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地说,在福楼拜时代,文坛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社会艺术派",以蒲鲁东、乔治·桑等人为代表,反对唯美主义,强调文学的社会、政治功能,接近现实主义。这些人不乏工人阶级或外省的背景,与其社会地位一致,在文学场中处于被支配的位置。而处于文学另一极的是"资产阶级艺术",它们主宰着当时最走红的艺术类型--戏剧,享有优厚的物质利益和崇高的社会地位,其中有些人例如小仲马,还拥有法兰西学院院士的头衔。他们张扬厚重的浪漫主义,重视文学的道德价值。福楼拜所标举的"为艺术而艺术"多少是有些奇怪的艺术主张。它不喜欢资产阶级艺术的道德约束,以及对一些体制(如政府、法兰西学院、报纸等)的热衷,也看不起社会艺术的粗俗。这种双重拒绝用福楼拜自己的话来说,是这样的:"所有人以为我热爱现实,而实际上我却讨厌它。正是因为我憎恶现实主义,我才动手写这本书(按指《包法利夫人》)。不过我也以同等的程度鄙视理想主义的虚假招牌,它在现如今是个空虚的骗局。" 福楼拜一方面反对资产阶级,另一方面又漠视公众或说"群氓"的阅读期待。纯粹的眼睛拒绝看到形式之外的东西,作家应该无视任何事物的实体性内容,应该对政治或社会的各种具体情势无动于衷,艺术家的道德就是对社会的道德信条置若罔闻,只遵守艺术内部的特殊法则。显然这种艺术观与文学场的任何一极,不论是支配的一极或是被支配的一极,都大相径庭:"’为艺术而艺术’是一个有待制造的立场,缺乏权力场的任何对应物,并且也许不需要或者并不必然被认为需要存在。"
四、美学革命与知识分子的发明
因此,波德莱尔、福楼拜等人带来了一场美学革命,艺术的目的在于艺术自身,而形式才是文学追求的最终目的。布迪厄以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为例对此进行了相当精彩的分析。《包法利夫人》作为一部文学史的杰作,在当时是无法归类的。它同时具有浪漫主义精致的风格、现实主义琐碎平庸的人物,以及通奸这种资产阶级轻歌舞剧所擅长的娱乐性题材,让诗和散文杂交,让粗鄙的现实赋以抒情的风格,让史诗的笔触去描摹凡人俗事,这种把文学的形式置于至高无上地位的做法,一方面固然可以理解为对文学场诸对立面进行调停的一种努力,另一方面,其古生物学家式超然客观的态度,又使得那些总是想在文学里证明什么的人大失所望。与莫奈把上流社会的绅士淑女与流氓无产者画在同一画布上一样,福楼拜以诗(这一最高级的文学形式)的语言去描绘蠢笨低贱的下民百姓,描写其灰色贫乏的生活。当他在道德、价值、情感保持中立--对此布迪厄称之为超脱、无情、玩世不恭甚至虚无主义--的同时,他诉诸形式以最高的权力。
但是,纯粹美学的发明不仅仅是指向文学文本,不仅仅是一种艺术观的发明,而且,它还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实际上,它还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的发明,亦即是所谓波希米亚生活方式(Bohemian lifestyle)的发明。波希米亚人是指居住在巴黎塞纳河左岸的一批文学无产者,这些受过一定程度教育数量庞大的青年人不能被资产阶级主流社会所吸纳,他们缺乏稳定富足的谋生手段,缺乏社会保护,因此只好选择毋须高级文凭和高贵身份的文坛--因为文坛的基本特点是不需要类似于经济场中的经济资本一类的东西,是一个前沿可渗透性很强的、不确定的、低章程化的所在--作为自己栖身的场所,并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文化资本,将资产阶级对他们的拒绝转化成一种艺术家的特权,将一贫如洗的物质生活转化成高尚的精神生活的标志,将放浪不羁的越轨生活转化成反对资产阶级严肃刻板伪道德的生活艺术,从而建立起一个与日常社会世界断裂的另一个小世界,在这个小世界中,只有文学作品中才会存在的拒绝功利的生活旨趣成为其无上法则。 正是波希米亚人,正是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生活趣味的制定者或者生活时尚的发明者,诉诸形式的美学革命才可能找到其受众,才可能合法化,从而超越社会艺术与资产阶级艺术,成为文学场上的支配性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