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注册   加入收藏  
 
 
西方逻辑的输入与明末文化思潮(1)-逻辑学
来源:  作者:解启扬  点击:次  时间:2001-12-1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三、《名理探》中的逻辑学知识

《名理探》1611年在德国印行。全书二十五篇,我们所见到的中译本只是前十篇。在《名理探》中,李之藻首先对“名理探”作简要的说明:“名理之论,凡属两可者,西云第亚勒第加。凡属明确,不得不然者,西云络日伽。穷理者,兼用此名,以称推论之总艺云。依此称络日伽为名理探。即循所以明,推而通诸未明之辩也。”[xix]“络日伽”是逻辑学的音译,“名理探”即逻辑学,就是“循所以明,推而通诸未明之辩也”。接着,李之藻又进一步把“名理探”分为“性成之名理探”和“学成之名理探”。“ 性成之名理探,乃不学而自有之推论”;“ 学成之名理探,乃待学而后成之推论”。逻辑学主要探讨“待学而后成之推论”。对于逻辑学的重要作用,李之藻多次强调:“学之真,由其论之确,而其推论规则,皆名理探所设也。赖有此具,以得贯通诸学,实信其确,真实从此开焉。”“名理乃人所赖以通贯众学之具,故须先熟此学。”“无其具,犹可得其为,然而用其具,更易于得其为,是为便于有之须。如欲行路,虽走亦可,然而得车马,则更易也。”[xx]“名理探”是一门工具科学。

对于逻辑学的研究范围,李之藻也作了详细的介绍:“正论云:明辩之规式,是名理探所向之全界也。所谓明辨,由吾所以明,推通吾所未明。曰解释,月剖析,曰推论,三者是也。原夫凡物,皆有可知者三:一其内之义理,二其全中之各分,三其所函诸有之情。解释者,宣畅其义理;剖析者,开剖其各分;推论者,推辩其情与其诸依赖者也。是名理探之全界也。”[xxi]在李之藻看来,形式逻辑的全部研究范围就是有关演绎的法规和形式。他还说:“名理探三门,论明悟之首用、次用、三用。非先发直通,不能得断通;非先发断通,不能得推通。三者相因,故三门相须为用,自有相先之序。”[xxii] 这里所谓的“直通”就是指概念,断通即指判断,推通即推理。

名理探主要探讨的内容是“五公”“十伦”。

“五公”,又名“五称”,指宗、类、殊、独、依。它是按照公元四世纪的薄斐略(Porphyry of Tyre)的烦琐分析得来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概念的属种关系和它的所有特性。“五公”的排列顺序是不能随意变化的,《名理探》说:“物理者,物有性情先后,宗也,殊也,类也,所以成其性者,因在先;独也,依也,所以具其情者,因在后。”[xxiii]下面的表格对五公内容可作一个初步概括:

为了便于理解,《名理探》举例说明:“生觉为宗,人性为类,推理为殊,能笑为独,黑白为依。”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宗与类的关系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属概念与种概念之间的关系。宗是同一类事物的最大属性,而且是相对的,比如“生觉为人性之宗;人性为能笑之宗”。

“五公”又可分为两大类别,“宗”“类”“殊”为“本然之称”,“独”“依”为“依然之称”。“本然之称”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例如,“能推理的”即反映人的本质属性;“依然之称”反映事物的非本质属性,例如,“能笑的”就不为人所独有。

“十伦”是指自立体、几何、互视、何似、施作、承受、体势、何居、暂久、得有,它基本上是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十范畴划分的。见下表

关于“十伦”,还需作一些补充说明。其一,“自立体”又可分为“初体”和“次体”。“凡不能称底又不能在底,是之谓初体”,如某个人、那头牛。“次之自立体,乃是宗与类,是初者所属”[xxiv],如人、牛。“次体”相当于“初体”的集合。其二,“几何”可分为“通合者”与“离析者”。“通合者”是指连续的数量,如线、面、立体、时间、地点。“离析者”指分离的数量,有数与语言两类。其三,“何似”有四类,即“习熟缘引”、“因性之能”、“动成动感”与“模也与相”。“ 习熟缘引”自习惯而生;“ 因性之能”是本有的能力,比如,竞走运动员的疾走;事物所具有的酸、甜、冷、热、红、白等性质是“ 动成动感”;“ 模也与相”指事物的形状。


 



哲学网编辑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上海市虹梅南路5800号2座416室 邮编:200241
ICP证号:晋ICP备 05006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