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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自己去实践(1)-音乐
来源:  作者:未知  点击:次  时间:2002-04-10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在课堂上注意教学民主,要让学生提出自己的艺术见解,课上师生交流,注意学生在学习中的反馈、心理变化等来调整教学内容、程序、方法。使学与教、演与导、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作用统一协调。课堂的每一阶段,尤其是课的结束前都应让学生有较为完整的艺术形象感受,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当教师给学生某个任务的时候,他怎么去做并不重要,尽可让他们按照各自的条件、方式、意愿去做,这样才能学得主动,发挥想象力和独创性。重要的只是“做”的本身,怎么做,做得好不好,那倒无关紧要,他如果不去做,那就是教学的失败。教师的主要任务,便是使孩子们乐意与自己合作,这种合作是一种导致教学结果的道路。我们不应把目光只是盯着这条道路的尽头——教学结果,而要把注意力集中于如何领着孩子一起在这条道路上一步步地向前走去。
  我们教师只不过是学生攀登高峰的垫脚石,学生是教师的“老师”,我们可以从学生的眼睛里找到无穷的教学方法。教师的作用就是在音乐教学过程中使学生认识美、鉴赏美、创造美。

参考书目:
1.曹理、何工:《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 上海音乐出版社
2.秦德祥: 《元素性音乐教育》 南京大学出版社
3.《音乐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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