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督教中国化对儒家神学重建的启示
今日中国每个真正深刻的知识分子,首先应当意识到的是,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涉及人类解放的各个层面上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奠基于人心的觉悟程度之上的努力。故现代新中华文化的产生和在未来深刻普遍地影响全世界,首先需要靠全民族的生命觉醒和人格觉悟。再好的政治制度也是需要人来运作的。人格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之根本。一个国家的希望,惟有靠广大的人民,因此唤醒群众,实为所有工作之基础。有了神圣人格的生命觉醒,才会普遍涌现创造的欲望、敬业的精神、质量的产品、诚实的信用、和谐的友爱,最终导致民本而又睿智的政府、福利而又有活力的社会。而我们能够寻求到的能够胜任这种鼓舞人心、坚固道德、催人奋进的精神使命的资源,在最深刻的终极关怀意义上说,只有“基督教中国化”过程中所转化出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
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对于重塑中国国民性、重树现代中国人的精神支柱的极端必要的意义,如果我们对照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方竹兰先生在2004年“中国现代化研究论坛”上所谈论的现代人格内涵,就非常清楚了。方竹兰先生将中国人人格现代化的转变归纳为六大方面,即从自卑依附型向自主独立型转变、从消极服从型向积极创造型转变、从私情人治型向契约法治型转变、从内耗避责型向诚信守责型转变、从保守封闭型向开拓创新型转变、从盲从冲动型向科学理性型转变。她认为,通过这六大转变,将真正构建起具有时代先进性的中国人的精神结构。(见2004年8月26日《中国社会报》)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换成神学语言来表述的话,这人格现代化的六大转变就包蕴着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主要内涵:
从自卑依附型向自主独立型转变:觉悟人人生命中含有神性形象;
从内耗避责型向诚信守责型转变、从保守封闭型向开拓创新型转变、从消极服从型向积极创造型转变:觉悟发光的神性生命本能和潜能以及创造性的神圣期许,人不应当总是停留在面罪懊悔的地步,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发光就在于外向张扬的过程;
从私情人治型向契约法治型转变:人人生命里都有神性形象,自尊也当尊敬他人,自爱也当爱人如己。由自爱推出爱他人不言而喻地是必须以相信我与他人的生命拥有共同本质为前提的,否则血缘的扩展也就扩展不出去,这是相当一部分陷入“小人儒”境界的中国人何以极端自私并且对他人冷漠的哲学原因;
从盲从冲动型向科学理性型转变:知识和学习教育是使生命觉悟的梯子,灵修实质上是寻求生命能量合宜出口(义路)的理性过程。《中庸》说“尊德性而道问学”,意思是生命觉悟和具体丰富的学习都不可以偏废。仅仅埋头具体学术技艺而忽略生命觉醒则往往不懂得爱,而仅仅空谈生命觉悟却无真才实学则又不能去爱。
人格现代化既是中国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又是中国现代化的必要前提。一个富有创造精神的民族决不可能是一个奴性十足的民族。一个懂得爱他人的人首先肯定是一个对于自己生命觉醒的人。老子《道德经》曰:贵以身治天下可以寄天下,爱以身治天下可以托天下。
在学理上,不仅是两千年来的传统基督教神学一直压抑着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即使是两千年来的传统儒学,也一样不能够无皱褶地开出通向人格现代化的坦途。两千年间中国真有内圣外王吗?从前所述可见,汉代迄今的所有儒学包括现代新儒学在内,都没有在先秦儒学方向上真正地接续发展而是走入迷途,并非是众多学者所谓的外王弱内圣强的状况,其实就是大家最为放心的最高明的“内圣”体系在我看来也大成问题,更不必说“外王”体系的异化了。既然我们观察到这个文化事实:外王德治理想完全依赖法天尚德之内圣信仰的儒家不等内圣信仰中的君权民权二元神圣观念在历史中明晰为制度就丢掉了维系内圣追求的关键内核——人格上帝信仰,从而留下了两千年来的巨大的外王漏洞,那么显而易见,我们补上儒家外王体系的漏洞的着手处无疑应当是在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现代儒生)心中恢复先秦原儒的内圣体系里的关键内核——爱民、尚德、无逸有为的人格上帝信仰。但是我们是否需要像当今时代某些儒士们所主张的那样在体制上恢复中国儒教呢?而且我们凭什么能够让现代儒生们相信《尚书》里的上帝真是值得追求值得仰望的不是压抑人类的而是鼓舞人类生命张扬的上帝呢?凭什么能够保证现代儒生们在接触了《尚书》里的上帝观念之后不会再像汉代儒生们那样扭曲和抛弃呢?
根据《尚书》记载,在东方的中国,儒家从远古时期开始基本上就是政教合一的存在。儒教教士集团就是国家政治权力集团组成部分,这种体制化的儒教形式在1911年最终同皇帝一起走下神坛。这体制化的儒教形式的大致消亡,决定了现代新儒家的真正出路必然在于文化空间而非政治空间,即使作用于政治,也肯定是通过文化理念的干预而非重新走政教合一之路。无论新儒家发展到多少代多少期。学术界还应当高度注意到这个文化事实:在传统儒教的体制化权威淡去的同时,基督教的体制化的权威也在日益淡去。而耶稣的人格形象却几乎不受这种历史趋势的影响,反而日益广为世人所认识。儒学借鉴基督教文化的时候,这一点决不可忽视,尤其要高度关注不与体制化教会紧密捆绑在一起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那么,基督教的淡化体制权威的人文主义出路和儒教的文化出路有无可能在中国汇合为一条适宜大部分知识分子行走的心灵坦途呢?
儒家如今正因为脱离了国家政治权力故在学术层面反而是空前自由的了,可以随意选择新的食粮。如果儒学指望在文化之路上复兴,成为中国人现世精神生活中愿意倾听的一个动人声音,那么它首先需要反省一下自己究竟何以病弱到如今地步。儒学本身就是入世的哲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哪个血性男儿没有这样的理想?“仁、义、礼、智、信”赋予时代内涵后难道不好吗?而“格物至知”又怎么不可以转化为认真探索世界本源的科学精神?“大同世界”又怎么没有体现人类平等互爱的终极善愿?福利社会、和谐社会与此儒学理想又有何异?这些当然是值得肯定的思想精华。但是儒家的这些思想精华,在两千年间其实只是一面悬挂在空中的旌旗而已,只是良知的“善端”而已,是尚未实践的思想,尚未结果的花瓣:
1、传统儒家“内圣”体系相当模糊和软弱,因而十分容易被异化。
传统儒学显而易见的首要缺憾是,在人性“良心”内在证据之外缺少一个证明儒学宣讲之真理性的外在有力见证,缺少一个能够诉诸神圣本体的足以栓系人类生命价值理念的坚固的价值桩,即缺少追求之实践之的足以统摄人类生命抓住人类心灵的强大精神动力,缺少永恒言说。即使有三不朽之说也需要有人来证明立德立功究竟和永生有关。孔子显然没有明确拿出仁义道德和永生的关系凭据,他只是凭借人人具有的神性良知而教导他人并且自己也努力追求而已,真理不是仅仅靠卓越的教导就可以最终建立起来的。孔子他可以是我的道德教师,但是不可以做我的生命主宰。所以我要提倡“以孔子为师,以耶稣为主”。这就突显了围绕着“真理见证论”而展开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独特价值。
今天人类日日围绕却常常视而不见的最基本的价值轴心是什么呢?难道不是生命吗?一个连永恒生命都不懂得渴望的人无异于懵懂的动物般的生存,对于一个不追求满有盼望地活着的人,道德和信仰都是多余的。所以这个关乎今生和永生的价值标尺必须稳如磐石地树立起来:一切道德讨论都应当围绕着人类生命而展开,秩序、国家、文化、风俗等等都应当为此让路。人类社会的一切价值如果离开生命又有何意义呢?就像耶稣所言,赚得全世界若赔上生命又有何益处呢?就像王阳明所言,世界再美好若无人类生命谁来欣赏其美好呢?如果轻易地否定一个人的生命就可能否定众人的生命,最终就可能导致人类的自我否定自我毁灭。如果没有把“尊重生命”上升为神圣层面的信仰,良知就容易泯灭,仁义道德在这情形下极其容易被抛弃。比如2004年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杀人案,根据周围众人反映,你不能不说马加爵原来是个有良知的好学生,但是当环境逼迫过来的时候,他没有寻找到不放弃良心的理由。在看守所里他才说出“有信念的人是快乐的”。人类良心如果能够正常展现出来而非被扼杀埋葬,必需信仰的保护,而且这个信仰还必须直接指向生命才能够统摄我们的生命,才能够实际地对于良心起到扶持作用。所以在《神学的觉悟》一书里我才会讲出这段话:
“良心不是神秘得完全不可理解的凭空存在,良心内核是对生命的肯定,良心的外层紧密包裹乃是信仰的结晶体,良心通过信仰而呈现,良心以信仰为肌肤,合宜的信仰可以使良心更加明敏、可以确立良心的神圣感,不合宜的信仰也可以使良心窒息。意识到良心的肌肤是神圣信仰,这就不难理解人类良心观念在文明史中的传播,最主要地是依托着世界各大宗教的信仰。”“如果说信仰是良心的肌肤,那么无庸置疑,人类的良知在“利而不害”的精神核心外还穿着肥大的社会历史的外衣。一些具体的道德规条在古代社会被看作体现了正义精神然而今天却可能被视为邪恶。”
那么,信仰直接指向的生命究竟是现世生命还是彼岸世界的生命?生命的意义在今生今世还是来生来世?按照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在现世充分展开充分发光的生命才可以具有永恒价值,获得永生资格。故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是兼顾今生和永生的信仰,不是否定今生价值今生幸福的出世主义也不是仅仅追求现世今生个人幸福而不顾他人死活的及时行乐、末路狂欢的享乐主义。因为《圣经》宣告:上帝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传道书》3章11节)也就是说,人类的神性生命天然地追求永恒,人生本能地追求永生,“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哥林多前书》15章32节)事实上,我们的人生经验也告诉我们,只有一个把今生和永生统一起来的生命信仰才可以让我们安心地生活,才可以让我们既不至于成为疯长而不结实的麦苗又不至于成为永远不播下土里最终朽烂掉的种子。
若没有对于今生的肯定又同时赋予我们彼岸永恒生命的盼望,若现世生命的充分展开充分发光与永恒生命的相挂钩不是真理,那么,我们真地要问一问了:人为什么要修养自己呢?善恶的世间结局就是善恶的最终结局?那么尼采所说的道德属于弱者,强者不需要道德庇护之类的话就会成为真理了,无情地伤害他人的生命就是正义了,因为强者的拳头就是真理的立法者。离开耶稣的见证,则在《中庸》一文里的那个“中”和那个“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就会堕入茫茫迷雾中或者仅仅会从温良恭俭让之秩序角度来理解,我们就不能够断定儒家的“义”、“宜”、“道”、“矩”、真理究竟是什么;如果说“仁”是“爱人”,则爱又是什么?若无关乎生命的神圣信仰,是否伤天害理也可以说是爱?若无关乎生命的神圣信仰,道德又如何自律?在模糊不确的定义状况下,道德又如何不异化为对暴力强权的屈从呢?
当我们追问“儒家传统资源果真能够满足‘对于今生的肯定又同时赋予我们彼岸生命的盼望’这一要求,能够胜任扶持良心完成内圣的角色吗”的时候,显然呈现出一种文化资源的匮乏和软弱。我们实际上首先要问,儒家的“天”是什么形象什么内涵?又如何确认这个内涵?明代儒家基督徒杨廷筠早就发问了:“古来经典,只教人钦天奉天知天达天,未尝明言:何者为天?”(杨廷筠《代疑续编》)儒家文化资源里早期虽然有“德配上帝”的观念,但是孔子时代儒家已经不看重今生与永生的统一了,到秦汉之后更是淡漠。儒家历史上没有一个人向我们证明义人虽死也会复活,没有一个人向我们证明“仁义”的确是关乎永恒生命的不可战胜的大道真理,而没有真理的明确见证就必然缺乏践履真理的力量和坚定意志,当国家危难关头就必然汉奸遍地,当人民生灵涂炭之时就缺乏具有勇气的济世真儒。没有真理的明确见证还极其容易导致戴震所谓的世俗权威“挟其势位、以理杀人”(《孟子字义疏证》)局面的产生,因为“理”的现实对应是“礼”,是根本不把对于君王异议者之生命放在眼里的秩序。故儒学两千年来的内圣体系根本不能够从生命存在的深刻根基上鼓舞华夏民族与时俱进地创造性地张扬人生能量,甚至还可能扼杀一切敢于自由张扬的生命能量,两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体制的整体“超稳定”实际上的确是以窒息个体活力为代价的“寂静”。传统儒学若不把“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引进内圣修养体系则必定难以重新成为鼓舞华夏民族张扬人的生命能量的精神支柱。即使像任继愈、李申诸位先生那样肯定了“儒家是宗教”,也不能够在中国儒学历史上向前迈出多大的步伐。何况,当代最倡言“王道复古”的名儒蒋庆也不得不承认,宋儒过于强调天之命与人之性,重视“主宰之天”不够,有以心性消解 “主宰之天”之嫌。(蒋庆、周北辰的对话:《追求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中和之魅——蒋庆先生谈儒家的宗教性问题》)那么,我们对于所有接着宋儒做的儒学学问难道不更加应该多一份警惕吗?
“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是拒绝奥古斯丁的原罪论的,但是坚决承认人人都犯了罪这个事实,只是这种罪是后天不合宜的社会环境和匮乏的个人觉悟的结果,因而人人可以悔改,而且认为完备的学习教育和理性的信仰可以十分有益于人类从犯罪之路上的回头,最终拒绝继续犯罪。如果每一个现代儒生反躬自省、反身而诚,他能够肯定认为自己从小到大未尝对于他人作出过一次至少是心灵层面上的伤害吗?伤害他人的心灵实际上就是伤害他人生命,在神学上也是得罪上天的创造主。罪既然是对于上天的得罪,那么凭什么这些伤害就可以随风飘去呢?难道不是上天本身才有资格向人类表白的吗?难道不是在这种表白之后才可以明确肯定的吗?明末大儒李二曲难能可贵地归结儒学的宗旨在于“悔过自新”四个字,但是在其弘论的余音处是否也存在着“何谓过”、“何必悔”的追问呢?我们上下寻找,能够有力成全李二曲讲论的不能不说只有圣子耶稣的生平表白。即使我们不提罪,儒学的内圣体系也依然不是自足的,至少不是有力的。儒生们可以说“我们仅仅依赖于内在良心,不也是可以很好地生活吗?”我们根据强调人性生命具有神性形象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来看,的确不能够否认人性良心的神圣内涵,但是没有确证的内在良心不是很容易被沉重社会压力挤压掉的吗?古今无数被迫犯罪的例子都支持这一点对良心的质问。而且《中庸》所追求之“内省不疚”的“慎独”,若无关乎生命的神圣确证和标准,又如何保证这种内省是真诚的不是虚伪的?虽然在儒教中不放弃良心的根据同样是上天信仰及其神圣性,我们也并不能够排除相信神圣上天之“天道性理”,相信自己神圣之“天爵”,人自己去“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易传》)、“尽心知性知天”(《孟子》)也能够产生出像文天祥那样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个别杰出人物,但是文天祥的不屈在汉族被其他民族不断征服的千年过程中是极其希罕的例子而且是属于消极的例子,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大批无原则无廉耻的汉奸的层出不穷,如果中华君臣向来真正觉悟并积极追求“天道性理”的刚健有为和张扬生命的真义,也就根本不会出现个别儒生志士战败后的消极悲壮殉国。恰恰因为孔子心中的“天”不说话(“天何言哉”),需要人们自己去发现和体认“天道性理”并“达天知命”,故这“天道性理”就是模糊的,是一般民众不容易觉悟得到的,当具备了足够强的拳头之后人人都可以操起“替天行道”的大旗暴力作乱,当力量不足时更多的人愿意俯首为奴;对于君王而言,当先秦人格上帝信仰沦丧后,“天道性理”也是模糊的,对于“天”的神圣感和敬畏心必然沦入虚伪和麻木之深渊,那一点制衡君权胡作非为的精神力量也荡然无存,《尚书》里民权君权同时源于神圣的观念必然被压抑被轻忽,这样就可以理解在秦汉之后王权专制统治之下儒学何以一直无法如现代新儒家幻想的那样能自发地“内在超越”而从良心坎陷、良心自我约束中开出近代民主。因为大家都迷失了那个目标,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体系里无人能够给儒家的“天”、“道”提供一份值得敬畏的关乎生命的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