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处于艺术和教育的交缘领域,既有艺术的属性,又有科学的内涵;既是一门课程,又是一个学科。因此,音乐教育舌动一方面要以充分的教学实践来实现自身的存在价值。完成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任务,但另一方面,又需要不断地对音乐教育中的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和思考,并通过一定的形式使之成果化,以更好地指导和推动这门学科向着更完善、更成熟的目标发展。
反思我国建国以来音乐教育的前进历程,深感科研是推动音乐教育发展的生产力,是促进音乐教学改革深化的重要手段。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课题研究,往往影影甚至决定着整个音乐教育的命运和前途例如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美育理论较为薄弱,“代替论”(德育、智育、体育可以代替美育)一度混淆着人们的视听。由于美育本体的独立存在价值发生了动摇,以致美育在参与教育方针表述上,出现了时有时无、若明若暗的模棱两可态势,进而造成了普通学校音乐课长期处于未达状态。后由于一些有识之士对此有听洞察。展开了对美育酌深入研究,出现了一批阐述和论证美育功能、特征、方法及途径等问题的论文和专著。特别是国家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重点科研项目《学校美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对此进行了全方位、多视角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从而提高了全社会对美育的认识。时下,不仅美育重返教育方针,而且音乐、美术等学科在学校的地位与昔日相比,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至于对音乐教育本体的研究更是直接加强音乐教育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必不可少的手段。例如80年代之前,我们对音乐教育的研究大多停留在教材教法层面上。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音乐教学法,一方面起到了指导教学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又大多局限于方法论的应用阶段,缺乏完整的理论基础,也缺乏对音乐教育全过程的认识。在国家教委艺术教育“七五”重点科研项目《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研究》的带动下,《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等一批专著和论文,构建起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学的雏型,开拓出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广阔天地,为音乐教学改革提供了较扎实的理论依据和归宿,也为培养新型的音乐教育人才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在现代教育的运转机制中,教学和科研是两项密不可分的基本任务。它们体现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知识技能继承和创新发展的关系:只有二者相辅相成、协同作用才能适应新时代音乐教育的高标准、高要求。一般说来,教学主要是知识技能的传授,是根据已有的学科内容(教材)进行的,具有传承性。教学内容和方法即使有所更新和发展,但也主要是吸收他人的新近成果。而科研则必须以自我创新为前提,具有开拓性。应能够在音乐教育的领域中创造性地提出某些有价值、有意义的问题,予以论证阐述。以得出科学的结论,达到推动音乐教育前进的目标。因此,对中等学校以上的音乐教师的考核及职称晋升,均包含有教学和科研两方面的内容,这无疑是对音乐教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