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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中的实践理性主义
来源:哲学网首发  作者:刘卫东  点击:次  时间:2009-08-27 16:25于哲学网发表

 

行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检验认识的价值标准和真理标准,是认识的目的。此外,王夫之还明确地使用了“实践”这一概念。在中国思想史上,王夫之使实践理性主义第一次得到较为完整的表述。





孙中山运用进化论思想,把认识发展史和人类进化史联系起来进行考察,指出:“夫以今人之眼光,以考世界人类之进化,当分为三时期:第一由草昧进文明,为不知而行之时期;第二由文明再进文明,为行而后知之时期;第三自科学发明而后,为知而后行之时期。”[7]前两个时期合为一大阶段,统称之为“以行而求知”阶段;后一时期则为“因知以进行”阶段。

孙中山指出,科学发明后,为“知而后行”之时期,然而,科学发明本身也是“行而后知”的结果,“科学家之试验也,即行其所不知以致其所知也”[8]。因此,在“因知以进行”阶段,同样需要遵循 “以行而求知”的法则。在第一阶段,行知关系是单向关系,仅仅是“以行而求知”;而到了第二阶段,行知关系则发展成为辩证关系,即“以行而求知,因知以进行”[9]。可见,无论是从人类认识的发展来看,还是从个人认识的发展来看,知均起源于行,行都是知的起点和来源。

孙中山紧接着举出了例证:“夫习练也,试验也,探索也,冒险也,之四事者,乃文明之动机也。生徒之习练也,即行其所不知以达其欲能也。科学家之试验也,即行其所不知以致其所知也。探索家之探索也,即行其所不知以求其发见也。伟人杰士之冒险也,即行其所不知以建其功业也。由是观之,行其所不知者,于人类则促进文明,于国家则图致富强也。”[10]

孙中山把生徒之习练、科学家之试验、探索家之探索、伟人杰士之冒险等个人活动了解为行的重要内容。此外,孙中山认为行的内容还包括“建屋”、“造船”、“筑城”、“粮食之生产”、“工业”、“国民革命”、“饮食”、“用钱”、“作文”等活动。孙中山对行的阐释,增加了广泛的时代内容,丰富和发展了实践的内涵。

在关于“民生主义”的论述中,孙中山指出:“我们要拿事实做材料,才能够定出方法;如果单拿学理来定方法,这种方法是靠不住的。这个理由,就是因为学理有真的有假的,要经过试验才晓得对与不对。好象科学上发明一种学理,究竟是对与不对,一定要做成事实,能够实行,才可以说是真学理。”[11]由此可见,孙中山认为行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在关于“中国文明不进步的原因”的演说中,孙中山指出:“不去行,便无法可以证明所求的学问是对与不对;不去行,于是所求的学问没有用处。”[12]孙中山再次谈到检验认识的标准问题,认为行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并且,只有行才能实现认识的价值,行是认识的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和来源,个人认识和人类认识均发生于实践,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孙中山运用近代科学思想对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和来源这一观点进行了系统论述,同时丰富和发展了实践的内涵。





毛泽东在其哲学论文《实践论》中系统地论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知行观。他首先揭示了“实践”的内涵:“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13]。毛泽东进一步认为“实践”主要包括“物质生产” 、“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方面内容。

毛泽东指出,实践是认识发生的条件,“从认识过程的秩序说来,感觉经验是第一的东西,我们强调社会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意义,就在于只有社会实践才能使人的认识开始发生,开始从客观外界得到感觉经验。”[14]认识离不开实践,“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15]

为什么实践是认识发生的条件,认识离不开实践?毛泽东对此进行了论述,“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16]他举出了一些例证:“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原子的组织同性质,你就得实行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变革原子的情况。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17]

毛泽东认为,社会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最终标准,经过社会实践的证明,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认识即为真理。“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18]他强调说,“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19]

毛泽东指出,实践使认识得到修正、完善,是推动认识发展的动力。“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20]

毛泽东认为,实践是认识的目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理论是重要的,……然而马克思主义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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