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理想形象的第二个层面,是“行人所不能行,堪人所不能堪”、“延年历百,寿越期颐”,属于修己全性的范畴。焦先“犯寒暑不以伤其性,居旷野不以恐其形,遭惊急不以迫其虑,离荣爱不以累其心,损视听不以汙其耳目”,超越了物质与欲念的限制,既与《庄子·逍遥游》中“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32]的神人都是“物莫之伤”的形象,又与《逍遥游》中推崇的不以物累形、不以欲为念的“无待”境界相合。至于“度年可百岁馀乃卒”,乃是焦先“全真保性”带来的长生效果。
高士传中的焦先,在某种意义上,是阮籍的大人先生的一个翻版。
“精神专一用意平,寒暑勿伤莫不惊,忧患靡由素气宁。浮雾凌天恣所经,往来微妙路无倾,好乐非世又何争。人且皆死我独生。”[33]阮籍所描绘的大人先生是超越了社会、个体以及自然的限制,达到绝对逍遥自由的理想人格形象。而皇甫谧所描绘的焦先遗世独立、不以物累形、寒暑不侵、延年历百,简直就是大人先生在人间的再现版本。两者是如此相似,说明二者代表着当时士人所共同追求的精神境界。
绝圣弃智、返璞归真、物莫之伤、延年历百,皇甫谧塑造的焦先就是道家思想中的理想人格。皇甫谧给予了焦先最高的评价——“自羲皇以来,一人而已!”疯狂在此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标举。 在《魏略》中,疯狂仅仅是隐逸的形态之一;而在《高士传》中,曾经疯狂的焦先上升为道家的理想人格,成为士人追求的目标。
从魏入晋,当权者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网罗名士,“顺我者生,逆我者亡”。士人们对政权的疏离心态进一步加深,更加迫切地渴望着超越世俗束缚的自由人生。《庄子》舍弃人间一切的逍遥对士人们来说,是个难以企及的境界。 皇甫谧将焦先作为《庄子》理想境界的人间化形象加以确立,提供了实践的可能。 正因为如此,从晋人开始,焦先混沌枯槁的行为被视为得道并且被模仿与推崇,这一点在前文已提及。
值得注意的是,皇甫谧称自己对焦先是“吾不足以知之。考之於表,可略而言矣。”皇甫谧投以极大关注并赋以得道意义的“表象”,在《魏略》中是作为“狂痴人”焦先的标志的。为何理性能从疯狂的表征中挖掘出如此之多层面的意义并以之确立自身膜拜的形象呢?
我认为这与魏晋时期“得意忘言”玄学观念的盛行有关。
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34]。魏晋名家认为圣人识鉴要在瞻外形而得其神理,自以意会,无需于言。正始前后,“言不尽意”[35]成为一普遍认识。王弼采言不尽意之义加以变通,首唱得意忘言用以解《易》。他在《周易略例·明象》中认为言象都是得意的工具,忘言才能得象,忘象才能得意。只有不拘泥于言象才能领会圣人之意[36]。不但在经籍解释上,名士的立身行事也受到言意之辨的影响,重神理而遗其形骸,重神游而轻人事。“当其得意,忽忘形骸”[37]成为魏晋名士之人生追求。
早在庄子《德充符》中,就存在诸多“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的形象,强调要摒弃外形的偏见、重视人物的内在。其中有一个无权势、无色貌、无利禄、无言说的哀骀它的形象,与焦先的混沌枯槁尤为相似。魏晋名士极为推崇《庄子》,焦先能够引起皇甫谧的注意,正在于其一度被视为痴狂的行为,能上溯至《庄子》中找到“忘形骸”的依据,与魏晋名士之人生观相吻合。
而皇甫谧从其狂痴之表中,申发出道家之理想人格,依据的则是“得意忘言”的方法论。皇甫谧并不拘泥于探究焦先所为是出于狂疾还是深沉的智慧,他所重视的是焦先的痴狂行为所具有的对当世士人心理的暗示意义。为了从这个表象中得到了心神超然无累这一个旨意,他采用了“忘言”的方法,焦先本身不再言说,而他被语言描述出来的种种行为却足以反映此时的理性对他的言说。同时,为了确立这一旨意,皇甫谧不再拘泥于焦先的原有“之表”,而是以想象对以往焦先的原型进行改写增补,将焦先推向了“忘形骸”的极致。
当理性发现疯狂的外貌与自身期待的形象具有相合之处的时候,它依照“得意忘言”的方法从疯狂中挖掘出各种意义,并按自己的期望对疯狂加以改装。虽然改装后的疯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标举——成为道家的理想人格并历时久远,然而这实在是理性对疯狂所作的遮蔽。在皇甫谧的《高士传》里,疯狂作为得道的形象得到了确立。
疯狂依凭“得意忘言”玄学观念进入话语秩序之后,经由两条路线流传发展。第一条路线承袭《高士传》中的道家人格理想形象作为士人立身的典范被理性地利用,其后各朝史书的隐逸传中不乏“焦先之徒”的形象[38] ;第二条路线则是仅仅沿着《高士传》中“物莫能伤”“寿越期颐”的层面发展,进入神仙道教系统。
焦先进入神仙道教系统的前奏出现于晋人张华《博物志》方士卷[39]。
自焦先的隐士形象确立之后,想像不断注入其中产生了连锁的神迹传说。《高士传》增加了大雪露寝而无恙的神迹来补充、完满其“任逍遥”的形象,而《博物志》则是基于这一神迹认定焦先身怀“处火不燋,入水不冻”的神秘方术[40] 。《博物志》中焦先的面目不再是道家理想人格的人间化形象,而是能致神通的方技之士。
除了通晓方术外,方士还宣扬神仙说。魏晋时的神仙道教都坚信仙人可学、方术有效,以长生修仙为目的。焦先正是在这一观念的观照下被纳入了神仙道教体系。葛洪在《神仙传》中对焦先的故事进行了进一步增补,焦先这回被描述成为了一位神仙[41] 。
为了合乎“长生”的期望值,焦先一出场便是“年一百七十岁”,而且“忽老忽少”;此外葛洪添加了“常食白石”一事以证神仙饵服之用;而最重要的增补,是葛洪结合《博物志》中水火不侵的论断与《高士传》中野火烧庐、露寝遭大雪之事迹,将焦先的神仙形象塑造得异常生动。
上述增补是将焦先塑造成神仙形象的充分必要条件,如抛开这些增补,焦先的神仙形象无从确立。在《魏略》中,理性将疯狂置于关注中心,并努力从中挖掘意义;在《高士传》中,理性不再理会疯狂的内核,而是利用疯狂的外壳塑造自身的最高形象,正如福柯所指出的那样:“对理性来说,疯狂只是它的秘密活力”[42];而在《神仙传》中,疯狂被推向了边缘,理性沉浸于自身的想象,这回“轮到它自己去迷失于一个使它消散的疯狂之中”[43]了。
既然在焦先的神仙形象塑造中疯狂不起关键作用,那么对于神仙道教而言,描述焦先原属狂痴的行为又有何作用?
我认为,其意义在于 标示神仙形象的一种可能的外显方式 。梁陶弘景在《真诰·甄命授》中对此表达得十分清楚:“真人隐其道妙,而露其丑形,或衣败身悴,状如痴人。人欲学道,作此试人,卒不可识也。不识则为试不过,汝恒当慎此也。”[44] 神仙道教在魏晋时采取师徒秘授制,传授道经和仙术前,还要对弟子进行考验。神仙可能化为痴人形象,这是对学仙者的考验,如果不能辨识出来就无学道的资格。
这种观念使得疯狂与神仙、得道者获得了紧密的联系。得道者的行为举止或与狂疾相似,如《真诰·稽神枢》:“王鲁连者,魏明帝城门校尉范阳王伯纲女也,亦学道,一旦忽委婿李子期,入陆浑山中真人授此法。子期者,司州魏人,清河王傅也,其常言此妇狂走云。一旦失所在。”[45]
狂疾在外貌上与得道者相似还存在另一种说解。《真诰·甄命授》:“夫真人之得真,每从是而获耳。不真而强真,亦于此而颠蹶也。”[46]在学仙的道路上,作为疾病的疯狂与得道仅在一念之差,也因此 狂疾之人拥有了得道的逆转可能 。狂疾之人修道痊愈的例子在道教经典中屡有记载。《真诰·稽神枢》:“ 范伯慈者,桂阳人也。家 本事 俗,而忽得狂邪,因成邪劳病,顿卧床席。经年,迎师解事费用,家资渐尽,病故不愈。闻大道清约无所用,于是意变,闻沈敬作道士精进,理病多验,乃弃俗事之,得五十日,病疾都愈云云。”又《云笈七签》所载“天台玉霄宫叶尊师符治狂邪验”故事也是此类[47]。
综上所述, 狂痴之人与得道者之间相似及可逆转的关系使得疯狂在神仙道教系统中得以流传,并与得道的神仙形象紧紧相连。
从《魏略》到《神仙传》,焦先形象的每一次变化都伴随着疯狂面目的改变。拥有深沉智慧的“隐者”、符合道家理想人格的“高士”、身怀神奇方术的“方士”、得道的“神仙”,不同时期的理性依照自身期待的形象描画、整塑着疯狂,一步步将这些属性加于疯狂之上,使得疯狂呈现多重面孔。在这过程中,理性总是突显了疯狂的一部分,遮蔽了另一部分,按照自身的意愿宰制着疯狂。正如福柯所言:“疯狂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是疯狂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狂的历史。”
参考书目:
[1](法)米歇尔·福柯著,林志明译《古典时代疯狂史》北京:三联书店2005.6
[2](汉)韩婴著,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中华书局1980.6
[3](日本)森立之著,郭秀梅、冈田研吉校点《素问考注》学苑出版社2002.4
[4](日本)涩江抽齐著,郭秀梅、崔为、王锦鸿校点《灵枢讲义》学苑出版社2003.5
[5]上海中医大学中医文献研究所编《常见病证中医历代诊治经验荟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5
[6](明)张自烈或(清)廖文英撰《正字通》中国工人出版社19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