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本有着发人深省见地的书都是不可简化的。这就是为什么读一千本研究《庄子》的书还不如去读《庄子》原著的原因。但人们总是倾向于简化,为的是这是一条多快好省地接受思想大师的捷径。布迪厄著作等身,即使是专论文学场的《艺术的法则》译成中文也有四百余页。但在本文中他的话语被简化成一万几千字--这其中还包括对他隔靴搔痒甚至也许是荒谬可笑的批评--因此,误读,甚至是严重的曲解是完全可能的。但介绍布迪厄的文学社会学目的不过是为了让读者有过河拆桥的兴趣,让读者产生越过拙文去直接聆听布迪厄的愿望。布迪厄的著作在中国大陆正在越来越多的引起学人的兴趣,假如拙文能引起学人对于推动布迪厄著作更为深入的译介和研究的志趣,那么,本文即使被人忘却或被人指摘,也算是得其所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