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同文化音乐主体的互文性。互文性是以主体的相互认识为基础的。在殖民时代,只有一个陈述主体,它被认为是科学的,真理的标准,而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文化的发言至少应有两个以上的陈述主体,这是对以西方音乐体系为基础认识论单文性的一个突破,是多元文化陈述及对话的开始。最起码,两种陈述之间的任何关系都应是平等的、互为文本的。正如对话理论空巴赫金所言,“两种并列的文本,陈述发生了一种特殊的语义关系,我们称之为对话关系,这种对话关系就是实际中所有话语的语义关系”[16]。“这是一种特殊的语义关系,它的成分只能是整个话语(或被看作是一个整体,或者是潜在的整体),它的背后是真正或潜在的话语主体,也就是所谈到的话语的发话人[17]”。最后一句话说明,在互文性关系中,陈述被看作是主体的载体,巴赫金更进一步指出:“在文学创作过程中,母语和外来语之间的相互映衬正好强调和表述了这种或那种语言的社会观念,它们的内部形式,它们所特有的价值哲学体系。”[18]
前面所讲的《鲁滨逊飘流记》中所描写的鲁滨逊与星期五关系之间的相互映衬,正好是表达了殖民时代的那种“文明社会观念”,以及殖民地中,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内部形式,并具有欧洲文明特有的价值哲学体系。
在当今跨文化对话中,第三世界学者积极争取说话的权力,而一些西方学者也注意到互文性在对话中的重要意义,原来那种认为从“落后”中国的眼光看欧洲是荒谬的,而今天在互文性中则看作是必须的,如法国汉学家于连,多年来致力于通过中西文化互为中介的比较,重新思考中国与西方文化传统的关系。他认为,从中国文化的角度发话将从外部对欧洲文 化产生新的认识,他讲,特别使我学习中文的具有思辨特征的原因是:中国语言外在于庞大的印欧语言体系,这种语言开拓的是书写的另外一种可能性(表意而非拼音的);因为中国文明是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是在与欧洲没有实际的借鉴或影响关系下独自发展时间最长的文明。在我看来,中国是从外部正视我们思想——由此脱离传统成见——的理想形象。我并非认为我们在中国的所遇就一定是最相异的,但至少这个地方是他处……”,[19]于连的话正好说明欧洲文明对互文性对话的一种需求。
从语言学和语言哲学来讲,汉藏语系与印欧语系有很大不同,音乐的概念、思维方式文化认知、价值标准及生活行为方式也有很大不同。那我们如何看待中国音乐的概念,文化历史和价值体系?我们能站在中国文化主体的立场,针对欧洲音乐的概念,记谱法行为方式,文化历史和价值体系作出我们的判断吗?我们能谈论中国音乐与欧洲的差异以及中国音乐几千年不同于欧洲音乐历史的世界性贡献吗?这些发言在殖民时代被西方音乐话语单文性的陈述完全给压抑了。因此,如何站在自己音乐体系的文化价值、历史观的立场,对西方音乐文化作批评,实际上就是提出了在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解构西方音乐知识和话语的霸权,形成中国音乐对世界音乐多元发言中的一元。互文性允许各种对话与发言,也包括各种音乐相似性的发言,各种音乐融合性的发言以及各种音乐个性对立的发言。
4、全球多元文化视角与新的学术资源的出现,打破了在音乐普遍性与特殊性方面的认识,殖民时代认为西方音乐体系是普遍性的,而非西方音乐只是特殊性的,不是有普遍性的作用。而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则认为西方音乐是非普遍性的,西方文明特殊而非普遍(享廷顿语),殖民时代对音乐先进与落后的认识论是基于西方古典音乐价值体系上的,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认识论是建立在全球多元文化视野上的。从新的学术资源来看,当今文化人类学,音乐人类学已完全不同于早期西方文化中心论的西方音乐学和早期民族音乐学的观念。从哲学上讲,以现象学、解释学为基础的当代音乐人类学开始解构形而学为基础的音乐学[20]。从心理学前沿的发展来讲[21],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以及人文心理学已涉及到比原来实验心理学和物理心理与为基础的欧洲音乐体系更为广阔的音乐文化认知和音乐心理的文化要素构成,为新的音乐教育学科发展提供了不同于欧洲音乐教学以物理心理学,以刺激反应模式为基础的视唱练耳训练的音乐行为模式,也就是音乐创造的生物学模式[22]。而新的音乐创造的生物学模式的提出无疑将重新考虑东方文化传统音乐教育的价值和重建音乐教育的理论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