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注册   加入收藏  
 
 
《文心雕龙·诠赋》辨疑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

  元代的《诗法家数》(旧题杨载撰)则讲得更简明:“诗之六义,而实则三体。风、雅、颂者,诗之体;赋比兴者,诗之法。”

  由此看来,彦和的“赋比兴”论,一方面是承先秦两汉“六诗说”、“六义说”而来,一方面又为唐以后“三体”与“三用”说作了必要的理论铺垫,处于承上启下的转折阶段。即:《周礼·春官》、《毛诗序》之“体用不分”—→彦和《文心雕龙》:“体用合一”—→《毛诗正义》、《诗法家数》:“三体三用”。

“物以情观”的理论意义

  正如笔者在《<文心雕龙·明诗>辨疑》中所言,“感物吟志”揭示了诗歌“生发—转化”的过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怎样从“感物”(眼中之竹)到“吟志”(手中之竹)——二者之间的中介环节是什么,《明诗》没有回答。而《诠赋》讲的“物以情观”恰好添补了这个疏漏的环节:“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

  所谓“物以情观”,是指“以情观物”——把“睹物兴情”、“应物斯感”的“眼中之物”转化为带有浓厚主观情志色彩的“胸中之物”。作者的个人情志表现,必须赋予一定的客观形式,才能成为感染读者的作品。“而不能只凭空里说些‘我喜呀'‘我悲呀'等等”[4](P134)纯粹“私人话语”。否则,起不到应有的审美作用。而主观情志客观化、对象化的必由之路是“心与物”的融合。其关键在于“物以情观”。即把主观情志投射到客观外物,使之由“眼中之物”(客观物象)转化为“胸中之物”(审美意象),从而成为作者主观情感的审美载体。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心物交融”,将主观情志对象化、客观化。《神思》的“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色》的“心亦吐纳”、“情往似赠”,都是强调“以情观物”。也只有通过“物以情观”,才能把“感物”和“吟志”联接起来。即:感物(眼中之物)—→情观(胸中之物)—→吟志(手中之物)。“物以情观”是必不可少的中介环节。这也就是彦和主张“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的缘由。

  “物以情观”是对“感物吟志”的必要补充。它之所以在《诠赋》中被提出来,首先是因为赋的特点是“体物写志”,较之其他文体更讲究“情”与“物”的关系:大赋“京殿苑猎,述行序志”,小赋“因变取会,拟诸形容”,无不与“情”与“物”相关。其次是为了保证赋的语言“巧丽”。只有巧妙绮丽的文辞,才能写“物”表“情”,体现赋的风采。再次是因为“宋发夸谈,实始淫丽”,其后的一些作者“蔑弃”“体物写志”的赋之根本,片面追求文采,“无关风轨,莫益劝戒”,结果造成“繁华损枝,膏腴害骨”的流弊。“物以情观”对赋体创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物以情观”似与西人“移情”(德文Einfühlung,英文Empathy)理念相近。“移情”“表示旁观者自身与眼前的人或物的浑然划一,其中旁观者似乎切身体验到对方的体态和情感。这种移情现象经常被描述成‘我们的主观感情不自觉地向客体投射',也通常被描述成‘内模仿'的结果。”[5](P87)就表述而言,二者十分相似:“物以情观”是把主观情志投射到客观外物上;“移情”是“我们的主观感情不自觉地向客体投射”。就本质而言,差别较大:“物以情观”的“物”主要是指自然景物;“移情”的“物”是“人或动物,甚至是无生命的东西”。“物以情观”的“情”是“情志”,包含“理”的因素;“移情”的“情”则是纯粹的情感,不含理性因素。“物以情观”是“情变所孕”,把外物主观化、情志化,把看到的“自然景物”变成“为我之物”;“移情”是把自我融入客体中,追求“客观化”、“物化”——“当人们聚精会神的时候,面对芭蕾舞演员就会感到要与她旋转同舞,见到苍鹰也会觉得要和它一起腾飞,看到劲风中的树木时则会产生一同摇曳的感觉……”[5](P87),即成为“自己视野中万物的一部分”[5](P88)。

 



哲学网编辑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上海市虹梅南路5800号2座416室 邮编:200241
ICP证号:晋ICP备 05006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