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艺术达到“声情并茂”的境界应该是歌唱艺术的最终审美要求与标准,而语音与乐音则正是为完成这一审美过程而创造的工具。如何发挥两者本体的抒情个性及它们的共性,是我们在艺术实践中必须予以特别关注与遵循的规律。
语音与乐音具有不同的抒情功能。语音的语义规定性为抒情的具体内涵构筑了可供依据的基础,在情感体验和体现的整个过程中,主要是根据语音或歌词的情节、情境等去抒情的。而乐音的抒情功能主要是借助于音乐性或歌唱性的表现力去扩大和丰富语音所不能达到的功能。这是因为乐音能更完美地表达语音的歌唱性,它体现在众多声乐体裁和不同类型的演唱形式中,比如花腔女高音的一些演唱作品,在大段的唱腔中,高低起伏、抑扬顿挫、委婉伸延,不仅充分显示了嗓音的艺术魅力,而且显示着乐音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此外,在戏曲声乐中,演唱一字往往需吟咏婉转数十个乐句或更多的拍节,这也是语音表达所不能胜任的。另外,声乐演唱由于可以采用多声部的演唱形式,这也极大地发挥了乐音和声的抒情效果。
在充分发挥语音与乐音的抒情功能中,语音的语感和乐音的乐感作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抒情功能。
所谓语感,这里指的是通过语音的音响信息而产生对词语的心理感受。演唱者在演唱一首歌曲时,往往通过对歌词的阅读或朗诵理解来进行心理感受的,它不仅提供内心听觉的表象,而且提供内心视觉的表象,从而丰富情感的内在体验。例如演唱《我骑着马儿过草原》这首歌时,演唱者应该体验到的不仅是辽阔、舒展、深情的音乐旋律在内心的流淌,而且将美丽草原的“清清的河水”“肥肥的牛羊”“驼铃的声响”等一幅幅生动的内心视象映现在脑海,像是一组电影的蒙太奇镜头在内心播放,从而内心听觉与视觉的表象深化了语感的情感联想,从而使你在有感而唱的过程提高了语感的抒情效果。
所谓乐感则是指接受乐音信号所产生的情感反应与变化,一个演唱者,既要从无声的声乐书面作品中去感受它的音乐性,又要通过不断视唱与排练的深入,运用人声音响去创造音乐的声腔,在这一过程中必然显示了乐感本身的重要作用。乐感具体表现为乐音的旋律感、节奏感、和声感等等方面,敏锐的乐感及其艺术的情感处理,正是提高歌曲演唱的音乐性发挥的关键。
所谓“旋律感”是对音乐曲调的旋律运动变化有着敏锐的听觉反应,并能迅速捕捉音响旋律运动的音高关系。音高形成了高低升降、平直曲折、上行下行等变化多端的音响流动的旋律线,形成了旋律的丰富表情性。音高感是乐感的基本内容。歌唱时就是要深入感受乐曲旋律的丰富变化,才能准确表达音乐的乐感表现力。
同时旋律感中还蕴含了节奏感。因为旋律的发展就是旋律线按照某种特定发展衍化的过程。而乐曲的长短时值与强弱等不同表现,正形成了旋律的节奏关系。可以说节奏感就是感受节奏的强弱力度、长短密度以及它的快慢速度,并以和谐有致的演唱处理去抒情达意。
此外,和声感,则是声乐作品分声部旋律结构的有机构成体。为此声乐和声的丰富表现形态,如重唱、对唱、轮唱、合唱等有着不同音响织体的构成表现,在和声局部与整体中,演唱者作为个人和集体,应该在主旋律与辅助旋律之间构成和声音响的配合整体,使和声音响的抒情效果更具感染力。即便是独唱也应该重视伴奏的器乐与演唱的声乐的和声关系。
语音与乐音的审美性
艺术的魅力是美的创造,歌唱艺术的美实际上正是语音与乐音美的创造,我们所论及的语音与乐音的融合性、互补性、变换性与抒情性等正是创造歌唱艺术的基本方法与规律,中国民族声乐传统美学的经典规范所确立的“字正腔圆”“声情并茂”等正是创造歌唱语音美与乐音美的审美规范。
所谓“字正腔圆”,实际“字”即指的是语音,“腔”即指的是乐音。因为字是语音的记音符号,所谓“字正”就是要求歌唱时字或语音纯正,每一个民族都具有民族语言的语音规范标准,汉民族的语言的语音是以北京语音为规范标准的。艺术歌曲或民族歌剧等的歌唱必须依照规范标准去演唱。由于地方语言的方音影响,在歌唱的语音声母中如“n与I”“f与h”“z、c、s、与zh、ch、sh”以及韵母中的“i与u”“in与ing”“an与ang”“ian与iang”等等相混淆的现象一经出现,显然就破坏了“语音美”的要求。为了达到“语音美”的要求,歌唱前就必须“审字辨音”,对歌词中的每一个字音都要审辨清楚,并大声朗诵,在大声朗诵中体会字的字头、字腹、字尾以及声调和“开、齐、合、撮”四呼的口形,必要时还要查字典分辨准确。然而,分辨准了,并不一定能读准或唱准,比如“n和l”不分的人他把“脑怒”读成“老路”,把“水牛”唱成“水流”等等,这就要找出鼻音“n”与边音“广的正确发声方法,加强正音训练才能准确读准、唱准。同时,“语音美”还要求“出字”“引伸”“收声”“归韵”,能按照一定方法去表现才能达到美的规范。
有了语音——字的美,还要与“腔圆”——乐音美结合。民族声乐传统的“依字行腔”就是语音美与乐音美依循的方法。行腔中的“乐音美”是以乐音的音准为基础的,音准不仅是歌唱表现的基本功,也是准确表达作品音乐的基本要求,因此演唱者就要十分细致地在作品乐曲的视唱中,认真唱准每一个音符,既要把握旋律进行的音域高低的幅度,又要掌握好处理速度快慢的节奏,并在依字行腔中艺术地发挥语音美与乐音美的融合。这里所指的依字行腔,就是依字、依语音的结构歌唱。与此同时,使发声、呼吸、共鸣与咬字、吐字的艺术处理,在融合、互补、变换、抒情中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以提高语音与乐音的审美魅力。
民族传统声乐理论是以“声情并茂”作为歌唱审美魅力的标准。而“声情并茂”正是通过语音美与乐音美的统一来实现它的审美创造的。
参考文献:
[1]高师声乐基础教程编写组编著、声乐基础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
[2]余笃刚著《声乐艺术关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