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在社会应该如何组织上 ,儒家伦理对组织的伦理原则和组织的理想范式进行了殚精竭虑的思索。儒家伦理对社会组织的关注 ,较为忽略它的利益基础 ,而非常重视它的伦理原则 ,尤其强调以人的善良品德与善良行为的培养 ,去营造一个良性的社会环境 ,以求为社会的道德化提供一个良性氛围 ,促成每个人德性的完善。这一观念的展开历程是这样的 :先认定人的行为是受德性驱动 ,而不是受利益支配的 ,所谓“君子喻于义 ,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是也 ;其次确认社会组织只须依靠道德法则即足以保证其顺利运转 ,所谓“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孟子·梁惠王上》):;再次肯定社会组的最高道德原则就是培养道德完善的个体 ,而这类人物是不为物质利益所动地践行伦理规范的 ,所谓“孔颜乐处” (“居陋巷 ,一殚食 ,一瓢饮 ,人不堪其忧 ,而回也不改其乐” (《论语·雍也》)是也 ,三个层面次第推进 ,逐级提升 ,终于将社会组织的原则净化为纯粹的伦理规则。在这一原则的引领下 ,儒家构想出的理想社会也就是一个十足的伦理王国。伦理王国的最理想状态便是人皆具为公之心为公之行的高尚道德情操的“大同”。
第三 ,对事物与经验的内在价值的可期望性来讲 ,儒家伦理非常注意无条件善性的至上价值。一方面 ,养成“浩然之气达到“至大至刚”,臻于完美的境界。另一方面 ,在道德践履的活动中 ,对那“一念不善”,须“防于未萌之先 ,而克于方萌之际” (《全书》卷二《答陆原静书》),由此才能“做个人”。倘若不将无条件的善的知识与行善的能力呵护住 ,那么 ,恶的肆虐就难以避免 ,“心中贼”“山中贼”势必横行。
很显然 ,儒家伦理的讨论主题完全是规范伦理学范围内的。相反 ,对管理伦理学的主题则没有涉及。管理伦理学主要围绕的中心议题 ,是企业管理中 ,道德因素是如何转变为劳动生产率的。并由此引申出一系列重要主题 :诸如人际关系与劳动生产率的微妙关系 ,管理者与企业、社区、用人道德与权力的关系 ,管理过程中的原则、规范和范畴的体系 ,以及管理者的职业道德评估方式。 [4]管理伦理学的研究主题 ,指向的目的明显地是 :合理地组织劳动 ,以理性地利用道德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其次 ,从上述分析可见 ,儒家伦理论述的道德规范 ,表现出强烈的应当性(oughtto),绝对性 (absolute)和命令性 (obligation)。在儒家伦理的视界中 ,道德的善是不容商议和思量的最高最后规范。而积德行善也不能假借任何外在功利 (尤其是物化性质的 )支持 ,去做善事践履善的规范纯然是道德命令 ,而绝对不是道德劝谕。因此 ,道德价值也就成为至上的、中心的价值观念 ,并且超逾现实事实世界 ,一切偏离道德轴心的思虑与行为都是恶的。相反 ,管理伦理学处理道德问题时 ,则表现出鲜明的功利性(material gain)、相对性 (relativity)和商谈性 (discourse)。管理伦理学是为提高劳动生产率服务的 ,因而分析道德问题不只是为了道德的理由 ,更主要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物质产品。因此 ,对道德问题的关注 ,势必对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道德互动关系极度重视 ,而不能单纯地以已度人 ,对话协商沟通等商谈的伦理行为规则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条件性和有条件性 ,划分出儒家伦理和管理伦理学的界限。并且 ,儒家的伦理中心主义导致一切社会要素的伦理化 ,使伦理成为固化现世社会的封闭架构 (Closed struc-ture),而管理伦理学促进伦理要素与社会各要素的健康互动 ,营造成一个改进现存社会物化状态和精神构成的开放系统 (open system)。可见 ,作为古典规范伦理学的儒家伦理 ,是内在地不具备管理伦理学功能的。
当然 ,从一般伦理学理论的逻辑关系上来讲 ,管理伦理学作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 ,它是规范伦理学应用于实际的道德问题的理论成果。 [5]因此可以说 ,儒家伦理理论尽管在类型学上归属规范伦理学 ,但它并不先天地缺乏应用于合理地组织劳动的管理伦理的处理能力 ,只要外部条件具备 ,儒家伦理是可以搭起规范伦理与管理伦理间的桥梁的。但是 ,理论假设依靠经验事实证成。儒家伦理生成的原有基础 ,并不具备发挥管理伦理功能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