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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绞肉机对峙的中国身体
来源:书屋  作者:蒋蓝  点击:次  时间:2009-02-04 20:38于哲学网发表

 

  ……

  “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这话是鲁迅在《病后杂谈》中讲的,可谓一语切中要害。这是否也可以移之于清朝呢?

  这自然让我想起了福柯的《惩罚与规训》一书探讨的宗旨。福柯关于1757年达米安因谋刺国王被判处酷刑的详细描述,比起“国粹”之凌迟,实乃小巫见大巫也。福柯以为,此后80年间,惩罚原则已经从对人身体的摆布与疼痛的操控等酷刑,逐渐转变成非人身刑罚系统。就是说,前者代表了对身体的惩罚,现代监狱制度建立之后,则是一套对心灵的惩罚系统。这是福柯的研究言路,在我看来,凌迟的意义,死亡固然是终极,但加剧的持续的痛苦其实是其主语,并放大为一种疼痛训诫:权力机器用一堆抽搐的烂肉,给看客们上了一堂立场课:端正思想,做安分守己的良民,否则,这就是你等的下场。最后,权力者在热切渴望播施广泛的恐怖效应之余,鉴于石达开的不合作(桀骜不驯。沉默。没有呼天抢地,屎尿乱流,泣血忏悔,现身说法……),他们仍然是留有遗憾的。庖丁解人的狂欢演出没有达到目的。这个凌迟的仪式,反而使石达开名垂青史,成为了太平天国运动以来最受后人铭记的英雄。

  而对于视身体痛苦为生存常态的民族来说,西人所谓“灵魂的苦痛”在中国是不具备普世意义的。它过于高蹈和遥远,仿佛异类。对大众而言,流汗吃饭、流血赚钱本就天经地义;敢于寸刀割人,必然就有付出加倍代价的决心。所谓“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价值算式,一直就是历代革命者的身体筹码。因为除此之外,革命者实在拿不出什么可以换算的东西了。但西方人不同,他们可以开列出人身自由、爱情、子女、名声、前途等等筹码。国人灵魂的痛苦,基本上已经被身体之痛偷梁换柱,而且把身体之痛视为了一种合理的承受。那么,当权力的绞肉机已经逐渐钝化于这样的麻木群体时,如何让制度的刀片得到及时的更新换代,反倒是让操作者产生“灵魂的痛苦”了。

  这就进一步意味着,国家机器才是唯一合法酿制纵深疼痛的温床;而敢于反抗这一价值谱系的人,必然要提供更为锋锐的骨头使之折断。这一以暴制暴的循环,基本上构成了中国道德价值学的骨架。孟德斯鸠在历数专制制度下的惩罚与预防方式之后说:“让我们顺从自然吧!它给人类以羞耻之心,使从羞耻受到鞭责。让我们把名誉作为刑法最重的部分吧!如果一个国家,刑罚并不能使人产生羞耻之心的话,那就是由于暴政的结果,暴政对恶棍和正直的人使用相同的刑罚。”(《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85页)在我看来,无论是名誉还是死亡的威胁均难以在中国产生预想的效果,只能说明数千年专制的罪恶。

  我想,石达开之所以感动后世,一是他的睿智、豪爽、悲情所形成的人格魅力;二是恰在于,是他承受了生命中不堪承受之痛。他用上百块挂在铁钩上的肉,突破了一种大限。所以他无须再讲一个字。因为,对一具被制度的刀具细心洞穿的身体来讲,再多讲一个字就是丧尽天良。

  根据史料,我在试图回忆复原那天的场景。他们一行被绑缚在两根结实的十字交叉的木桩上。绳子多半是细麻绳,被水吃透,越是挣扎,越是吃紧。疼痛可以让人拼命去拗坠麻绳,用麻绳之痛来转移刀口的纵深之力。毕竟手臂是人体最能吃痛的部位。但肉尽骨显,受刑者却无法自行折断骨头。疼痛一直在骨头上慢慢地锯,这种毫无声音的疼痛,以锥子般的钻凿力,成为了较量的平面。大剂量的血,就像一个笨手笨脚的学徒,不停地擦拭先生的泼墨!他一错再错,只好不再跳出来瞎忙。血渐渐少了,一种奇怪的麻木感成为了泼墨的知音。所以,血顺着石达开的腿向凹地流淌,乱如蛛网。刽子手像展开游身八卦掌身法一样在东窜西跳,尽量不沾湿鞋子,后来渐渐就不行了。大血管一当被切断,血会决堤,冲他个猪头狗脸。

  抵御疼痛需要极大的体力。1912年1月12日,彭家珍勇掷炸弹炸断良弼左腿后,鲜血直涌的良弼突然产生了庆忌惜专诸的奇怪感情——不但要厚葬彭家珍,而且在德国医生开始为自己做截肢手术时,他拒绝使用麻药——他想当一回庆忌。他是被痛死的。现代心理学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怀着一线生机,那么,无论是多么大的疼痛,在“阀门原理”的瓶颈制约下,疼痛如突然收缩的河流,只有少量河水可以快速通过。在生机的牵引下,感觉阈急剧下降,起到了极大的“麻痹”作用。问题在于,凌迟之下的石达开绝无生机之念,只能求速死。速死而不能,脱去皮囊之累而不得,就像山陵的坡度跟血一样在慢慢降低。身体回归土地的过程中,横亘着无垠的锋利山丘。那么,怀着最大的绝望,去接受绝望安排的所有议程,就成为唯一合理的解释了。

  绑在十字木桩上的石达开,像一头摊开的蜘蛛。血在地面编织着狰狞的构图,他的双眼被头皮覆盖着。残肢就像神话人物刑天一样,身体上突然睁开了无数双眼睛。

  所有天平天国军人,都可以默诵洪秀全的《克服困难诏》:“神爷试草桥水深,如何吃粥就变心?不见天兄舍命顶,十字架上血淋漓……”(《洪秀全选集》,中华书局1976年1月版,51页)钉十字架的耶稣,如果目睹自己的兄弟,用接受120刀的缓慢方式步己之后尘,“天兄”会说什么?《新约》当中,耶稣曾5次提到以“背十字架来跟从我”作为配当他门徒的必要条件(太10;38,路14:27,太16:24,可8:34,路9:23)。受苦并不一定是受死,而更是受辱,门徒必须准备好不被理解、被人歧视、甘于放弃信念之外所有累赘的人。如果说,钉十字架就象征自我否定和甘愿受苦,那么,绑缚在十字木桩上的石达开,没有自我否定,只有血肉淋漓的奉献。

  交出自己,是为了六千多名兄弟免于死亡,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啊?这种感觉真正落到了他身上。当他也许能够明白,在自己最为痛苦的时刻,恰恰是爱如渊海的时候。身体里的深渊,既是痛的渊薮,也是爱的大本营。这种爱一旦放大——不是一种形而上的假想出来的痛,而具体为一种真实的生理疼痛。

  希腊作家卡赞扎斯基在《基督最后的诱惑》里,描写大天使加百列降临基督时总让基督生不如死,像是癫痫发作。就意味着,精神上没有准备妥当就要在肉体上受难,总是一般人的本能。曾仕和为什么呼叫?我想,不是他不勇敢,而是他没有做到绝望的准备。肉体受难就是精神再生的前题,或者说,两者是同时发生的。你在靠近上帝或完成成人礼时,绝望之痛或阉割的痛苦就必然出现。疼痛与爱是身体必然遭受的两种空前的感受,受难者是以疼痛来承接爱的活水,付出爱就必须获取疼痛。这就像烙铁的两面,以铁青的高温,在肌肤上愈合刀口——俨然履行着仁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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