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此,我们通过对理论和对事例的大量分析,揭示出“先天”、“必然”只能是指真命题的为真性或为假性不依赖于经验,不是指此命题与经验没有任何意义的关系;也不管我们是否认识了命题为真还是为假。动词性的“认识”或“经验”与名词性的“知识”或“真理”,必须经过动词“经验”之外的东西才有可能建立联系,形成知识。 “先天”与“必然”的一致关系在这样的澄清之后昭然若揭:一个知识是先天知识,就是其真值是独立于一切经验的;一个知识是必然的,也是其真值是不依赖于或独立于任何经验的,“先天”与“必然”是统一的。
“先天地认识”和“后天地认识”由于是对命题而言的,而认识(动词)都是经验过程,因而“先天地认识”、“后天地认识”都涉及经验,但认识到的分别是先天知识和后天知识,这种差别表现在所认识的命题中概念之间关系的性质,而这一性质又由认识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方面的条件而来的。所以,先天命题只可能被先天地认识而无后天被认识之可能,也就是说,形容词的“先天”与副词的“先天”也必定是不可分离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结论是我们围绕“经验”、“先天”、“必然”(以及相应的“一切经验”)等概念,进行了没有任何理论预设的研究所取得的,相当于作出了这样一个假言判断:如果先天真理”的意思是“某命题之真独立于一切经验”,那么,如果存在综合知识是必然的,由于经验的发生总是有时间性的,这个综合知识的必然性一定源于某种先天的东西(否则便无法超脱经验的纠缠)。“先天”与“必然”的一致性及“先天地认识”与“先天判断”的一致性就出现于此。仅仅想知道这些一致性,我们不需要证明有“独立于一切经验”而为真或假的命题,不需要肯定先天综合知识是存在的,更不需要指出哪些知识是先天综合知识;从而也不需要确定出“一切经验”,不需要对“先天”进行精确的规定。假言判断只说如果一个命题是必然的,则其必然性必定来源于独立于一切经验的或先天的东西。只要有“先天”、“必然”、“经验”这些概念的基本规定,即可得到这些结论。
这就是说,我们不必涉及康德的理论细节而只利用关于“经验”与“认识”的简单原则,即得到了“先天”与“必然”的一致性。因而,即使康德哲学有问题,问题也一定不在于“先天”与“必然”的一致性上----而必定在于并不真正存在先天综合知识即不存在综合的、然而同时也是必然的知识;以及康德解释先天、必然等的许多具体的理论构造上。
2.如果像康德那样断定某些知识是先天综合的或必然的,然后考虑它们何以可能,虽然也要利用“先天”与“必然”这些概念,但还需要拥有决定“一切经验”的原则----只能这样方有可能证明某些综合知识确实是先天的,是独立于一切经验的。
我们知道,康德认为数学等知识是先天综合的,并通过追问先天综合知识何以可能而得到了先天的感性形式和知性形式。康德在欧氏几何是先天综合的前提下提出了他的哲学理论,但非欧几何否定了欧氏几何命题的先天为真性,使康德先天的感性直观说不攻自破。非欧几何不是经验发现,而是理性活动的成果----它是另外的不同于欧氏几何的组织经验的方式。也就是说,非欧几何是与康德所说先天形式不同的“先天”形式,由此可决定出不同于康德所想的可能经验。
从这一事实看来,康德认为存在先天综合知识,数学和纯粹自然科学的原理都是先天综合知识,故而关键是询问这些知识何以可能而非证明其存在65,包含着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第一,康德其实并没有真正确定出“一切经验”,对“一切经验”并不确知,否则的话,就不应该出现把欧氏几何当作空间的先天形式的事情;第二,然而,只有知道“先天综合知识为何”----而这要求知道“独立于一切经验”、从而“一切经验”,才可能断定某知识是这样的知识、进而询问先天综合知识何以可能,他毕竟还是预先有了一个决定“一切经验”的原则。
这个预先有了的原则怎么才能证明自己真的确定了一切经验?特别需要指明的是,它不能用下面的方式证明:用反溯康德所认定的“一切经验”所得来的的经验的先天条件,反过来再去确定“一切经验”,如用感性直观、先天范畴等对一切经验进行解释,因为这些先天的东西本身就是“一切经验”中反溯而来的,在逻辑上是被“一切经验”所内在包含了的,属于次级的东西66。就此看来,虽然康德的先天范畴被说成是必然性的来源,但我们还是得说,它们对于“先天”这个概念并不是最本源的东西----事先决定“一切经验”的先在原则才是最根本的,先天范畴必须与之一致而不能相反。相应地,康德对范畴的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中应该是主观演绎更重要,因为这个先在的原则就出现于这里,康德将之把握为什么也在此得以展现67。
康德所确定的先天综合知识如数学知识之所以成问题,其根源就在于既需要一个确定“一切经验”的原则,任何这样的原则又不可能是可靠的:非欧几何与欧氏几何在公设上有相反的地方,它们却都是空间的可能形式,因而不可能是康德意义上的“先天综合知识”。这说明,当哲学家提出了确定“一切经验”的原则、提出存在先天综合知识或综合的、然而是必然的知识时,他们提出的只能是一种先入之见。在缺乏这样一个先入之见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证明,对于每一个经验来说,都存在先在于它的、使之可能的条件----仅仅如此是推论不出“存在先于一切经验的即先天的条件”的,如同从“每个人都位于另一个人的右边”推论不出“存在一个在最右边的人”一样----站成圆圈的人即是如此。
因此,康德的研究本应被认作是一种假言判断:如果存在先天综合知识,则其先天性应该是怎么样的----因为他没有真正决定出“一切经验”,也不可能决定出来。康德认定对于经验存在普遍的先天形式,其实是传统的本质主义的标准做法,是用本质主义的方式考虑一切经验,确定经验的本质。这是个先验的要求。有了此要求,经验才又被认为必定是由瞬时(时间单位)经验而来,瞬时经验又从自在之物而来等;综合的条件也从判断或命题的一般形式被一步步被追溯出,康德的哲学大厦得以建成。
3.不过,要研究“先天综合知识”或“后天必然真理”,必须从原则上确定出“一切经验”;而确定“一切经验”,不采取本质主义的做法、不设定“一切可能经验”的本质,是不可能的。所以,“先天”、“必然”要求自己是本质主义系统中的概念。
如果存在综合的必然知识,由于对它的认识发生于经验中、然而仅有经验又办不到,可以推出必定存在某种先天的东西。康德认为存在先天综合的也是必然的知识,他一般地分析了判断(命题),根据亚里士多德对判断形式的研究成果而确定出先天的范畴,认为这样所得的范畴是完备的;对于纯粹的知性范畴如何运用于感性,康德设想了范型说;对于一切综合的最终统一性,康德确定出“本源的自我”;最后还进行了主观演绎与客观演绎。其思想是有紧密逻辑关联的整体,里面虽已被揭露是有矛盾的,但更有深刻性和合理性,当然二者总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这些特点,一如我们在研究“先天”、“必然”时所已经揭示出来的,使我们不能简单地剥离出康德思想的合理性而直接加以利用;也不能简单地说,康德的某一个或某些结论是错的,必须抛弃等等,必须从整体上去看待这一切。要解决矛盾,就需要整体的变革,需要哲学基础的变革。
在日常的意义上谈论“认识”、“必然”、“先天”等,由于没法考虑“一切经验”,没有处在本质主义的系统中、但是却同样需要确定“一切经验”,因而总要利用先入之见去确定它们。克里普克把科学理论视为理所当然的决定一切“可能世界”的原则,缺乏对“先天”和“必然”等概念深层次的思考,是用非本质主义性质的常识理解本质主义系统中概念,这是一种歪曲。他证明自己观点的事例,如通过计算机认识一个数学真理(先天真理)的例子本来是无辜的,在日常意义上并不错,但是由于我们认为数学真理是先天真理、必然真理,故而必须考虑“先天”、“必然”与“经验”(认识的发生是经验过程)的逻辑关系;而只有存在独立于一切经验即先天的条件才可能出现先天综合真理----也是必然真理。克里普克的事例必须、然而又没有在这个层次上考虑,可以说,日常意义上的“认识”概念不是本质主义系统中的“认识”概念,不具备与“先天”、“必然”并列的资格。
这不是主张本质主义,因为采取主持主义同样会出现矛盾----正如欧氏几何与非欧几何所揭示的,不存在绝对先天的东西----这否定了在形而上学意义上有任何“后天必然真理”或“先天综合知识”,而只是要求对于唯有在本质主义系统之内才有意义的概念,就不能作逾越其有效范围的应用。
不管怎样,对于任何一个经验,只有存在先在于它的条件才有可能,与是否存在对于一切经验都有效的先天条件没有关系,是必须要肯定的。这种关系显然是重要的,值得用专门的概念去描述。如果仍想运用“先天”等传统概念做这件事,就必须赋予旧概念以新的意义,这必然导致整个概念系统的变动。非本质主义的“先天”应该怎么理解,在分析哲学中大概只有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比较深入的涉猎了。但对于维特根斯坦哲学难有一致的理解,更不用说要让维特根斯坦的哲学与传统哲学对话了68。
克里普克继承了康德的“先天”、“必然”等概念,然而没有在这些概念所要求的本质主义的概念系统中使用它们,在常识与本质主义这两个不能并存的系统中各取所需,拼成了一盘杂烩。他利用了分析哲学中的概念,如“固定指示词”、“可能世界”、“指称”、“因果链”等等进行论证,其思想还得到了其他分析哲学家其他角度的研究的支持,于是被常识和哲学传统双重地包围着的我们难以意识到他的错误的性质。但是,由于我们的结论只是从“先天”、“必然”等概念的基本含义得到的,是必然的,是分析哲学中的这些新概念新思想必须就着它们重新予以思考,而决不可能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