:
即使杀了你们,夺取的财物能有多少呢?那只是暂时的,有限的。如果收养,你们的
手可以出任何东西。用出的东西做生意,生产的好果实、好东西,那是永久的利益。[2]
这段话反映出努尔哈赤对汉人掌握的手艺技术和生产创造力的价值已有一定的认识,是导致他作出这种政策转变的思想认识基础。“收养”政策的实行,无疑为满族社会保存了大量掌握中原先进文化的汉民,这对正在从原始牧猎社会向农耕社会过渡的满族来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以后,努尔哈赤进一步认识到汉族文化除工艺技术之外,还有一套文物制度,更是发展中的女真族迫切需要学习的内容。基于此,他命令属下:
把尼堪(指明朝)行事的各种法规律例,全都写在文书呈送上来。抛弃不适当的地方,
报告适当的地方。不要以异国人不知而谎报。”[3]
这道命令初步体现了他“因袭明制”的思想意图。在这一思想的支配下,努尔哈赤在经济生活、政治制度和文化建设三个方面都进行了一些体现吸收汉文化的改革,并取得一定的效果。
经济生活
女真族原本地处偏远,生活手段以采集和渔猎为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明代时,女真族一些部落如建州女真等不断南迁,逐步移居汉人居住地区,受到汉族农耕文明的影响,遂使其社会经济发生新的变化,经济结构从过去以采集渔猎为主的单一经济形态,发展为农业与采集、渔猎等业并行发展,兼有采矿、贸易等业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作为一位正在崛起和变革中的少数民族领袖,努尔哈赤敏锐地认识到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发布了一些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命令,注意采取促进农业发展的措施。如他曾下令禁止牲畜入田,保护农田作物:“牲畜进入田中,看见就要扑捉;捕获的人,不要剥取衣服,要带到村的章京那里去查看。马、牛、骡、驴等每一牲畜各取银一两。”[4]他还以都堂名义书谕:“产金银地方的人,在耕田时期不要挖掘,恐怕耽误耕田。耕田闲暇时,想淘金、想挖银的人,允许后,或淘金、或挖银。……田不足的人,可在沿境内外任意耕垦。守台的人,今年沿台耕田。明年没有粮食也不给。”[5]其目的也是为了确保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天命六年(1621)七月,努尔哈赤颁布了在女真族兴起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的“计丁授田”令。“计丁授田”令尽管还保留着相当浓厚的农奴制色彩,它的推行对于辽东汉民地区来说不啻是一种倒退,但对于正在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女真族社会而言,这一政令则确立了后金政权的土地所有制关系,反映了农业在后金政权经济部门中地位的提高,有助于女真族内部封建性因素的增长。
政治建设
努尔哈赤在政治建设方面同样多有建树,其中最重要者就是在改造旧牛录制基础上创立了适合于征战,具有军政合一、军民合一政治特征的八旗制度,使女真族社会走上了严密组织化的道路。八旗制度固然是女真族人民的创造杰作,带有鲜明的民族特点,然而,在它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努尔哈赤等女真族统治者注意从明朝体制中吸收于己有用的内容,把吸收汉文化的思想运用于政治领域。仿照明制设立都堂,制定官员服饰、官场仪仗和相见之礼等,丰富了它的内容。除此以外,后金政权对一部分被俘的汉族文武官员委以官职,开启了清朝任用汉员的先例。天命三年(1618)四月,努尔哈赤攻下抚顺,明朝守城游击李永芳投降,成为“归附最先”[6]的明朝降将。继李永芳之后,陆续有一些明朝官吏、武将、生员战败被俘,如明守备石廷柱及其弟千总天柱,明进士、都司金砺,明同知李思忠,明沈阳生员范文程及其兄文寀,明诸生丁文盛等多人。天命六年(1621)三月后金攻占辽阳,努尔哈赤命令“释辽阳狱中官民,查削职闲住者服其原职。设游击八员,都司二员,委之以事。”[7]强调网罗和使用明朝罪臣、废员。天命七年(1622年),努尔哈赤率军攻下广宁等地,收降的明朝降将尤多,如游击孙得功,守备张士彦、黄进、石廷柱,千总郎绍贞、陆国志、石天柱等人,参将刘世勋,游击罗万言、何世延、阎印,都司金砺、刘式章、李维龙[8]天命年间归降者还有“兼通汉文”的宁完我、参将鲍承先、千总金玉和等人。对于这些降官降将,努尔哈赤择其可用者授以官职。如李永芳投降后,努尔哈赤“命依明制设大小官属,授永芳三等副将,辖其众。”[9]以后如石廷柱授以世职游击,金玉和授以世职三等副将,金砺授以世职三等副将,鲍承先授以副将等。对于归附的汉族降官,初时大都编入八旗,受女真族八贝勒的节制,在女真族社会中只是一支辅助性的力量。
文化建设
努尔哈赤在发展女真族文化的过程中,既保持了本民族文化的基本特色,又在一定程度上吸收汉族、蒙古族等民族文化的成分,体现出一定的兼容性。以创制满洲文字为例,最初,女真族没有本族的文字,文移往来,必须习蒙古书,译蒙古语加以疏通,于思想语言交流极为不便。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努尔哈赤决意“以蒙古字编成国语”。其属下巴克什额尔德尼、噶盖均认为此事难行,表示 “我等实不能。”努尔哈赤不以为然,阐述了创制本族文字的重要性,指出:“汉人念汉字,学与不学者皆知。蒙古之人念蒙古字,学与不学者亦知。我国之言,写蒙古之字,则不习蒙古语者不能知矣。何汝等以本国言语编字为难,以习他国之言为易耶?”[10]在他的支持下,额尔德尼、噶盖等人以蒙文字母为基础创制成满族文字,史称老满文。诚如史书所论:“创制满洲文字,自太祖始。”[11]与皇太极时期经过改进的新满文相比,老满文尽管不尽完善,但确是满族社会文化向前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更何况努尔哈赤在创制满文的时候,就从“汉人念汉字,学与不学者皆知”的事实中受到启发。
后金政权建立以后,努尔哈赤对八旗贵族子弟的教育颇为注意。天命六年(1621年)七月,努尔哈赤命锺堆、博布黑等八人为八旗巴克什(师傅),要求他们“认真地教书,使之通文理,这就是功。如入学的儿童们等不勤勉地学,不通文理,就要治罪。入学的徒弟们,如不勤勉学,你师傅向诸贝勒报告。”[12] 除了任命满族教师外,还起用被虏的汉族文人充当教师。朝鲜《李朝实录》记载:被虏汉人龚正陆“教老乙可赤(案:努尔哈赤)儿子书。”[13]这些作法迈出了女真族社会发展贵族教育的第一步。
在思想观念方面,以努尔哈赤为首的后金统治者也很注意向汉文化学习,并从中吸收了一些思想理念。努尔哈赤在早年就喜好《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小说传奇,受到汉族通俗文化的熏陶。以后随着阅历的丰富,努尔哈赤接触到更多的汉文典籍,包括儒学典籍、历史书籍,并从中吸收了不少思想营养。从《满文老档》、《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等史料记载的努尔哈赤谕令提到的汉族典籍就有《论语》、《孟子》、《史记》、《资治通鉴》等,能够比较恰当地引用其中的语句段落,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
“天命”思想是努尔哈赤的很重要的一个政治理念,在他的许多谕令、文告中都一再提到。如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立理国政听讼大臣五员,都堂十员,五日一朝,“当天设案焚香,以善言晓谕国人,宣上古成败之语。”其意在于借祷告上天来表明自己施政“上体天意,下合人心,”以求得“法度得宜,敬老尊贤,黜谗远佞”[14]的“郅治”效果。天命三年(1618)四月,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誓言,声明伐明理由,称:
夫天下之国互相征伐,合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死于锋刃者使更生,
既得之人畜令复返,此理果有之乎?天降大国之君,宜为天下共主,岂独吾一身之主?
先因糊笼部会兵侵我,我始兴兵,因合天意,天遂厌糊笼而佑我也。大明助天罪之夜
黑,如逆天然,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妄为剖断,此其七也。[15]
努尔哈赤认为:“合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谴责“大明助天罪之夜黑,如逆天然”,而自己所行“因合天意”,必然能得到上天的护佑,后金兴兵是仗义伐暴,顺和天意。所谓“天命”是指上天的意志和命令。这与《尚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16]之语含义如出一辙。“天命”思想形成于先秦时代,许多儒学思想家都曾经予以阐发,为历代汉族王朝和许多少数民族统治者所信奉。元世祖忽必烈即位时发布的诏书就有“天道助顺,人谟与能”[17]的话语。努尔哈赤的上述言论也同样表明了对天命思想的一种认同。
努尔哈赤还用“皇天无亲,惟德是辅”[18]、“天道循环”的观点对明朝官将进行“策反”,要他们认识到明朝衰败完全是天命不佑,气数已尽,赶快弃暗投明,归附后金。他在致明将毛文龙书中就这样说:
古来各国的兴亡,都是天道循环。到灭亡时,天示怪异和祥瑞,各处爆发战争,以
至灭亡。到兴起时,天将默助,动则兴旺。那样的事例,你能不知道吗?过去伊尹知道
桀王的命运将终,去成汤那里为僚友;姜太公知道纣王的命运将终,去武王那里为僚
友。……尼堪国(指明朝)的命运已终,劫数未完,所以在何处有天不杀尼堪的呢?……
天灭(明朝)你能恢复吗?从前周国的命运已终,末世国乱,圣人孔夫子、孟子想要恢
复,也没能事到,还是亡了。你能不知道那事吗?良鸟选择树木栖止,好人选主为良
友。……你毛将军不知道从前天时的事例吗?你要考虑,失去时机以后,后悔还来得及
吗?[19]
他不仅对天命思想运用熟练,而且还熟知“成汤代夏”、“武王伐纣”、“圣人孔孟”等历史典故与人物。他对汉文化中历史知识的了解由此可见一般。
努尔哈赤还象中原王朝的君主一样,追求“君尊臣卑”的统治秩序,提倡“忠直”奉上的政治道德。在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即建元天命的前一年,努尔哈赤就训谕属下:
天作之为君,君命之为臣,卿等当念所任之职,有能理国政者,知之则勿隐,今
国事繁琐,须多得贤人,各任之以事,倘治国统军者少,则济事几何,若有临阵英勇
者,赐之以官赏,有干国忠良者,用以佐理国政,有博通古今者,用以讲古今,有才
堪宴宾客者,用以宴宾客,各处搜罗可也。……贤者不举,则贤者何由而进,不肖者
不推,则不肖者何由而惩,汝等宜秉忠直,切勿贪婪,均平之大道莫过于忠直。吾夙
好忠直,从来未慊,汝等当留心。[20]
在他看来,君主是应天命而立,诸臣则由君主而定,他们之间应该保持主从、尊卑的关系。为臣者应该恪守“忠直”的道德,尽心尽力地侍奉君主。后金政权建立后,努尔哈赤的这种观念体现的更加突出,不仅要求其臣民都要恪守“忠直”之道,而且还要循守“礼治”,以礼安民,带有追求儒家“文治”政治局面的倾向。天命六年(1621)闰二月十一日,萨尔浒城筑毕,努尔哈赤对诸王说:
人君无野处露宿之理,故筑城也。君明乃成国,国治乃成君,至于君之下有王,
王安即民安,民安即王安,故天作之君,君恩臣,臣敬君,礼也。至于王宜爱民,民
宜尊王,为主者宜怜仆,仆宜为其主,仆所事之农业,与主共食,而主所获之财及所
畋之物,亦当与仆共之。如是互相关切,天欣人爱,岂不各成欢庆哉![21]
天命八年(1623年)正月,努尔哈赤在谕令中强调臣民要以“公正为本”,像孝敬父亲一般虔诚事上,就能维护“汗道”、“臣道”的常存不衰,不会遇到“忧患”和“惩罚”,他说:
天的子是汗。汗的子是诸贝勒、诸大臣。诸贝勒、诸大臣的子是民。额真的子是阿哈。
如果汗敬天如父,不忘其恩惠,清明治理天赐的大业,那麽汗道怎麽能亡呢?如果诸贝勒、
诸大臣敬汗如父,不忘其恩惠,不想为自己攫取任何东西,不做盗贼、奸宄、邪恶的事,
公正为本,那麽诸贝勒、诸大臣的臣道怎麽能亡呢?如果民敬诸贝勒、诸大臣如父,不忘
其恩惠,不做盗贼、奸宄、邪恶的事,不违背法度,尽力谋生,那麽怎能遇到忧患呢?如
果阿哈敬额真如父,不忘其恩惠,不做盗贼、奸宄、邪恶的事,小心翼翼地尽力做阿哈的
工作为生,那麽怎能受到惩罚呢?[22]
值得注意的是,努尔哈赤把“有才德”、虚心纳谏、遵行君道作为“有道明君”的标准,并以此标准来确定自己的后继人。天命七年(1622)三月初三日,八固山王问努尔哈赤关于王位继承的问题:“上天所予之规模何以底定,所赐之福祉何以永承?”他回答说:
继我而为君者,毋令强势之人为之。此等人一为国君,恐倚强恃势,获罪于天也。……
尔八人可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干国,可无失矣。八固山王,尔等中有才德能受谏
者,可继我之位,若不纳谏,不遵道,可更择有德者立之。”[23]
在选择政治继承人的问题上,努尔哈赤把“有德者”作为抉择的标准,说明儒家“德治”思想对他已经有所影响。
努尔哈赤对儒家关于“以孝道治天下”的信条十分欣赏,视之为约束臣民的伦理规范加以提倡。天命八年(1623)二月,努尔哈赤谕侍臣:“人君之心,能贞固不二,感召天和,风雨时,黍谷登,民安物阜,则永保天位,世祚绵长。凡为民者,能持敬谨之心,罔干国典,急公奉上,孝弟力田,则获福而家道昌矣。”[24]“孝弟力田”就是他对臣民的一种道德要求。天命十年(1625)四月二十三日,努尔哈赤在对诸王的一次训诫中更是引用《论语》的话来阐发孝道,其言云:
语云:其为人也孝弟,而犯好上作乱者未之有也。吾后代子孙,当世守孝弟之道,
不可违也。其为长上者,居恒当和睦其子弟,为子弟者,宜亦承顺关切可也。至于上
待下,下事上,务以真心实意爱敬之,慎勿怀虚假之念。且我满洲原与汉人蒙古国别
俗殊,今共处一城,如同室而居,若侮虐其下,则卑幼者必无得所之期,遂些须饮食,
亦当聚宴,以示亲好然,吾之所指示此耳,汝等毋负朕言可也。[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