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面对对象 “自我”伤损与心理变异扭曲的表现。
(1)厌倦自己的生命(见前)。
(2)无聊、促狭与萎靡空洞。如前所述:有时贾府热闹非常,而宝玉却无见无闻。甚至“成天家疯疯癫癫的,说的话人也不懂,干的事人也不知。”“时常没人在眼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儿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他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咕咕哝哝的”。这是因“自我”伤损与心理变异扭曲,现实世界已与己无关,滚滚红尘中的一切,宝玉已不再感到亲切与温馨,基于这一点,或为调适心灵、或为抚慰“自我”、或为消磨时日,他只好走向正常生活之外,关注、留连于幽径深院,与无知无识者喃喃私语、吐诉心曲。这是无聊、促狭与萎靡空洞的宝玉。
(3)孤独、绝望、凄清,纤弱敏感与况味深长。作品说,宝玉经常怅然若失,呆呆的流泪。在二十二回,为调和湘黛的嫌隙,反被两处贬谤。他越想越无趣,回房躺在床上,瞪瞪的。袭人劝了他几句,他说:“什么是‘大家彼此',我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说在此句,不觉泪下。”当然,这里的湘黛是有点矫情和刁钻,宝玉也遭受了些许无辜的委屈。但如是一个正常人的话,也无须斤斤计较,痛心、伤感以至万念俱灰。这说明,由于“自我”伤损与心理变异扭曲,正常少年所有的爽朗自信、外向豁达等,于宝玉已都不存在。这是孤独、绝望、凄清,纤弱敏感与况味深长的宝玉。
(4)动辄讲死,讲玄、辩禅机(不赘)。
(6)悟性高、富于幻想,过早地思考生命与人生的种种难题,或曰感情丰富、细腻,思想认识深邃,颇具诗人、哲学家气质。一般来说,因轻贱“自我”,在人际交往时,宝玉的思想机器是关闭的。但在独处时,因“自我”伤损与心理变异扭曲,却浮想联翩、思绪绵绵,“一叶且或迎意,虫声有足引心”。在五十八回,因见杏花凋谢,“绿叶成荫子满枝”,宝玉就想到红颜易老,想到雀儿伤春,想到明朝花发,这雀儿“可还记得飞到这里来与杏花一会了”等。在二十七回,因见黛玉葬花,宝玉又想到黛玉、宝钗等将来也要如落花一样“无可寻觅”,并进而认识到“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
(7)焦躁、脾气大。宝玉对女子是珍爱有加的。但由于“自我”伤损与心理变异扭曲,以及时不时地要受到世俗观念的干涉与挤压,其有无尽的烦恼与不适,焦躁之极自我失控,有时也无端迁怒于自己珍爱的女子。如:踢袭人、骂晴文、逐茜雪。
(8)气势不足、给人长不大的印象。由于“自我”伤损与心理变异扭曲,随着成长,同龄男子或多或少、程度不同凸显出来硬朗、开阔、外向、自信等色彩,这宝玉难得一见,代之而来的却是一成不变的幼小、羸弱、不禁风雨。由于这气势所限,他虽在形体上没有放慢壮大的脚步,但在贾家上下看来,则永远需要呵护、扶持。这是气势不足、长不大的宝玉。
3、面对对象“忘我”、“无我”。心理学认为,因情感与注意力等过分地向对象集中、倾泄,借助移情的作用,人有时会实现对“自我”的超越:忘却“自我”的存在,进入“忘我”、“无我”的状态。女性是宝玉认识中最理想的性别群体,对女性宝玉“爱博而心劳”。在女性世界中,宝玉在不自觉中经历过如上的情形。
就发生的角度看,宝玉的“忘我”、“无我”有三类。
(1)因欣赏对象而有的“忘我”、“无我”。如前所述,第五十回,众人即景连句,各不相让。宝玉却看“宝钗、宝琴、黛玉三人共战湘云,十分有趣,那里顾得上连诗。”大家知道,大观园的诗酒雅集虽属消遣,但也争高下、论赏罚。“弄潮儿向潮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人人都希望自己的表现不俗。但是,由于独特性别意识的影响,在女性世界中,因否定自我、自愧自贱,常人都有的名利心、得失感、好胜欲,宝玉却非常无所谓。所以,在竞技性质的活动中,他泯灭荣辱、混同得失,心不为之所累,神不为之所伤,“我”的存在就是自自在在地做个看客。看对象的不俗,看对象的可人。通过“看”,身在其中,心超物外,忘却自己的角色与使命;通过“看”,精神得到满足,身心获得愉悦,飘飘然如羽化登仙。
(2)因怜惜对象而有的“忘我”、“无我”。第三十回,无意中宝玉发现龄官画“蔷”,这时“忽一阵凉风过了,唰唰的落了一阵雨”。宝玉因想“他这个身子,如何禁的骤雨一激”,而“自己身上也多湿了”却全然不知。这种描写可信吗?如前所述,在宝玉的价值观念中,世界万物,最可宝贵、最值得怜惜的,惟女子而已。所以,面对个人价值理想的被伤损,通过着急和关切这种意绪流动方式,通过情感与注意力向对象集中倾泻,宝玉“自我”感受系统悬空,这就导致了知觉的丧失。
(3)因体验对象的关爱等而有的“忘我”、“无我”。因交接优伶,严父对宝玉痛下笞挞。作品说:被打后的宝玉,“面白气弱,底下穿着一条绿纱小衣皆是血渍——由臀至胫,或青或紫,或整或破,竟无一点好处。”之后,宝钗、黛玉来看视。这时,宝玉“不觉心中大畅,将疼痛早丢在九霄云外,心中自思:我不过捱了几下打,他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假若我一时竟遭遇横死,他们还不知是何等悲感呢!既然他们这样,我便一时死了,得他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息。”就事实看,宝玉之伤非同等闲,故由此而有的疼痛也应是彻骨锥心。但为何宝钗、黛玉的几许“怜惜悲感”,就让宝玉战胜伤痛,想入非非呢?这主要因为:由自我性别意识所致,本来宝玉就自愧自贱,精神危机深重。同时,宝、黛之流的宝玉看重的女子,虽在内心深处,倾心爱慕宝玉,但在表面上却装得若无其事。甚至“幻情浓处故多嗔”,他们越是喜欢宝玉,越是怨恼、挑剔宝玉。这就更加重了宝玉的伤感。但是,通过被打,蓦然回首,宝玉发现了黛玉、宝钗等的另一面。这宝玉自然感到一种喜出望外与受宠若惊。故那些肉体的、表面的疼痛,自是不难“丢在九霄云外”。
以上,对女性世界中宝玉的行为实质,我们大体是围绕其性别意识,特别是女性崇拜意识、以及由此而有的自愧自贱意识进行阐发。通过这项工作,女性世界中,举凡宝玉自甘下贱、庸浊无才、无意争春、性情痴呆等令人遗憾的表现,是可以基本得到解释的。但是,或曰:宝玉也反感宝钗、湘云、袭人等劝他读书上进,有时也否定女性,这是不是说明,以以上途径认识宝玉的思想行为实质是不可靠的。首先、在作者笔下,宝玉的性别意识是一种先验的、感性的东西,其在事实上并不能经得起检验,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宝玉必然发现女子些使自己感到意外的东西。但是,意外归意外,较之先验与感性的根深蒂固,其在根本上并不能动摇宝玉的信念。所以,就主导方面看,宝玉的思想、行为主要是在因独特性别意识的支配而有的。其次、就作品的描写看,面对现实女子的意外,宝玉确实认识到自己性别意识的靠不住。但这一发现虽使其怀疑、叩问 “自我”意识,但却根本无助于正确意识的生成。甚至,未发现自己的认识错误之时,宝玉的认识虽然荒谬,但其思想、行为也属有所支撑、有所依托。但一旦发现了自己认识的不可靠,他就什么也没有了。所以,对这一点,如进一步挖掘的话,那就是:由于认识的破灭、特别是这种破灭与他固有的不正常的精神状态相重叠、相鼓荡,上述遗憾愈益茁壮和富有生机。
男性世界中,宝玉病态的被掩蔽。
就实质看,男性世界与女性世界中的宝玉,其思想是一以贯之的。其在两个世界中迥异的行为方式,只是由于环境不同,造就的对待 “自我”的态度不同与精神状态不同。如前所述,在男性世界中,由于宝玉基本沉浸在认识上的自信和自得中,或者说认识上的自信与自得,在他的精神上处于支配地位。所以,较之女性世界中的自贱、萎靡、羸弱与心事重重等,男性世界中的宝玉不仅自视甚高,而且精神焕发、意气昂扬。一般人认为,宝玉情感懦弱,动不动就发呆,经不起风雨的吹打。但这只是女性世界中病态的宝玉。在男性世界中,他绝不是这样。在宝玉捱打那回,由于贾家与忠顺王府有矛盾,当时长史官咄咄逼人,家父气急败坏,可以说气氛是十分紧张的。但面对这样的情形,宝玉却从容应对。先是故作无辜、可怜兮兮且手法老到地瞒(见前),继则富有机锋地承认(他讽刺长史官说:“大人既知他的底细,如何连他置买房舍这样大事倒不晓得了”),一切都不可挽回之后,还不忘让人给贾母送信。在其父“眼都气红了”,咬着牙狠命地往死里打、以至自己伤痕累累的情况下,他也不哀求、不告饶、不流泪,这说明在男性世界中,宝玉心理素质好,有坚强的男子汉气质。
由于以上原因,加之宝玉天分高、模样好,特别是贾氏家族对其寄托的希望大。故在男性世界中,宝玉确有一些可爱,可以给人一个“好宝玉”的印象。当然,也许有人会说,在男性世界中,由独特性别意识的影响,在潜意识中,宝玉否定男性的心理难道不会使其行为出格吗?我们认为,在心灵深处,宝玉对男性是敌视、抵触、藐视、不屑的。但就其外在的表现形态看,其不过是一些对别人挑剔和不以为然,如前所述,在宝玉那里,由于他是以比别人更正统、更卫道的方式表现这种敌视、抵触、藐视、不屑的,这样,在贾家“颓运方致、变故渐多”,以及“一代不如一代”的大背景下,这不仅不是遗憾,相反,倒可以更多地让人与聪明、灵慧,有希望、有出息等联系起来。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诸钗是作者主要的描写对象,宝玉是作者借以托举诸钗的人物。这样,对宝玉这个人物的刻画,除在以上方面,作者是有用心的外,在其它方面他做的手脚还有:
首先:1、宝玉亲属关系的丰富。作品说:“四大家族,皆联络有亲”。就血缘的角度看,在《红楼梦》中,真正体现这一点的只有宝玉、贾兰、巧姐。2、宝玉与诸钗中的多数属于同辈关系。以十二钗论,除高于巧姐、秦氏,与妙玉无关系外,与其余的俱属该情形。3、宝玉得到的呵护多。在作品中,宝玉出生神异,是掌握贾府大权的第三代嫡系子孙。贾母对其宠爱有加,贾妃对其另眼相看。我们认为,这里的三点,虽其所指不同,但作者要实现的目的只有一个。即:为宝玉托举诸钗创造条件,为其成为诸钗高明的见证者和映衬者铺平道路。因为:只有具备了这三点,宝玉才可以冲破“礼”的束缚接近诸钗,才可以与诸钗自由地发生瓜葛,才可以长期生活在女性世界中(入大观园是元妃考虑到:他“与别人不同,自幼因老太太疼爱,原系同姊妹们一处娇养惯的”)。
其次、可以像戴不凡先生指出的那样,在作品中,宝玉存在 “大”、“小”不一的问题。我们认为,这是作者为其长期存在于女性世界而对其进行的伪装。当然,就生活的逻辑看,随着宝玉一天天地在长大,也需要考虑男、女有别的问题了。在作品中,宝玉是探春的哥哥,从探春理家表现出来的精明看,宝玉应是一个成熟的男子了。但作为托举诸钗的人物,一旦告别女性世界之后,前述的借宝玉托举诸钗就无从落笔。所以,由于这个原因,作者只好在可能的情况下,模糊其渐次长大的事实。对宝玉成长的问题,除用袭人等的提醒虚笔点缀外,作者热心描摹的却是纯情的、浑浑噩噩、天地不省的宝玉。
综上所述,在《红楼梦》的创作上,宝玉是作者刻画的一个病理的典型。宝玉的性格问题,本来是一潭清水,但硬是被人搅浑了。 在宝玉这个形象的认识上,要抓住 “一个关键,两个观察点”。所谓“一个关键”,就是要从交际对象的不同,理解所谓的宝玉性格矛盾的实质。所谓“两个观察点”,就是要从作者艺术表现企图的角度与宝玉思想意识核心的角度,认识所谓的矛盾形成的原因以及这种所谓的矛盾是不是可以严格地构成矛盾。我们认为,在《红楼梦》研究上倘能如此,不仅可以了切一场曾非常热闹的“红学”官司,也可以把宝玉的形象研究,甚至是作品创作方法的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我天分不高,就职于文化落后地区又拙于交际,无可以请教问难的师友, “不学无文” 那是自然的了。但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所以,请重视我的这一点可怜的发现吧!如:拙论认为,宝玉是作者要努力塑造的人物,但在这个人物身上,作者也寄托了太多的艺术表现企图。从一定程度上讲,宝玉的性格等的刻画,要有利于完成这些。就中外小说史看,其他的一些作家也曾经用过这种创作方法,但以《红楼梦》最为典型,也运用得最为圆熟。可以说,这是《红楼梦》的一大艺术成就,也是其主要的艺术特色。所以,单就这一点,如果我们能认真总结,不仅可以真正体味《红楼梦》的不落俗套与“新奇别致”,就是对于繁荣当前的小说创作,不是也有些益处吗?
注释:
[1]详见彭昆仑《关于〈红楼梦〉时间进程和人物年龄问题的讨论》,《红楼梦学刊》,1984年第二辑;陈庆浩《八十回本〈石头记〉成书初考》,《文学遗产》,1992年第二期;方平《“清宝玉”和“浊宝玉”》,《红楼梦学刊》,1990年第三辑等。
[2]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红楼梦》。拙文凡引作品具出自该书,余不赘注。
[3]见脂残本第十五回行间批。拙文凡引脂批俱自解放后出版的影印本。余不赘注。
[4]清涂瀛《红楼梦论赞》,见一粟编《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卷三,1963年中华书局出版。
[5]见《海外红学论文集》,胡文彬、周雷编,198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