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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士大夫主流精神论——以范仲淹为中心的考察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四、“儒者报国,以言为先”——进言论

  接触过宋代历史的人,大都会有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宋代士大夫言事之风颇盛。无论大事小事,往往纷纷上言,议论不休。且不说议论当否,这种现象起码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宋代士大夫国家观念的增强,事业心与责任感的增强。在任何社会里,百家争鸣总比鸦雀无声要正常。

  宋代士大夫上书言事蔚然成风,久而久之,上书言事竟成了宋代士大夫的一种“专利”。朱熹就说“士大夫以面折廷争为职”[49]。对此,我们可以举一个相当典型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庆历二年(1043),朝廷把帅边的范仲淹从文臣换成武职。尽管武官在待遇上要优厚一些,但范仲淹还是连上三表,坚持谢绝了这项任命。范仲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里面固然有士大夫间重文轻武风气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一换武职,上书言事就不方便了,几乎等于失去了这种“专利权”。范仲淹在《让观察使第一表》中述说了理由:

  臣辈亦以内朝之职,每睹诏令之下,或有非便,必极力议论,覆奏不已,期于必正,自以近臣当弥缝其缺而无嫌矣。今一旦落内朝之职,而补外帅,......则今而后朝廷诏令之出,或不便于军中,或有害于边事,岂敢区别是非,与朝廷抗论!自非近臣,无弥缝其缺之理,纵降诏丁宁,须令覆奏,而臣辈岂不鉴前代将帅骄亢之祸,存国家内外指踪之体!

  因此,在范仲淹看来,“儒者报国,以言为先”[50]。所以,他自然不愿意失去这种发言权了。

  报恩思想,近名主张,忧患意识,这一切都通过一种基本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儒者报国,以言为先”。这是范仲淹的一贯主张,他一生都在身体力行这一主张。早在天圣三年(1025),当他还是监楚州粮料院这样的地方小官时,便写下了一份《奏上时务书》,呈给宋仁宗与临朝听政的章献太后。提出救文弊,复武举,重三馆之选,赏直谏之臣等建议。天圣五年(1027),范仲淹在丁母忧期间,经过周密思考,给朝廷写了一份万言书。针对时弊,他提出了择郡守、举县令、斥游惰、去冗僭、慎选举、抚将帅等改革主张。这些主张几乎就是他十五年后主持“庆历新政”时提出的十项改革主张的蓝本。史载,当时的宰相王曾收到万言书后,“见而伟之”,让晏殊推荐范仲淹为馆职[51]。

  范仲淹所说的“以言为先”,并不是无关痛痒地泛泛之言,而是危言谠论。为此,范仲淹一生多次被贬黜,吃了相当多的苦头。但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与事业心驱使着他,无改初衷。

  天圣七年(1029),垂帘听政的刘太后准备在冬至接受朝拜大礼,届时将由宋仁宗率文武百官为太后上寿。范仲淹闻讯后,上疏极言不可。他认为天子“奉亲于内,自有家人礼。顾与百官同列,南面而朝之,不可为后世法”[52]。并且要求太后还政于宋仁宗。范仲淹这些言论触怒了颇有野心效法武则天的刘太后。她把范仲淹逐出朝廷,贬为河中府通判。范仲淹的这些言行,也使曾推荐他的晏殊担心连累到自己。他把范仲淹叫去严加责备。为此,范仲淹给晏殊写了封长信[53],理直气壮地作了解释。信中写道:“事君有犯无隐,有谏无讪。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在这封信中,范仲淹公然申明,他不想做明哲保身、不负责任的“循吏”,而是要“发必危言,立必危行”,以“致君与无过,致民与无怨”,使“政教不坠,祸患不起,太平之下,浩然无忧”。

  明道二年(1033),在刘太后死去,宋仁宗亲政。范仲淹被招还,担任了谏官。不久,就发生了仁宗废黜郭皇后之事。范仲淹与御史中丞孔道辅率众台谏“伏阁极谏”,结果被押解出京城,贬知睦州[54]。即使这样,范仲淹依然不忘劝谏仁宗,他告诉仁宗,“有犯无隐,人臣之常;面折廷争,国朝盛典”[55]。

  过了两年,范仲淹再次被招还京师,判国子监。史载:“仲淹自还朝,言事愈急。宰相阴使人讽之曰:待制侍臣,非口舌之任也。仲淹曰:论思正侍臣职,余敢不勉!宰相知其不可诱,乃命知开封,欲挠以剧烦,使不暇他议,亦幸其有失,亟罢去。仲淹处之弥月,京师肃然称治。”[56]范仲淹危言立朝,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史载:“公(范仲淹)尹京日,有内侍怙势作威,倾动中外。公抗疏列其罪。疏上,家所藏书有言兵者悉焚之,仍戒其子曰:‘我上疏言斥君侧小人,必得罪以死。我既死,汝辈勿复仕宦,但于坟侧教授为业。'疏奏,嘉纳其言,罢黜内侍。”[57]当时,吕夷简任相,颇为专权。而范仲淹“言事无所避”。这就深深地得罪了权相吕夷简。史载:“时吕夷简执政,进者往往出其门。仲淹言,官人之法,人主当知其迟速升降之序,其进退近臣,不宜全委宰相。又上《百官图》,指其次第曰:‘如此为序迁,如此为不次,如此则公,如此则私,不可不察也。'夷简滋不悦。帝尝以迁都事访诸夷简,夷简曰:‘仲淹迂阔,务名无实。'仲淹闻之,为四论以献。一曰《帝王好尚》;二曰《选贤任能》;三曰《近名》;四曰《推委》。大抵讥指时政。又言:‘汉成帝信张禹,不疑舅家,故终有王莽之乱。臣恐今日朝廷亦有张禹坏陛下家法,以大为小,以易为难,以未成为已成,以急务为闲务者,不可不早辩也。'夷简大怒,以仲淹语辩于帝前,且诉仲淹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仲淹亦交章对诉,辞愈切,由是降黜。”[58]这次范仲淹被贬知饶州。

  纵观范仲淹的仕途,几乎就是一个屡言屡贬的过程。

  面对上书言事,屡遭贬黜,范仲淹是怎样看的呢?宋人张滋《仕学规范》卷25中记载了范仲淹的一句不大为研究者所注意的话:“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这是一种有趣的说法。因公获罪,并不看作是犯罪。大概宋代士大夫面折廷争的最大理由正在于此。至少范仲淹作如是想。他在诗中写道:“可负万乘主,甘为三黜人。”[59]“雷霆日有犯,始可报君亲。”[60]以面折廷争、日犯雷霆的言行来坚持原则,来报答朝廷乃至君主的知遇之恩,这样的忠诚,可以说是一种有别于愚忠的特殊的忠诚。而这种特殊的忠诚,在宋代士大夫中并不少见。翻检史籍,比比皆是。在一个人治而非法治的社会里,正是有了一大批像范仲淹这样具有特殊忠诚的士大夫,他们以自己的忠言谠论,将统治机制无法正常反馈的各种信息传递到决策层,用自己的前途乃至生命来为一个政权一次次纠偏正误。这种责任感与事业心,在今天看来,除了令人敬佩之外,更多的是让人们感受到一种悲壮。

  范仲淹的作为,不过是众多的宋代士大夫所作所为的沧海一粟。因言获罪,在宋代非但不会受到舆论的非难,相反还会得到赞扬。范仲淹在庆历新政前曾因上言被贬谪三次。对此,舆论誉之为“三光”[61],即一次比一次更为光彩。这种保护士大夫上言的舆论,正是宋代士大夫制约皇权的勇气来源之一。

五、“左右天子为大忠”——皇权论

  范仲淹在他的《杨文公写真赞》中有一段对寇准的评论:

  寇莱公当国,真宗有澶渊之幸,而能左右天子,如山不动,却戎狄,保宗社,天下谓之大忠。[62]

  “澶渊之盟”时的宋真宗,按当时的佞臣王钦若的说法是,被寇准像赌博的孤注一样掷于澶州城下。[63]而范仲淹则把寇准这种左右天子的行为视为大忠。由于范仲淹这段话很典型地代表了宋代士大夫的皇权观,因此被广泛征引[64]。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一下范仲淹的皇权观,作为对宋代士大夫皇权观的一个剖析。

  一、范仲淹对君主的认识。范仲淹说:“臣不兴谏,则君道有亏。”[65]由此观之,在范仲淹眼里,君主并不圣明,与常人一样,也会犯错误,时刻需要群臣加以监督规劝,补正君道。所以,范仲淹认为,如果君主刚愎自用,“以为肆予一人之意,则国必颠危”。[66]

  基于这种认识,范仲淹儆诫君主:“尧舜则舍己从人,同底于道;桀纣则以人从欲,自绝于天。”[67]

  基于这种认识,范仲淹要求君主,应该“不以己欲为欲,而以众心为心。”[68]

  基于这种认识,范仲淹希望君主从善如流,舍己从人。他举出古代的虞舜作为君主的楷模,说“虞舜以舍己从人而称圣德。”[69]范仲淹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你皇帝想要有圣德之誉,就必须舍己从人,不要有自己的主见。

  基于这种认识,范仲淹认为:“有犯无隐,人臣之常;面折廷争,国朝盛典。”就是说,批评君主的错误不仅是一种十分正常的事情,而且是自宋朝创立以来的传统。

  基于这种认识,范仲淹“每睹诏令之下,或有非便,必极力议论,覆奏不已,期于必正”。对于以皇帝的名义下达的诏令,照样坚持己见,纠正其错误。因此,在范仲淹那并不长的仕途中,有着相当多的面折廷争,危言危行。

  二、范仲淹对皇权的认识。范仲淹认为,“天子之常也,在于道,不在于权”[70]。尽管这里的“权”字,是相对于常道来说的权宜之意,但使用相同的文字,范仲淹可以说是语义双关的。因此,他这句话是在明确地说,权力对于君主来说无关紧要,关键是要遵守为君之道,不能做无道昏君。关于道与权,范仲淹还有进一步的解释:对于君主来说,“虚己之谓道,适道之谓权”[71]。这就等于是告诉君主,你的权力就是“适道”,在为君之道的严格规范之内,规规距距,老老实实,不可越雷池一步。那么,是不是范仲淹就认为君主一点权力也不能有呢?也不是。在范仲淹看来,君主只应当拥有一种权力,那就是人事权。他在《推委臣下论》中指出:“圣帝明王常精意于求贤,不劳虑于临事。精意求贤,则日聪明而自广;劳虑临事,则日丛脞而自困。”[72]因此,按照范仲淹的观点,君主除了人事权之外,任何政事都不应亲自从事。这样一来,就无异于从理论上剥夺了君主的其他所有权力。

  然而,即使是人事权,范仲淹也并不主张全部交给君主。他在同一篇文章中还说:“千官百辟,岂能独选?必委之于辅弼矣。惟清要之职,雄剧之任,不可轻授于人,佥谐之外,更加亲选。”可见,在范仲淹看来,君主的人事权,也仅仅限于选拔“清要之职,雄剧之任”。而选拔这些官员也要有前提。即必须“佥谐”——群众舆论要能通得过。看来,君主的这点权力也要置于群臣的监督之下,也不容易以自己的意志为意志。由此观之,范仲淹希望赋予君主的,只是一种有限的、有条件的人事权。

  接下来,我还想探讨一下范仲淹关于皇权与相权的辩证观。在对待皇权的问题上,从宋代士大夫的言行中,人们往往可以发现一种矛盾现象。即时而主张皇权虚化,时而又要求加强皇权。作为宋代士大夫的个案研究,以前我曾分别写过关于宋祁和苏颂的文章。从他们对待皇权问题的态度上,我都发现了这种矛盾现象。[73]这种矛盾现象,在范仲淹的言行中,也毫无例外地存在着。那么,怎样解释这种矛盾现象呢?

  通过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在宋代,皇权全面走向象征化的同时,作为宰相和执政集体领导的相权空前强化。[74]就皇权和相权这二者来说,皇权过强,易成君主专制;相权过重,易成权相独裁。二者都不利于一个政权的长治久安。因此,作为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对这两种倾向都很敏感。他们常常小心审慎地权衡两端,“允执其中”,以阻止两种倾向的发生。

  作为范仲淹,在他走入政界后,适逢朝廷中吕夷简长期任相,颇为专权,进退官员,一由己意。例如范仲淹就曾两度遭其贬放。甚至吕夷简还左右皇帝废掉了皇后。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同位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相抗争,范仲淹只能抬出皇帝来,把皇权作为限制相权的武器。面对吕夷简的专权,范仲淹对宋仁宗说:“官人之法,人主当知其迟速升降之序,其进退近臣,不宜全委宰相。”在这种形势下,范仲淹主张“君道宜强,臣道宜弱”。因此,可以这样说,主张加强皇权,是宋代士大夫在特殊时期,特殊形势下,为了特殊的目的,所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总的看来,在正常的政治形势之下,包括范仲淹在内,宋代士大夫还是希望君主最好不要干涉政府机器的正常运转,希望君主老老实实地呆在九重宫禁中,做他的“官家”。

  范仲淹以及宋代士大夫皇权观念的形成,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宋代是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全新的社会。唐末五代时期几十年的剧烈动荡,造成了一种文化断层。这种机缘,使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崛起的一代士大夫得以重塑传统,再造理论。在对待皇权问题上,宋代士大夫的观念也与前代有着明显的不同。唐末五代动荡的现实,几乎把“君权神授”的观念打得粉碎。而作为皇帝,也在这种现实之下,从至高无上的天子,重新走回人间。在宋代士大夫那里,皇权观念降低的同时,国家意识却增强了。皇权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受到很大的限制,而中央政府的管理机制则日趋完善。这种局面,使皇帝重新定位。即将其地位以新的形式再度“提高”——推向象征化。作为皇帝,其作用在于,以国家、民族的象征,来维系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75]

  在这样的背景下,宋代士大夫对“忠”的认识也比以前有了相当大的改变。《东都事略》的作者王称在卷98《李清臣传》中写道:“人臣以公正为忠。”就是说,对宋代士大夫来说,忠并不仅仅意味着对皇帝本人效忠,而是体现在行为的公正上。这样的忠,更接近于忠诚、忠实的意思。范仲淹对寇准“左右天子”的行为评价为“天下谓之大忠”。这种大忠,无疑是“大公”的同义语。也就是把传统意义上的“忠”转化成为对天下尽忠的“大公”。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成长起来的范仲淹,其皇权观,正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观念的折射。反过来说,那个时代的皇权观念,也在范仲淹身上得到充分体现。

代结语——“名节无疵”还是“甚坏风俗”

  对于范仲淹,王安石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除了在绪说援引的范仲淹祭文中有“一世之师,由初迄终,名节无疵”这样极高的评价之外,在《长编》卷275熙宁九年五月癸酉条,又记载王安石指责范仲淹“好广名誉,结游士以为党助,甚坏风俗”。为什么王安石会有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呢?似应作一些具体分析。从政治策略的角度考量,祭文是作于仁宗末年,此时范仲淹的政治同道韩琦、富弼、欧阳修都处于相当高的地位,所以王安石的祭文与其说是为死人作的,不如说是给活人看的。从王安石文集中大量的呈写给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的书信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政治依从倾向是相当明显的。当然,王安石在写范仲淹祭文时,也并不完全是从政治依从着眼的。本来就负有盛名的范仲淹,在壮志未酬的境况下死去,更把其名声推向鼎盛。所以,王安石的祭文也体现了当时他从心底里敬佩范仲淹这一层面。王安石的一生,曾为故人写过几十篇祭文。其中范仲淹祭文的篇幅最长。比宰相文彦博祭文长出了几倍,也比写给其恩师欧阳修的祭文长。从这一事实也可见王安石对范仲淹敬佩之一斑。可以说,王安石对范仲淹的称扬代表了当时士大夫的主流评价。因而,这篇范仲淹祭文也被广泛征引。[76]

  基于范仲淹生前的言行而形成的主流评价,在范仲淹死后,又塑造出一个近乎完美的范仲淹的精神形象。此后,这个精神上的范仲淹就成为了中国传统士大夫所代代传承的“道统”的一部分。并且,精神范仲淹一经塑造出来,便作为无可非议的正面形象被定型下来。此时的范仲淹已与生前活着的范仲淹有所不同了。这也是历史上常有之事。某个人物一旦被赋予某种精神意义,便几乎是永远不会改变了。要说改变,也仅仅是油彩越涂越厚。例如被肯定的岳飞,被否定的秦桧等。随着时光的推移,被固定下来的精神人物被后人不断进行再加工。或是锦上添花,或是雪上加霜。总之,神圣的愈加神圣,丑恶的愈加丑恶。这也是历史的“累层造成说”的一个方面吧。

  从王安石在范仲淹死后积极参与范仲淹精神形象的塑造来看,时过二十余年,王安石与宋神宗批评范仲淹,当是属于一种私下里的议论。我们来看一下两个人的对话。

  上又论,范仲淹欲修学校贡举法,乃教人以唐人赋体《动静交相养赋》为法,假使作得《动静交相养赋》,不知何用?且法既不善,即不获施行,复何所憾!仲淹无学术,故措置止如此而已。

  安石曰:仲淹天资明爽,但多暇日,故出人不远。其好广名誉,结游士以为党助,甚坏风俗。

  从以上的对话可以看出,君臣二人的议论,主要是从政治的角度,围绕着当时的变法,对以前改革的教训所做的总结。当然这种总结包括了对范仲淹的批判。然而,在范仲淹的精神形象业已竖立的氛围中,这种批判是无法拿到桌面上来的,也仅限于君臣二人私下议论而已。因为即使皇帝也不能罔顾士大夫的舆论反应。而作为士大夫的一员的王安石就更要顾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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